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大明:我重生成了朱允炆 >第六百四十章 大明社学
    宛平县社学有十六所,分散于宛平四周,以移民子弟为学子。

    张博志与孙举文因为一场“豪赌”,那自己从镇江送到了北直隶,承担起了教育重任,考虑到社学之重,隶属于县、州、府,行事处处受制,很容易重蹈明初覆辙,两人曾在一月份上书朱允炆,提议将社学、县学、府学独立出地方,即:

    社学隶属于县学,县学隶属于州学,州学隶属于府学,府学隶属于国子监,国子监隶属于礼部。

    朱允炆亲笔回信赞赏两人的提议,并表示会慎重考虑,希望张博志与孙举文等人先打好社学基础,招揽好百姓子弟,以做到“弱冠以下,务必进学”。

    张博志经历过洪武朝,知晓当年社学出过多少的问题,背后有多少的不堪回首。

    受制于洪武朝的高压政治与官僚统治,社学只是一个形式,学生不在学,师儒不讲论,甚至还成为了官吏迫害百姓,捞取好处的一大手段。

    社学没好处可以捞?

    呵,太天真。

    这个世界上,官吏但凡想要弄点好处,蚂蚁缝都能抠出钱来。

    首先社学是有名额的,比如五十个名额。

    其次,有愿意读书进入社学的,问有钱没有,没钱,滚。你家有钱,好,啥,孩子来了却不想读书,想玩?没关系,有钱就不需要读书。

    最后,哎呀,不够名额了,找人吧。比如种地的,经商的,没空读书的,逼着对方来社学,不来都不行,啥,给钱,哦,那什么,我们换一家接着请,社学都够名额。

    朱元璋对这些事的定性是“逼坏良民不暇读书之家”。

    当然,社学在当时不被欢迎的因素有很多,比如课程设置有些无稽,以《大诰》为主课,不说《大诰》里面的黑暗暴力元素,就说《大诰》这本书,实在是写得文理不通,思想昏乱,词语鄙陋,语气狂暴,态度蛮横。

    可以断定,《大诰》绝对不是哪位儒生抢手写的,而是朱老板亲自所写。老朱什么文凭,还写书……

    作学问,怎么可能拿如此书当主课,这还怎么教导孩子?

    社学办不下去,纯是折腾出来的缘故。

    但朱允炆的社学与朱元璋的社学迥然不同,首先在课业上,取消了《大诰》与《大明律》,就设置了三门课业:

    儒学、数学、杂学。

    没有任何强制要求,准许先生谈古论今,准许先生用自己的方法教学,取消了硬性的体罚。

    最让张博志感觉到舒心的是,朱允炆不仅给予了先生相应的待遇,还免除了其家人徭役,给予了先生极大的尊重与礼遇。

    眼下虽然朝廷还没有明文规定,但张博志与北平布政使张昺商议过,一致认为社学对标县学,即想要参与科举考试,除了举孝廉之外等特殊渠道,必须先通过社学进入县州府学,然后进入国子监或直接参与科举考试。

    只有这种向上升的路径确定下来,固定下来,百姓才会真正重视起社学,愿意将孩子送到社学中来。

    事实上,开春时许多百姓宁愿自家的孩子种地当劳力,也不愿送到社学中来,还是张博志带人劝说了许久,说了无数的话和道理,这才让社学有了生机。

    张博志走访过许多百姓,也了解过百姓不愿送孩子上学的原因,归纳为三类:

    其一,劳力,干活。

    五十亩地啊,生了娃不就是为了种地的,读书,那是啥东西,祖上八代都是农民,不是读书的料。

    其二,学不出来。

    天下学子无数,考试难度那么高,朝廷三年才取那么几百人,分散到全国,能有几个是移民的孩子?与其当个书呆子,还不如早点干活,存点钱娶亲生子,繁衍后代。

    其三,心疼孩子。

    说先生体罚孩子,鞭挞绳缚,若待拘囚。

    这点张博志没办法反对,也反对不了,在洪武朝时,一些县州府学,包括国子监,对学生的体罚问题都是很严重的,国子监因为在京师,受到的关照最多,不过他们比较幸运,体罚不多,砍头的多……

    以至于在一段时间内,出现了“视学舍如囹狱而不肯入,视师长如仇寇而不欲见”的场景,不过这种问题在洪武后期得到了缓解,原因是朱元璋的精力大不如从前,没空管教育这块。

    为了彻底打消百姓顾虑,也为了规范社学,张博志、孙举文连同上百名“社师”,经过一个多月的商议,编写了一份《社学教条》,而这也成为了大明第一份规范社学发展的倡议公约。

    在京师的朱允炆正翻看着《社学教条》,这是一份地方性公约性质的倡议,但此时此刻,朱允炆决定将其略作修改,形成朝廷文书,公之于众。

    “这份《社学教条》是北平布政使张昺送来的,张博志、孙举文等先生倡主笔所作,其中内容解决了社学诸多问题,朕以为可行,你们看看。”

    朱允炆对内阁解缙、国子监祭酒杨士奇、司业李-志刚三人问道。

    解缙三人看过之后,连连点头。

    杨士奇称赞:“此《社学教条》开篇明义,调理明晰,又以孝弟忠信、礼义廉耻为核心,适合社学学子。”

    李-志刚表态支持:“国子监革制在先,天下府州县跟之,然许多地方社学依旧遵循洪武时期的规制是不妥的,当改弦易辙,对标县府学主张。”

    解缙低着头审视着《社学教条》,肃然道:“张博志、孙举文主张遵循因材施教,视孩童实际而教学,不以教学而教学,是为大才,大智慧。”

    朱允炆欣慰不已,道:“你们看其才,朕看其法。社学课表朕看过,虽有些宽松,然又贴合百信生活,须知许多十一二岁的孩子在乡下已开始挑大梁了,黄昏准其课业结束,帮衬下家里,是一件好事。学问虽在学,然不宜古板。”

    “那臣将这一份《社学教条》抄录下来,发向各地先州府与社学?”

    杨士奇请示。

    朱允炆微微摇头,道:“这份《社学教条》是不错,但只三门课是不够的,朕想在课业中加一堂课。”

    杨士奇不解,解缙问:“杂学已在其中,之所以没有明确说明,是因为杂学训导太少,只能视训导之才而定。”

    训导掌握了什么杂学,那就教导什么,会兵法教兵法,会农学教农学,会商学教商学,什么都不会,那也没关系,国子监有课本,照本宣科总会吧……

    朱允炆接过解缙手中的《社学教条》,提笔写下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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