飘天文学 > 迷案追凶 >【案四】第一章:玫瑰庄园
    我的院子里有四万万朵玫瑰花,每天清晨我都会捧着一本书坐在门口,路过的人都会称赞我的玫瑰,有的甚至还想去折一两朵。

    我统统不理不睬,直到那天你来,笑眼眯成月牙,问我看的什么书呀?我就知道,这四万万朵玫瑰,统统都是你的。

    这是出自法国作家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里于1942年写成的著名儿童文学短篇小说《小王子》,简单的几句话为我们讲述了一段甜美爱情的开始,画面里是一个种满玫瑰的院子,还有一个等待爱情的少年。

    其实这段话还有后半段,

    这段话描写了一段甜蜜爱情的开始,一个种满玫瑰的院子,一个等待爱情的少年。

    其实这段话还有后半段,讲述了对方带着四万万朵玫瑰离开了,大家都说少年被骗了,她就是为了玫瑰花而来,现在倒好,你什么都没有了。少年笑了笑,说:我知道,我虽然失去了玫瑰花,但是我的心里有了一个她,我觉得很值得……

    我叫秦沐,一个因公负伤的倒霉刑警,刚刚离开医院。

    前不久,在侦破一起密室杀人案,抓捕犯人的过程中,我英雄救美,肩膀中了一枪。多亏了那件防弹衣,才没让我光荣牺牲。不过非常近的距离还是给我的肩胛骨造成了不小的伤害。本以为可以借此机会好好休息一段时间,毕竟有句老话说得好:伤筋动骨一百天。

    老大估计看出了我想偷懒的想法,故意把疯婆娘黎梦派过来照顾我,如今终于熬到了出院的日子,谁知我前脚刚踏出医院大门,就接到了老大布置的新任务。

    简单收拾了一下,我驾车前往老大发给我的地址。

    地址在一个山区,地图上根本没有路,只有目的地显示着一个简单的名字:玫瑰庄园。

    我这次的任务很简单,代表警方去参加一个名叫金飞凤的富商举办的义卖慈善活动。

    金飞凤是玫瑰庄园的主人,据说他有一块60亩地的农场,全部种满了玫瑰花,自己还有配套的工厂,可以将玫瑰花制作成各种产品。他每年都会在玫瑰花盛开的季节举办一次义卖慈善活动,届时会邀请各行各业,有头有脸的人物参加。而义卖筹集的所有善款,将全部捐助给希望小学、敬老院,孤儿院等福利机构。

    这是一个好事,但我并不想去参加,因为我没有钱。

    “阿沐,你出发了没?这可是你难得的休息机会,要知道重案组可是随时待命,全年无休的!”

    电话里,老大接休息之名把我派到玫瑰庄园参加活动。

    老大能这么好心?他的性格我可太了解了,之前我在他手下做刑警的时候,请假的借口都用遍了,也没有请到半天假,这次竟然主动让我去参加活动?一定有猫腻!

    “老大啊,我觉得我的肩胛骨还有点疼,要不你派别人去吧,再说了,我也没有钱啊,什么也买不来……”

    “不用你买东西,当然,你如果有心给大家带点特产的话,我们也不介意。要知道这次义卖慈善活动,各行各业的人都会参加,更何况我们人民警察?告诉你,你可是代表警察这个职业去参加的,这是你的荣幸!你可不能给我们人民警察丢人!”电话里,老大的声音依旧十分严肃,可我总感觉电话那边他露出了一个诡异的笑容,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既然他把事情都上升到人民警察职业的高度了,我也不好再说什么。

    见我没说话,老大沉默了一会,突然笑着对我说道:“我知道你一个人出门,人生地不熟的,会很无聊,为了给你无聊的行程提供一点激情,我特意给你安排了一个美女搭档同行。”

    我擦?有这么好的事?

    平日里天天对着黎梦那张臭脸,真的是要吐了,稍微说错一句话就会被打一顿,简直就是当代黄世仁、周扒皮!

    “真的?”我半信半疑地问了句。

    “当然是真的,我一会把地址发给你,你去接她,请柬在她的手里。你们汇合之后,尽快前往玫瑰庄园,乡间路不好走,一定要在天黑之前到达,路上注意安全!”

    老大见我同意,稍微嘱咐了一下就急忙挂断了电话,像是生怕我反悔一样。

    我就这样稀里糊涂被老大安排去一个参加义卖慈善活动的任务,不管怎么说,老大给我安排了一个美女搭档,还是够意思的。

    我按照地址,把车停在了路边,准备在这里接美女搭档,希望这个美女搭档的性格能比黎梦好一些。不,是个女人就一定比她强!

    现在是上午十点钟,我并不着急,毕竟身为一个绅士,首先要有的就是耐心。

    我正对着车里的后视镜整理发型,初次见面,一定要给人留下完美的第一印象。

    大约过了五分钟,路边走过来一个手拿着请柬的短发女孩。

    由于是出席义卖慈善活动,女孩穿的比较正式,黑色的西装西裤,里面是一个白衬衫,领口稍稍敞开,露出一个项链饰品。不得不说女士的西装就是要比男士西装有型,将女性苗条的身材尽显出来。

    我整理了一下衣衫,端正坐姿,对着镜子露出一个绅士的微笑,准备迎来和女孩的第一次见面。

    女孩看见了我的车,快步朝我走来。

    这步伐……怎么有些熟悉?

    随着距离的拉近,我差点惊掉了下巴。

    黎梦?!

    我淦!

    当场吐血!

    我说她怎么认识我的车,沈若山这个老狐狸,我真的服了!

    黎梦径直走到副驾驶一侧,拉开车门坐进车子,抱怨了一句:“这身衣服真是别扭死了,为什么要穿这么正式?!”

    我嘴角微微抽动了一下:“早知道是你,我说什么也不会接老大这个任务!”

    当然这只是我的心里想法,我可不想还没出发就被暴揍一顿。

    “剪头发了?”我没话找话。

    如果不带有任何主观情绪去看,黎梦这个清爽的短发还挺漂亮的。

    “嗯。”黎梦点点头,熟练地打开遮阳板的镜子,理了理耳边的头发:“还是短发舒服。”

    “头发剪这么短,你不会失恋了吧?想从头开始……”我习惯地和她开玩笑,话刚说一半,就对上了她的白眼。

    “有没有人追我,失什么恋?赶紧开车!”

    “哦……”

    我喃喃了一句,发动汽车,向没有导航的玫瑰庄园驶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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