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高气爽,风和日丽。

    张少龙像寻常大学生一样坐在教室里上课。

    下课铃响了,张少龙合上书,眼睛的余光扫到坐在旁边的魏宽却正在本上记着什么。

    “你这是记什么呢”

    “这是我这段时间赚的钱,我得全记下来,好尽快还你舅舅。”

    “不是跟你说了十年八年再还都行吗我都不着急,你着什么急”

    “我是怕你为难。”

    “别算了别算了,还有,把你打的乱七八糟的工全辞了,就留一个月薪最高,相对又不辛苦的。别咱妹的身体刚好,你再累趴下,听到了没有”

    张少龙说着话把魏宽的记录本拿起来直接合上。

    “可是……”

    “可是什么可是,我告诉你大宽,那钱你要是十年以内还我,别怪我不认你这个兄弟。”

    感动至极的魏宽刚想说些什么,就见一个美女站在了教室门口,这让他一时间眼睛发直,也忘了自己要说的话。

    张少龙顺着他的目光望去,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张少龙。”站在门口的凌晓朝着已经看到自己的张少龙招了下手。

    “大龙,那个美女你认识”魏宽没想到自己的好兄弟会认识那么漂亮的姑娘,显得无比兴奋。

    看到魏宽两眼冒光的样子,张少龙心知不好,一定要把他的那点小心思扼杀在摇篮里。

    张少龙可不想看到自己的好兄弟和九幽冥王抢女人,他仿佛已看到魏宽被小鬼押到了畜生道的画面。

    张少龙抖了抖身上的寒凉,拍了拍魏宽的后背。

    “认识是认识,不过你就别想了,人家名花有主了。”

    “有……有主了”

    “不仅有主,还是个高富帅级别的霸道总裁,咱们这样的真心比不了。信我的,兄弟,直接放弃。”

    “哦。”魏宽一脸的失落,一颗荡漾的春心刚刚有了波澜,就直接被冰封起来,翻不起一点浪花。

    “兄弟天涯何处无芳草。我还有事,下午的课不上了,帮我点个卯哈。”

    “哦,好。”

    看着张少龙朝教室门口的美女走去,魏宽总觉得他最似乎变的有些不太一样了。

    可是具体哪里变了,魏宽又说不上来。

    不过有一点他可以肯定,那就是张少龙似乎认识了一些他没见过的人,也在忙一些他不曾听说过的事。

    “大龙”

    “嗯怎么了”

    魏宽叫住了张少龙。

    “有什么我能帮的上忙的,记得随时跟我说。”

    听了魏宽这没头没脑的话,张少龙先是一愣,再看着他轻笑回应。

    “放心!自家兄弟,不客气。”

    魏宽暖心的笑了,目送着张少龙和那个美女离开了。

    来到教学楼外,一个潇洒帅气的年轻警官站在门口,引来不少女学生驻足围观。

    “来了。”张少龙走到肖天一跟前。

    “嗯。”肖天一轻应。

    “怎么还穿着警服”

    “凌晓叫的急,没时间换。”

    “下次再急也换一下吧,否则让那些大嘴巴看到我跟一个警察走了,还不知道会传出什么爆炸性新闻来。”

    “……好,我下次注意。”

    三人出了校门,一辆军绿色的豪华越野车开到他们面前停下。

    一个面色苍白的男人从车上下来,将钥匙恭敬的递到凌晓的手里。

    张少龙抬眼一看,是鬼差。

    九幽冥王是不是好上司,张少龙不知道,但祂绝对是个好男人。

    刚才听凌晓说特勤队终于接到了第一道案件指令,只是那个地方位于偏远地区。

    张少龙刚才还琢磨着他们该以什么交通方式过去,这转眼性能顶配的豪车就已到了眼跟前儿。

    由此可见,凌晓……

    也可能是蓝姬

    或是她们两个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这足以体现出她们对九幽冥王的重要性。

    就像之前所说,社会分层,人也分层。

    很多时候那些所谓的高层人士做出的事情完全限止了低层人群的想象。

    冥婚——

    这是一个任谁听了都觉得诡异,恐怖,而又匪夷所思的词语。

    这个词张少龙是听说过的,但是他以为那早已是写在历史里,过去式的名词,谁能想到至今还真实存在。

    万建业,七十九岁。

    三十二年前做煤碳生意发的家,现在除了煤炭还涉足房地产。

    在这两个行业里大有名气,俗话说的“人傻钱多”,指的就是他。

    他为人胆大,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也都敢做,这是他事业走上成功之路的重要原因,同时也是如今需要张少龙的特勤队来解决问题的重要原因。

    万建业三十岁时,老婆给他生了个儿子。

    这个儿子让他当自己眼珠子一样的疼着,爱着,护着。

    都说要穷养儿子,富养女,这话是绝对没错的。

    只可惜万建业没当回事,宠着宠着就把儿子的命宠没了。

    十七岁的万天赐,小小年纪学人家酗酒,持械斗殴打群架,别人没死,他死了。

    在张少龙看来,这就叫没有享福的命。

    儿子死了,万建业心疼不已。

    这时有个绰号叫六顺的男人找到他,给他出主意,说他儿子死的孤单,不能让他白白到阳世走这一遭。活着他没伴儿,死了也得有。

    什么伴儿

    就是给已经没气的儿子娶个媳妇儿。

    为死人娶妻,也就是冥婚,那是陋习。

    但是多陋的习,也挡不住万建业身为父亲对儿子的疼爱怜惜之情,所以他想也没想就应了这事。

    出主意六顺得到万建业的资助和受权后,就开始在各处偏远山区像选妃一样找美女。

    为什么要到偏远山区

    说白了,省钱,省事,更省心。

    山沟沟里的人都老实本分,也没见过什么大世面,更没见过太多的钱。

    万建业知道自己干的是缺德事,所以除了给六顺应得的好处外,还准备了一百万给能嫁女儿的那家人,也好让那家人以后日子过的不愁吃穿。

    要知道三十多年前,一百万就是个天文数字,由此可见万建业也是多少有点良心的。

    万建业还千叮万嘱,一定要将冥婚这事跟人家说明白,六顺也满口答应下来。

    后来,终于找到了合适的人选,是个容貌清秀的姑娘,名叫秀禾。

    万建业看了秀禾的照片,很是满意。

    便交待六顺去办剩下的事,他本人却说看不得这种冥婚的场面没有出席,只是最后收到了六顺寄来的一张儿子和儿媳新婚的合影。

    因此,他也不知道六顺只拿了五千块钱给了秀禾那没见过世面的父母,更不知道秀禾家人,包括她本人都不知道她要嫁的男人是个死人。

    【作者题外话】:话说,写关于冥婚的章节时,脑子里一直在响着一首叫“囍”的歌,那首歌给人的感觉怪怪的,又有点那么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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