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庄斐下个生日,还有足足大半年的时间,这份礼物未免送得太早了些。

    犹记得上个生日,汤秉文赶早做了一大桌菜,提前订好了蛋糕和鲜花。礼物则是她之前在微博上随手点赞的一套口红,被汤秉文默默记下,一早买好。

    口红价格说来并不贵,不过相较于汤秉文日常花在他自己身上的钱来说,这依然算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其实在遇到汤秉文之前,庄斐对于礼物是有点挑剔的,对越是亲近的人尤甚。

    不管是太便宜,还是对不上她的喜好,都会让她觉得对方不用心,不在乎自己。

    对上汤秉文后,她其实还是秉持着同样的原则,只是在金钱方面的标准改动了些——

    别人赚一千万愿意给她花一万,而汤秉文赚一万愿意给她花三四千,听起来好像不如那种有一百给九十九的慷慨,但剩下的钱基本是拿去还债和补贴家用,留给他自己的可能也就几百块。

    对于一个入社会的成年人来说,要说几百块能过一个月,庄斐是万万不信的。

    直到遇到汤秉文后,她才明白万事皆有可能。天天吃得那么寒酸,还能长得又高又壮,真是辛苦他的基因了。

    可怜汤秉文死活不接受她的赞助,庄斐只能想着法子提高点他的生活质量。

    超低的房租不提,她还常常额外补贴二人平摊的伙食费,借口自己想吃些好东西,等到汤秉文乖乖买回来后,她尝上几口又装成小鸟胃,强行要求汤秉文帮她全部包圆。

    既然汤秉文愿意配合她那些弯弯绕绕的恋爱小情绪,她也愿意想着法维护他重要的自尊。

    哪怕无数次她觉得汤秉文抛下那些会活得更好,但就像她有她自己的脾气,她也会尊重汤秉文的坚持——

    当然,生气到失去理智的时刻除外。

    -

    “真够提前的。”庄斐将纸袋提高到眼前,“那我能提前打开看一看么?”

    “当然。”汤秉文略一颔首,“好像一直以来都没有送过你太好的东西,我一直很自责。那天偶然看到它,突然觉得无论如何得把它买下来。本想着下个生日送给你,但既然你已经有另一半了,思来想去总归不太合适,可又特别想送给你,所以……那就今天吧。”

    是不合适,不合适透了。

    看到包装盒上的品牌,回忆忽然如潮水一般翻涌而来。天下还有比汤秉文更可恶的人吗,是不是故意不让她安生,不让她全心迈入新生活。

    庄斐停下继续打开的手,将它放回了纸袋里,冷脸道:“我还是等到生日那天再拆吧。”

    “它已经属于你了,任由你来处置。”汤秉文乖顺的语气,仿似他也是那件任由处置的礼物。

    “谢了。”庄斐故作随意地拍拍他的肩,就像对待自己的那些男性友人一般,“那我先回去了。”

    “好。”汤秉文一路跟着她走到了门口。

    “就几层楼梯,也没什么好送的啦。”庄斐挤出一个笑脸,摆摆手。

    汤秉文张了张口,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最终还是没改掉他的老毛病,只道了声“路上慢走”。

    遇到下一个姑娘时,要把心里想的话都说出来呀。

    你的爱,你的不舍,你的隐忍,你的不甘,请不要保留,全部告诉她吧。

    庄斐最后看了他一眼,脑中思绪万千。

    转身尚未踏入楼道时,背后忽然传来一阵婉转的猫叫。庄斐没忍住回身低头望去,森林大抵是追随汤秉文而来,这会儿正舒坦地靠在他的脚边,不过在对上庄斐的目光后,还是给面子地摇了摇尾巴。

    无数次想抛掉这个小麻烦,真的成功时,怎么反而是不舍更多呢。

    “森林,妈妈走了。”庄斐也向它摆摆手,没再分给汤秉文半个目光——倒不如说是她不敢看——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这里。

    一直走出单元楼时,鬼使神差的,庄斐回身仰头看了一眼,在对上汤秉文的目光后,近乎是逃进了车里。

    太不公平了,汤秉文可以光明正大地看她,而她为了掩饰那点儿小情绪,却必须强忍着冲动。

    礼物就放在副驾,靠着余光一遍遍灼烧着她。庄斐努力冷静地向外开去,直到汤秉文所在的单元楼被别的楼房遮盖,她才就近找了个空位,再度停了车。

    指尖触碰到礼盒上光滑的绸带时,却像在触摸一团火,烫到她一刹收回了手。她死死咬着下唇,近乎虔诚地将礼物拿至身前,打开盒盖,内里折射出的耀眼光辉让她近乎盲了眼,泪流不止。

    -

    学生时期时,汤秉文的暑假通常格外忙碌。短短两个多月,他能兼上三份工,忙到脚不沾地。

    因此,格外不热爱学习的庄斐破天荒讨厌起了放假。毕竟上学时汤秉文只打一份工,并且是在周末,工作日只要课不多,剩下的时间便全部交由她来支配。

    而现在,庄斐只能趁着他转工的时候去接他下班,见缝插针地温存这么几十分钟。

    早上起不来,晚上又太晚,接下午这个班是最合适的。尤其他上班的地点在商场美食层,庄斐很爱提前赶到那里,顺道逛一逛商场。

    都说厉害的sa看人很有一手,就算庄斐穿着简单的t恤短裤,手里只拎着捎给汤秉文的点心,随意看了眼柜台时,还是会被sa好一阵热情地招待——

    嗯,大概那只六位数的手表和好几十分的钻石耳钉对她来说,仅仅是再寻常不过的配饰。

    这是家专卖珠宝的奢侈品店,最近有条项链在网上炒得很火,据说各地卖到断货。因此,在专柜里看到它时,庄斐忍不住驻足下来。

    其实初初一眼庄斐没觉得它有多好看,但看到越来越多的人晒它,极尽溢美之词,就算知道是推广,可看着看着,好像真觉得漂亮了不少。

    “这是我们新推出的款式,卖得非常好。项链是18k金的材质,镶嵌了……”sa忙不迭地热情介绍起来。

    在灯光的照射下,这条项链看起来确实更为光彩夺目,引得庄斐一阵心动。

    “您要试戴吗?”sa主动提议道。

    庄斐天生肤白,格外适合戴这些晶亮亮的首饰。她对镜欣赏着自己,耳畔听着sa的各种赞美,越看越喜欢。

    还未待她拍板买下,身后蓦地传来一句:“秋秋?”

    庄斐闻声回头,汤秉文似乎刚刚结束工作,正朝她走来。

    sa习惯性地上下打量了一番汤秉文,似乎对他过分简朴的打扮有些惊讶。可看两人关系甚密,她赶忙摆出笑脸道:“这位是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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