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走了大概七八天的样子,筋疲力竭的陈曦踉踉跄跄地来到了一处无名小镇。
衣不蔽体蓬头花脸形同野人的陈曦刚一进镇,便被人当作疯子纷纷回避。只有街边的一个老乞丐跟他打了声招呼:“我说小兄弟,你这身行头也太夸张了吧?这里小地方,人都小家子气,看不得你这种野人装的!你看看我这身行头,简简单单普普通通,最合这里人的眼缘,所以这个镇子只有我的生意最好。”
陈曦对老乞丐恭敬地一拱手,谦恭道:“老前辈,晚辈初来乍到不懂规矩,还望您老多多提点!”
“哈哈!好说好说!”老乞丐咧嘴大乐,“小伙子懂礼貌重师道,前途必定不可限量啊!我看好你,你一定会成为我们乞丐中的一代天骄!老叫化也没什么可教你的,只是曾经三次蝉联我们乞丐界的最佳着装奖,所以今天就倚老卖老跟你讲一点我们乞丐界的着装之道!”
陈曦听老乞丐说得有些意思,便盘腿坐到老乞丐身边,听老乞丐继续说下去。
老乞丐眯起眼睛侃侃而谈:“其实所谓的着装之道,不过是对人心理揣摩后的一种对策!我还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也不懂这个道理,只知道把自己打扮得可怜一些,这样才有人肯掏钱赏银。后来混得油了,发现光扮可怜还不行,那样只能在这种小地方混混日子,要是到了大城市就行不通了。大城市的人,同情心有限,而且要想做成大买卖,必得在那些富贵人家身上动脑筋才成。我前几年还在罗兰城混的,之所以现在搬到这种小地方,就是因为老人家不合城里大爷们的眼。那些大爷们,连自己的父母都不知孝敬,对老叫花更是可想而知。但在这种小地方,大家还都知道孝顺父母,所以老叫化也跟着好混一些。像你这种年轻有为的,就要去大城市多闯闯,那里的富婆贵妇们大多空虚寂寞,所以年青健壮的乞丐很容易在她们那里讨到赏。但切记这些女人最忌乞丐脏臭。以你的条件,只要你洗个澡换身半新打着补丁的衣服,应该很容易被那些富婆们相中。想我老叫化当年也有过两次艳遇,一次是跟将军府的大夫人,一次是跟绸缎商的老婆,真是爽啊,体力差点儿的还真满足不了她们。”
“那我们穿得太干净了,会不会让人搞不清我们的身份啊?”陈曦一直认为乞丐脏点儿才好混,太干净了,人家恐怕会认不出你是乞丐。
“只要补丁打得好,衣服干净一些,人家也一样能看出你是乞丐来。这里的学问可就全在衣服的补丁上了!说得过一点,这打补丁也是一门艺术,不比皇家画院那些画师的画差多少!具体操作就全看个人悟性了,并没有一定之规!”老乞丐拉了拉自己布满补丁的衣裳,示意陈曦自己看着领悟。
陈曦仔细打量起老乞丐衣服上的补丁,果然觉得有一种赏心悦目的美感,不禁暗暗佩服起老乞丐的艺术细胞来。
陈曦听到老乞丐的经验之谈,这才发现原来做乞丐还有这么大的学问。想想自己在东方城井底之蛙的见识,陈曦决定去真正的大城市闯一闯,好好学学行乞的学问,等学成之后,也好回东方城让红花他们长长见识提提档次。
陈曦向老乞丐告别时,特别问了一下离这里最近的大城市的情况。原来自己从罗兰国东端的东方城逃出后,是一直向南奔逃的。这座小镇离罗兰国最大的城市,国都罗兰城只有一天的脚程。陈曦换下了那套野人装,简单地梳洗了一下,穿上了老乞丐送他的八成新的补丁装,兴冲冲地向罗兰城赶去。
远远看到罗兰城那高耸入云的城楼和绵延百里不见边际的城墙,陈曦这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大城市。抑制不住心中的兴奋之情,陈曦一声清啸,欢呼着冲向了心目中的大城市。
站在足够十六驾马车并驾齐驱的大街上,踩着脚下坚硬而平整的石板,望着大街上车水马龙的繁华喧嚣,陈曦忽然感觉自己就像是一粒随风吹来的尘沙。
陈曦被大街上汹涌的人流裹挟着,漫无目的向前走着,不觉间已转进两道高墙夹出的一道深巷。
深巷的另一头儿拐角处,正传来几人的议论声:
“小姐,我们这样干不大好吧?要是被老爷知道了……”
“闭嘴,你不说老爷怎么会知道?抢劫这么好玩的游戏,你们早就该告诉我!哼,害我昨天看了书才知道,不罚你们已经很不错了!再叽叽歪歪的,小心我把你们送给我那个猪头表哥!”
“小姐,我们,我们支持你!千万,千万不要把我们送给表少爷!”
“只要你们听话,你们就是我小弟,我会罩着你们的!猪头表哥绝对不敢动你们一根汗毛!好了,现在游戏开始,把脸都蒙好,记得对猎物样子要凶一点,最好不动手就把他吓得尿了裤子!只要游戏成功,回去后我重重有赏!”
“是,小姐!啊不,是,大哥!”
“嗯!”
陈曦此时正顺着深巷直走,盘算着是不是先去罗兰城的丐邦总瓢去看一看,拜一拜这里的总瓢把,顺便也想看看师父风丐临别时给自己的那面破烂铁牌是不是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