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悲鸣之旅 > 第五章:疯子杀人夜
    可没想到,帝倾则是一副不屑的表情翻白眼,道:“我可没兴趣跟着你,好好看看你自己吧。”

    帝倾双目看向窗外,两个宽大的手交叉做出一副深思熟虑的样子,一步步分析:“虽然现在外面天气阴暗但是刚开始下雨。你回来之前并没有任何雨。”

    “当然,你也可以说是部分区域下雨。”

    “但你身上的雨可不会撒谎,它是臭的,只有迷雾森林的雨是臭雨。难道忘记疯子杀人夜了吗?这应该是你从小听到大的街头流传故事吧?”

    酒言当然记得“疯子杀人夜”,这可是一直陪着他长大的故事。

    在酒言刚来到诺尔城时还是万国纪元的末期,那时候幼小的他就听到过很多“疯子杀人夜”的故事。

    在百年前有一个疯子,他抓了很多无辜的人们,每一晚都要站在迷雾森林最高处杀死一个孩子。

    他用非常残忍的手段割开他们的喉咙,直到血液流干净。

    但久而久之,疯子杀人杀的多了,迷雾森林就积了很多怨灵,怨灵们不甘心自己惨死,就聚在空中将下的雨变成红色,警惕人们远离那个疯子。

    所以每当迷雾森林下雨时,那雨肯定就是黑红黑红的臭血。这种雨也被诺尔城人们称为“杀人雨”。

    这故事总是能够在大人口中听到,他们要教训不听话的小孩,就讲这个故事。百试百灵,小孩听到这恐怖故事过一会就不哭不闹。

    酒言小时候可没少被这故事吓唬。

    ......

    帝倾分析完毕,笑着对酒言说:“你头发里的雨可带是杀人雨,要不要去洗洗头发?”

    酒言才不去,杀人雨就跟掉色的染料一样,去洗漱保准头上一片黑红,那不就露馅了吗?

    ......

    听到帝倾的判断,酒言想反驳。可他还没开口讲话,帝倾下一段又来了。

    “眼里满是血丝说明一晚没睡。当然,你在迷雾森林那种全是魔种的地方也睡不着。”

    “手指上还有没洗干净的绿血,估计是哥布林的血液,也很有可能绿岩蛇的血。迷雾森林只有这两种常见的绿血魔种。”

    “大衣内侧也都是魔种的血,裤脚上沾染着淤泥,而这一代附近的路很难看到泥土。”

    被帝倾这样一番分析,酒言心虚的瞟了一眼窗户上挂着的一块圆形镜子。

    通过镜子他看到自己的确如帝倾所说的样子,整个人看起来很狼狈。

    眼球布满了血丝的确是一晚没睡,手指缝中还有残存的魔种血液,再看岚骆身上盖着的大衣。

    大衣左侧内部全是绿血,明显在告诉帝倾自己去了迷雾森林并且与魔种发生了恶战。

    此时的他看起来的确很狼狈,像是去护送货物被劫匪洗劫了一番,半干的头发让他显得有些邋遢。

    酒言看着镜子中的自己也皱眉嫌弃起来,他已经好久不照镜子了,他甚至都快要忘记自己长什么样子。

    镜子中的自己,真的不像是一个二十多少的人,更像是一个三四十的老酒鬼。

    原来的他和现在几乎是天渊之别,现在的酒言褪去了曾经嫩幼轻狂的脸庞,显得更加老练,更加成熟。

    当然,也更加不被女孩喜欢,毕竟现在的他已经不在乎自己的容貌如何,一直在危险的迷雾森林活跃着。

    酒言将自己黑色的头发往后抓了抓,双手在下巴上的胡渣上摸了两下,笑了笑:“老大,你不感觉我更帅了吗?”

    看到酒言这般自恋,帝倾回应道:“还帅呢,眼里的血丝都快蔓延出眼眶了,你多久没洗澡了?身上一股霉味。”

    “我怎么没闻到?”

    酒言不信的将胳膊抬起来,将鼻子靠在自己腋下。

    嚯,当酒言鼻子刚碰到衬衫袖子时,一股酸臭的混合味道传来。

    当时酒言就忍不住将头歪开,脸上满是嫌弃的模样。

    我的天啊,臭死了。

    这样回想一下,自己的确是有段日子没洗澡了,估计得有半年了。一直忙着到处窜,哪有时间打理自己,平时也就是随便找条无人的小溪中洗洗。

    酒言下意识看了看盖在岚骆身上的大衣。暗想,自己这大衣也好多日子没洗了,自从买了大衣之后就一直穿着,几乎没怎么换过。

    怪不得他前两天从街道走过时,有几个姑娘捂着鼻子从他身边快速走开,原来是自己身上的味道太浓了。

    不过酒言这些日子已经习惯了自己身上的味道,他自己闻不出来,别人可能嗅的到。

    看着岚骆依旧睡的香甜,酒言隔着老远都能想象到魔种血液的腥臭味,不知道岚骆是怎么睡得那么香的。

    帝倾瞟了酒言一眼,淡淡道:“以后别说你是光明属性职业者,丢人!”

    的确,因为属性原因,光明属性的人一般很爱干净。而酒言这个样子根本就是和那些在大道上算命运财数的巫婆差不多。

    “那可不行,我这辈子就只修光明属性,等我修为大成才能将光明普照大地啊。”

    酒言又开始吹了,他那点业力散发出的光也就能照亮不到一米的范围,还普照大地,做梦!

    帝倾还是不依不饶的追问:“说,是不是去迷雾森林了?”

    帝倾这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性格还真是够倔的,酒言还在试图狡辩。

    “眼球有血丝是没休息好!身上有魔种血是去研究魔种尸体了,所以说才会这样。”

    酒言说出这话自己都不信,但他还是想给自己挣回一点面子,轻易认输可不是他的性格。

    似乎早就知道酒言要说辞,帝倾一脸调笑,道:“敢不敢把鞋子脱下来?”

    酒言一脸嫌弃的看着帝倾,躲得远远的,嫌弃道:“干嘛?你有恋足癖啊?”

    “去你的,谁想看你的臭脚。”

    帝倾收回目光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将一旁的大白狗挤下沙发,翘起腿将脚放在圆桌上。

    “如果我没猜错,你的鞋底上粘上了蓝羚果。敢不敢赌一把?一百卢克。”

    ......

    看着帝倾自信满满的模样,酒言到有些心慌,他本身就是去了迷雾森林。帝倾这两波分析可以说是精准无误。

    至于那蓝羚果,蓝羚果是迷雾森林独有的果子。

    蓝羚果可以做最低级的疗伤药,这种果子在迷雾森林泛滥,在现在这个晚秋季节已经开始脱落腐烂。

    一旦踏入迷雾森林肯定避免不了脚踩蓝羚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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