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一夜乍富 >第八十四章:老郑还是个艺术家!【求推荐,求收藏】
    “boss,可以出门了。”

    等胡翔换上了休闲服,莎莲娜也换好衣服过来。

    出去的时候,张宏兵和克里斯两人,还有八名保镖自然也跟在后面。

    不过当莎莲娜带着胡翔,走到外面场地上的一辆军用越野车旁。

    胡翔还是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难不成,让他坐着军用车去见老郑?

    怕不是要把人家吓死。

    “就没有低调点的车吗?”

    “有的boss。”

    “赶紧换一辆。”

    结果莎莲娜打了个电话,让人开来了一辆劳斯莱斯幻影。

    胡翔不由得叹了口气,也不打算再挣扎:“算了,就它吧。”

    正在胡翔准备上车的时候,七、八辆军用的吉普车开了过来。

    每辆车上都坐着五名荷枪实弹,身穿迷彩的士兵。

    “什么情况?”

    “等我去问问。”

    莎莲娜走上前,从一辆吉普车的副驾上,走下一名上校军衔的军官,向莎莲娜敬了个礼。

    莎莲娜在那用沙德尤语和对方交流了几句,又走回到胡翔身边。

    “boss,是我父亲知道您要出行,特地派了他的警卫排保卫您的安全。”

    “巴鲁克那不是你们的首都吗?出行居然要军队保护,治安这么差的吗?”

    胡翔表示有些疑惑。

    “因为今天的晚宴上,您拒绝了一些人的要求,而明天下午就是董事会了,所以我父亲担心有人会有不好的想法。”

    “你指的有些人是沙洛夫还是门罗斯?”

    “都有可能。”

    胡翔不禁有些犯愁,要是身边跟着这么一群大兵,那自己这阵仗也太大了。

    似乎是猜到了胡翔的想法,莎莲娜道:“放心吧boss,我会让他们尽量和我们离开一段距离。”

    “这样也行。”

    “反正也只是有备无患而已,他们不一定有那个胆量对您出手。”

    胡翔点了点头,心里突然有些惆怅,自己现在出止需要保镖。

    居然连军队都用上了。

    果然自从有钱之后,他的生活也变得精彩刺激了起来。

    上车后,胡翔突然突发奇想的看了一眼窗外,向坐在副驾驶的张宏兵问。

    “老张,就刚才那些士兵,你感觉你能对付几个?”

    听到胡翔的话,莎莲娜也是有些好奇的看着张宏兵。

    她是知道的,那些跟着她们的士兵,可都是自己父亲专属的特战警卫连中,抽调出来的好手。

    不仅接受的都是最专业的特种作战训练,武器装备也都是国内最先进的。

    整个莫里沙德犹,也只有自己的父亲分管特战部,所以手下有这么一百多个精锐中的精锐。

    张宏兵淡淡道:“这么说吧老板,如果有枪的情况下,我能换掉他们三个人。”

    要知道,张宏兵可是某特种部队的金字塔选手。

    以他的身手,居然也只有信心能换掉对方三人,就足见那些士兵的精锐。

    “那如果没枪呢?”

    “没枪,最多一分钟我就会被他们打成筛子。”

    见张宏兵面无表情的样子,胡翔过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对方这是在玩笑。

    但这个笑话,挺冷的。

    冷过车窗外,巴鲁克那夜晚的风。

    车子驶过夜晚巴鲁克那的街道。

    路上星星点点的亮着路灯。

    夜晚外出的行人不多。

    所以当二十分钟,车子开过一个巨大闪烁着彩色灯光的喷泉是。

    胡翔透过车窗,一眼就看到了坐在一家咖啡馆外,翘着二郎腿,坐在一块写生板前喝着咖啡的郑在此。

    说起来,胡翔一直没有问过郑在此的名字叫什么,所以也一直只能叫他郑在此。

    当然,郑在此也只知道胡翔的斗音名字,北北北。

    “老郑!”

    “北哥?”

    胡翔看到过郑在此的照片,所以自然能一眼认出他来。

    反倒是郑在此,从没见过胡翔,语气里自然不是那么确定。

    而且在他的印象里,一直以为胡翔的年纪至少也在三十岁以上。

    只是没想到,居然是这样一个二十来岁的小年轻。

    “害,合着我白叫了你这么久的北哥,你这样子起码比我小十岁。”

    郑在此笑着放下了咖啡杯,拍了拍胡翔的肩膀。

    随即,他的目光就落在了胡翔身边的莎莲娜身上,眼神流露出惊艳的目光。

    “这是,弟妹?”

    郑在此已经三十三岁了,这一句弟妹自然叫的毫无压力。

    胡翔对此也丝毫不在意。

    反正他确实也没有郑在此大。

    “这是我的秘书,莎莲娜,莎琳娜这位是……”

    胡翔刚想介绍,但介绍到名字时,他却微微一愣,不知道该怎么往下介绍。

    “对了,忘记自我介绍了,我姓郑,关耳郑,单名一个爽字。”

    郑爽?这个名字怎么感觉有些耳熟呢。

    总觉得这个名字,在哪里听过,胡翔疑惑的摇了摇头,握住了郑在此,噢不,郑爽身处的右手。

    两人手掌紧紧一握,又分了开来。

    “我叫胡翔,古月胡,飞翔的翔。”

    互通了一下姓名,两人也算是在现实里第一次相见,颇有一种见网友的感觉。

    只不过,两个人都是男的而已。

    郑爽也是个有眼力的人,一眼就看到了不远处的几名保镖,一看就都时不时的将目光落在他们这里。

    虽然之前在斗音上,郑爽就知道这个朋友不简单。

    毕竟随随便便就能刷掉几百万华夏币礼物的,那能是普通人吗?

    本来在他看来,胡翔最多也就是那种富商,做点生意,身家有个几个亿的那种。

    但今天亲眼见到后。

    又是秘书,又是保镖的,而且在莫里沙德犹这种异国他乡,居然还能坐着劳斯莱斯。

    郑爽觉得自己,已经有点摸不透胡翔的路数了。

    郑爽在观察胡翔,胡翔自然也在打量郑爽。

    两人都是那种自然熟类型的,之前通讯和斗音上都没少聊。

    加上现在又有种“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感觉,大家都是华夏人,就会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

    两人很快就像相识多年的老友一样,交流间也没有什么别扭的感觉。

    “唷,老郑你这是写生呢?”

    胡翔早就看到了郑爽的那块画板,聊了几句之后,就好奇的上前打量了起来。

    实木的画板上,用四个铆钉钉着一张白色的纸张。

    而画板上,放着一块有许多种类颜料的画板。

    此刻的画板上,只有三条直线。

    一条红色,一条黑色,一条白色。

    “这啥意思?”

    “白昼、黑夜、包容万象,这是我今日的思考。”

    “哟,老郑你还是个哲学家?”

    “也不是哲学家,严格来说,算是个画家吧。”

    郑爽有些得意,又似乎有些自嘲的说:“我也算是个挺成功的画家吧,至少我在活着的时候,画就能卖出价钱。”

    “不过最近灵感有些枯竭了,所以这才跑到国外来找找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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