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重生朱棣之子 >第三百九十章:大明不能搞全面商业化
    “只有大明在两暹建立三司府县衙门,登记人口造册之时,那些躲进山林的地方土著才会归附。”

    朱高煦接着道:“此事宜早不宜迟,两暹百废待兴,两地的巡抚、布政使等行政高官的人选,六部九卿需在明日常朝前将推举名单呈上来。”

    “臣等遵旨。”

    六部九卿齐声领命道。

    朱高煦随后把目光转向薛禄与陈懋,吩咐道:“明日常朝前,朕要见到大都督府推举的两暹都指挥使人选名单。”

    “臣遵旨。”

    薛、陈二人连忙躬身道。

    朱高煦顿了顿,然后说道:“这第二件事,与天下各府县城的建设有关。”

    “朕记得,永乐八年南京城内外常住人口早已突破百万,而据乾熙十五年户部统计,南京城内外常住人口已高达一百五十万有余。”

    “三年前,京城内外常住人口已超过一百二十三万,而人口过于密集引发的问题,却是越发严重。”

    朱高煦说到这里,选择了停顿。

    他要给群臣一个思考的时间。

    朝堂上的众臣闻言,皆下意识想到了大明如今的城市行政管理体系。

    坊、厢是大明城市的基层行政管理组织,城内曰坊,城外曰厢,厢外曰乡。

    因此,坊、厢与乡是平级的。

    一个坊的常住人口,少的可能只有七八百人,多的不少于两三千人,前者多是县城内的坊,后者大都是府城内的坊。

    京城内的一个坊的人口,往往起步就有两三千人,高达上万人的也不是没有。

    如南京城的一个坊、厢要管十余条甚至几十条街巷。

    坊、厢、乡之下为里,一百一十户为一里。

    因此,府城、县城内的坊会划分为若干里。

    如此,在地方上,形成省、府、县、乡、里的五级行政管理体系,而在各府县城之中,则形成省、府、县、坊(厢)、里的五级行政管理体系。

    县城、府城的内城之中,城建区划分为若干个坊,城外则为厢。

    若城内人口密度过高,会引发住房拥挤、交通堵塞、生态环境污染、居民生活质量下降、就业困难、治安恶化等问题。

    南京城就是典型。

    自从永乐年间大明迁都北京之后,南京城的发展步伐虽然慢了下来,但仍然依靠巨大且繁荣的工商业吸引着无数人前往。

    而今朝堂上的文武百官之中,就有不少人曾在南京城生活过,他们对“大城市病”是深有体会。

    若非乾熙二年朱高煦推行新政,改革兵部,下设置警安署警安局负责原刑部、地方官府中有关追缉嫌犯、捕盗之事,在天下各省府县衙门设置警安分局。

    恐怕南京城的治安会成为大明王朝的一个笑话。

    同样,若不是在乾熙六年,朝廷颁布了道路交通律法,制定交通规则,在各省城人流密集的路口设置红绿灯,只怕现在的南京城百姓还会为过马路头疼。

    至于人口密度过低,则会产生土地粗放开发、城里缺乏人气、居民生活不便、经济运行质量效率低下、综合竞争力和发展后劲衰竭等负面效应。

    比如偏远地区的县城就是这样,甚至一个县城内的常住人口,还不如南京城外一个乡镇的常住人口多。

    “朕以为,人口密度必须要与一座城的生态承载力、经济资源丰富程度和科技发展水平相适应。”

    朱高煦朗声道:“天下各府县城建区的开发要因地制宜,不可生搬硬套其他府县。尤其在工业、商业的发展与常住人口方面,必须加以限制。”

    “密度”、“生态”、“经济”、“科技”、“城建区”等词语,早在金陵常科书院建院后逐渐流行于世。

    如今活跃在朝堂上的绝大多数官员,对这些从永乐中后期流传开的词语自是非常熟悉。

    他们当中的有些人,便是从金陵常科书院走出来的。

    所以,听了朱高煦这番话,朝堂上的一众官员纷纷出言附和。

    “大明的进步需要工业,需要商业,但离不开农业。过去历朝皆重农抑商,朕不搞那一套,但不代表重商抑农。朕一直强调要农工商并重,无论大明的科技发展到何种地步,农业永远是根基。”

    朱高煦说到这里,看向站在下方的太子朱瞻域,问道:“太子可知为何?”

    “回父皇,儿臣认为,若无农民生产粮食,那天下士人、工人、商人又吃什么?”

    朱瞻域躬身答道。

    “不错,在确保农业不断进步的同时,大明需要工、商业的繁荣,但大明绝不追求工业至上、商业至上那一套。”

    朱高煦斩钉截铁的说道:“这一点,朕希望尔等铭记于心,勿忘台州方氏之鉴。”

    他口中的“台州方氏之鉴”,是指数年前发生在台州府宁海县的方氏纺织厂失火案。

    方氏纺织厂是成立于永乐开海时期的地方宗族式工厂,主要产品是丝绸、布匹等纺织品。

    该厂的兴盛与方孝孺关系很大,建厂早期全靠方孝孺族人的背景才得以在宁海县纺织行业站住脚。

    方孝孺严禁子孙经商,所以他的两个儿子方中宪、方中愈并没有直接参与该厂的经营,皆是以妻族名义参与。

    后来,方孝孺致仕后,其长子方中宪在苏州为知府,次子方中愈回乡照顾方孝孺。

    方孝孺去世后,方中愈在其妻族的影响下,违反其父生前“子孙不得经商”的规定,毅然投身纺织业。

    由于其兄长方中宪是苏州知府,所以方中愈很快就在其妻族的扶持下,成为了宁海县方氏纺织厂的实际控制人。

    方中愈嫡长子方文骅是典型的纨绔子弟,他在方中愈去世后,接管家族产业,视纺织厂的工人为奴为婢,为了追求商业利润,对工人们极尽压榨。

    最严重的时候,几乎每天都有工人过劳死。

    因为大部分工人与该工厂签订的是终身制契约,所以承担不起巨额违约金的工人们为了活命,决定铤而走险。

    他们联合起来,趁着方文骅过四十大寿的时候,用一把大火将整个方氏纺织厂烧成了灰烬,就连方文骅及其母族一百三十七口也葬身火海,无一幸免。

    由于是多人合伙作案,所以案件很快告破。

    鉴于此,朱高煦颁布圣旨规定,凡是雇佣契约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终身制契约属于无效契约,且雇佣他人劳作,每日劳作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时辰,连续劳作不可超过五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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