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你一起来的人都还活着,我把他们丢到了荒域四周,希望他们能活着走出去。”

    宋清琰说完就化作一个光芒柔和的光团,遁入了虚空之中。

    宋京墨知道宋清琰做了什么。

    她在和自己说话的时候,将灵魂分开,把大部分灵魂炼制成了器灵。

    只等器灵与万兽珠完全融合,她的保命手段就会更多一些。

    不得不说,宋清琰对自己很狠。

    把自己炼制成器灵,其中的痛苦并不是常人能够忍受的。

    看着面前没有多少神智的守墓人渐渐变化成苍老模样,宋京墨起身为她戴上兜帽,慢慢的向外走去。

    万神墓不知道还能存在多久。

    或许在她走出去之前就会崩塌。

    或许在她们的计划达成之后还能再度现世。

    她期待这些灵魂转生之后回到万神墓,过去的自己与现在的自己碰面,或许会是很有意思的画面。

    不过现在,她该专注于逃命了。

    守墓人的职责之一是维持万神墓的稳定,不让沉眠于雕像中的灵魂暴动。

    宋清琰把自己炼成器灵,留在守墓人身体里的灵魂不足十分之一,万神墓定然是不会像现在这样平静。

    要不是知道万神墓里的灵气是守墓人力量的来源,宋京墨还是很想坐下来好好修炼一番的。

    谁进这种紧张又刺激的地方不是一夜暴富闷声发大财?只有她背了一身包袱,还要注意小命。

    顺利离开荒域,才是她万里长征第一步。

    走到长廊尽头,踩上传送阵,就可以出去了。

    宋京墨低着头,快步走着,目光在壁画上绘制的蓝色妖族上短暂停留片刻,传送阵启动,将她从万神墓传送了出去。

    风沙漠漠,荒草连天。

    这是一块极度贫瘠的土地。

    只有生命力足够顽强的品种在这里拼了命的扎下根、争夺不多的养分。

    她要从这里走出,走到一个灵气浓郁的地方去。

    荒域的界壁是被人为加固过的,为了就是隔绝其他几大域的灵气。

    曾经的界壁是为了隔开妖族和人族的领地,现在的界壁是为了守住自己这一域的灵气。

    灵脉可以源源不断的产生灵气,原本属于荒域的灵脉被移走了不少,这也是作为曾经灵气最浓郁的妖族领地至今灵气枯竭的原因之一。

    宋京墨看到了自己的小毛驴,心里生出一丝安慰。

    来的时候一行二十人,回去的时候还是只有她一个人。

    和上一世不同的是,其他人现在还活着,并不是被万神墓中的机关尽数坑杀。

    “换个角度想想,那些对我不好的人,最后似乎都不得善终……”宋京墨骑上小毛驴,踏上归程。

    万神墓的入口已经彻底关闭,不论仙门弟子能不能回到仙门,即便是他带上了更厉害的人回到这里,也不能进入万神墓。

    “仙门位于天玄域,中型宗门,外门弟子录取条件为十五岁、一级灵师。”她好像连入门资格都达不到。

    “算了,我想这个做什么,我又不会去仙门。”宋京墨晃晃脑袋,摸了摸小毛驴的耳朵。

    她坑了仙门弟子那么多灵石,也就是这一路上他没时间想清楚,一旦反应过来恼羞成怒,她这脆弱的体格完全没有办法与大灵师抗衡。

    “还是抓紧时间往回赶吧。”

    “这一路上,我更要小心才是。”来的时候她还有所倚仗,能够借着躲进万兽珠小世界避开危险,现在宋清琰正在和万兽珠进行融合,她是躲也没地儿躲,跑也跑不快。

    就是从万兽珠小世界往外拿取东西也不能。

    打不过,躲不了,跑不掉,还能怎么办?这个时候就要看运气了。

    实力固然重要,在实力不够的时候,就只能运气来凑了。

    宋京墨以为,自己的运气也不能算很差。

    至少她遇见的宋铮就很好,万一这次她也能遇上一个好心人呢?

    穿越荒域外围,回到宋铮身边。

    这也是她要经历的一道考验。

    至于宋家庄,回不回都无所谓,家里的东西能带走的她都带上了,还给一些好奇心过于旺盛的人留了些小惊喜。

    希望人没事。

    宋京墨从来没想到过自己的返程能这样精彩。

    阴魂倒是没来凑热闹,但荒域外围活跃的不活跃的妖兽她几乎都遇了个遍。

    第一天,遇到了妖兽化的刺树,那刺树没有什么灵智,只知道本能的捕捉散发血腥气的食物,而宋京墨比较倒霉,身上被草叶划破了不少道口子,血液又比较特殊,成了荒域中行走的美食。

    好不容易躲过藏在杂草之中的刺树的攻击,宋京墨又遇上了一种群居的小型妖兽。

    钢爪垂耳兔。

    这种妖兽的两只前爪非常坚硬,爪尖能轻易在树木上留下极深的痕迹,这样的爪子要是挠在宋京墨身上,不死也残,稍微找一下角度,达成割喉效果不要太简单。

    好在这兔子除了弹跳力强爪子锋利之外也没有别的优点,再加上小毛驴掌握了特殊的蹬兔子技巧,和宋京墨配合默契,宋京墨负责用长棍一棍一只钢爪垂耳兔,小毛驴充当后背,不让一只钢爪垂耳兔有机会搞偷袭。

    最后宋京墨收获了一堆兔子。

    “抛开这利爪不谈,这兔子其实还挺可爱的。”浅灰色或者土黄色的毛毛自然蓬松,看上去手感就很好,长长的耳朵垂在身侧,躺在地上乖巧又无害。

    “吃肉的兔子,应该更香吧?”宋京墨默默的生起火来,利落的清理好一只兔子,简单用携带的调味料腌制之后架到火上烤。

    该说不说,食欲才是她学习的第一动力。

    为了能吃到兔子,宋京墨顺利的使出了基础的水球术,在这之前,宋京墨就只成功掌握了用灵力生火这一技能。

    小毛驴很乖巧的守在火堆旁,宋京墨翻出包裹里最后一点豆子喂给它,又摸了摸小毛驴的耳朵。

    这种兔子只吃鲜肉和鲜嫩的草叶,宋京墨在吃之前,突然想到,这兔子会主动攻击人,也代表这兔子有可能吃过人。

    那么问题来了,这兔子她是吃还是不吃?

    眼前是香喷喷的烤好的兔子肉,另一旁是疯狂挣扎的理智。

    宋京墨遗憾的把烤兔子扔到一边,从包裹里找出之前没怎么吃的辟谷丹。

    一粒下去,没有尝到任何味道,腹中的饥饿感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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