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平生不晚 >Chapter. 14 我从未忘记你
    这一天,闻冬是飘着回家的。

    和爸妈进行完热烈的欢迎宝贝女儿回家仪式后,她趴在床上把自己裹成了粽子,翻来覆去,像是一簇难以平息的小火苗,末了给白杨打了一通电话,还未开口就笑出了声。

    那头的人沉默片刻,镇定地问她:“你把你那原本就很捉急的智商,忘在飞机上没带回家,有没有考虑过你爸妈的感受?”

    心情好,不跟她计较。闻冬躲在被窝里,笑着说:“白杨白杨,我觉得孟平深对我和以前不一样了。”

    “哪里不一样了?是看见你智商又退步了,所以报以同情怜悯的目光,还是看见你那被北京的风沙吹成埃及女人的粗糙肌肤,所以竟难以直视了?”

    “不是。他今天跑来机场接我了,还带我回家吃面,我做的!他让我亲手做的!”闻冬小声嚷嚷着。

    “所以被人当成保姆,你有什么可开心的?”

    “他说那屋子空空荡荡的,有我一起吃饭,他食欲都好了很多!”

    “哦,夸你厨艺不错。”

    “他还和我一起看了场电影,就在他家看的!”

    “啧啧,还心疼电影票要花钱,够抠的。”

    “刚才送我回家,我把他妈妈留给他的那件毛衣给他,他还抱了我!”最后一句已经激动得要飞起来,语气里还藏着一些小羞赧。

    白杨停顿片刻,若有所思。

    闻冬一下子安静下来,忐忑不安地问:“所以……所以你是不是也觉得他对我,对我……”

    “对你产生了一种依恋。”白杨斩钉截铁地说,“你想啊,那毛衣是他妈妈织的,他妈妈去世后就由你来完成,所以很显然,你让他感受到了母爱的力量!”

    “母爱你妹!”闻冬跳脚,“难道他不是对我也有了我对他那样的心情?”

    白杨插科打诨半天,最后忽然正经起来,想了想,说:“他拒绝过你,也用老师的身份和你划清了界限。我不敢妄言说他喜欢你,也不敢鼓励你再像毕业时那样奋不顾身地再去期待一次也许没有结果的回应。”

    “……”

    “闻冬,有的事,受挫一次就够了。一而再、再而三地去尝试,如果还是无法尽如人意,这后果我不敢放任你去轻易承受。因为感情不是其他的事情,心伤不好治,也治不好。”

    闻冬慢慢地思忖着她说的话,好半天才说:“可是白杨,如果是他,如果是孟平深这个人,是值得我再三尝试,哪怕最后都不成功,也忍不住一再靠近的。”

    学生时代喜欢他三年,如今也仍未改变。喜欢他像是我沿途追逐的灯火,而三毛说过,飞蛾扑火的时候,想必也是无比快乐的。所以哪怕我一直都在追随他的脚步,哪怕他不曾为我停下,我也仍然因为喜欢他这件事情本身而快乐不已。

    “我有预感,这次一定会成功。”闻冬紧紧握着手机,含笑一字一句地说。

    “你……你不会又要去告白吧?”白杨惊呼。

    “总而言之,等我的好消息。”

    当晚,闻冬就给孟平深发短信了:“在家?”

    很快收到回复:“在楼下。”

    “在楼下干什么?”

    “喝咖啡,蹭空调。”

    她扑哧一声笑出来,想起白杨说他抠,果然挺抠。

    只是过去读书的时候,寝室里的姑娘们说起哪个男生抠门这种事,人人都不以为然,吐槽对方是土鳖,没度量。却不知为何,当这种对象变成孟平深的时候,她就自然而然地给他贴上了“说话风趣,懂得生活”的标签。

    闻冬没再发短信过去,而是认认真真地化了个妆,几乎把行李箱里所有的衣服试了个遍,然后套上了灰色高领毛衣加豆沙绿羊绒大衣,昂首挺胸地走出了卧室。

    爸爸妈妈坐在沙发上看新闻联播,这是这对古董夫妇每日必看的节目,见她出来,抬头一看,齐齐愣住。

    “大晚上的,穿成这样要去哪儿?”妈妈疑惑地问。

    爸爸则走上前来摸摸大衣:“这衣服太薄了,快去换成羽绒服!”

    闻冬不肯换。

    哪有人穿羽绒服,把自己裹得像个粽子似的去告白?

    她把大衣拉开,向父母展示一圈浑身贴满的暖宝宝:“我现在热得浑身发烧,必须出去吹吹风。”

    “和谁啊?”妈妈不忘继续追问。

    “老同学,老同学。”她打着哈哈,飞快地溜出了门。

    爸爸在后面叮嘱:“早点儿回来,注意安全啊!”

    “知道啦!”

    临近年关,外面的风大得像是刀子往脸上扎。闻冬却浑然不觉,只是兴高采烈地跑出小区,站在马路边等空车。

    蓝色的计程车此刻,也化身为灰姑娘那辆金光闪闪的南瓜马车,载着她一路奔向她的美梦与童话。

    同在一个城市,果真与北京到这里的距离不同,只需十多分钟,她就抵达了孟平深所在的街区,下车后还不忘好好地整理一下大衣和围巾。哪怕这天的温度完全不会有人想把手暴露在除了衣兜以外的别的地方,她却仿佛感受不到冷风似的,从挎包里摸出镜子,在风里反复打量妆容。

    还好没花。

    腮红是淡淡的粉色,系列名是ChasingDreams——追梦。

    口红是兰蔻的RougeinLove——迷恋。

    她感觉自己仿佛披上了铠甲,浑身上下充满了勇气,并且只为孟平深一人。

    这条街上有两家咖啡店,装潢都很别致。她一家一家地寻过去,第一家没有,那一定是在第二家了。

    夜幕低垂,冷空气将行人都驱赶回家了,路上只有三三两两的人。

    闻冬踏着轻快的步伐来到第二家咖啡店门口,隔着落地玻璃窗向内看去:昏黄的灯光,木质的装潢,店内放着舒缓的异国音乐,人不多,分散地坐在各个角落里。

    只需很短的几秒钟,目光一扫,便能看见她心心念念的人。只是目光落在孟平深身上不过片刻,她就看向了坐在他对面的人。

    他并非一人坐在那里。

    在他的对面坐着一个年轻女人,穿着墨蓝色大衣,抹着颜色明丽的口红,因与他相谈甚欢,所以不时扬起唇角,笑得如沐春风。

    闻冬蓦然一顿,脚下像是生了根,原本雀跃的心,也在一瞬间迟缓下来。

    她认得她。

    哪怕与照片上相比,她成熟了许多,穿着打扮也大不相同,可闻冬就是一眼认出了她——不是别人,正是曾放在孟平深家中的电视柜上的相框中人,他的前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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