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了了 >352. 第十四朵雪花(二十六) 好风凭借力。……
    26

    此前于宝珍玩伴虽多,但村子里的女孩子们,像她这样的没有第二个,她们除了玩耍,还要洗衣做饭打猪草带弟弟,当于宝珍想玩点鞭炮炸粪坑的操作时,小女孩们都是不愿意的。

    只有男孩子才会做这样的事,她们要是做了,回家不仅要挨骂,很可能还会挨打。再说了,也不是谁都像于宝珍那样,衣服弄臭了随时有干净的换。

    现在就不一样了!

    于宝珍与大小鱼堪称一见如故,一丘之貉,臭味相投……本来光于宝珍一个破坏力就够强的了,现在三个人完全发挥出了1+1+1大于3的效果,罗老师在学堂院子里养的锦鲤,短短两天被让她们仨祸害了个干净。

    于宝珍从小到大吃过很多鱼,她运气好,走在河边都有大鱼从河里跳出来,但她还没吃过锦鲤呢!

    几人一合计,悄咪咪捞了两条上来,囫囵清理一番偷偷躲在学堂后院烤,然后一个不小心点燃了一旁的木头,差点儿没把整个院子给烧了。

    饶是罗老师这样泰山崩于前不改色之人,额头青筋也喝喝跳。

    她只能庆幸五个孩子里还有两个是没那么皮的——但这庆幸也就只维持了五天。

    真的只有五天。

    乳名叫旺旺的富商家独女,因自小被当作继承人看待,家中教育颇为严厉,小小一个人儿,硬是养出了一副沉稳性子,鲜少调皮,对于宝珍这种熊孩子相当看不惯;另一个叫青宁的,父亲是本县县丞,家里更是讲究,小大人一般,敢自己私下做主调班,还能一心两用兼学乙班课程,就知道她也不是会上房揭瓦的小熊。

    闪电走时用感激又不失怜悯的眼神看过罗老师,当时罗老师不以为意,现在她才知道,不仅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熊孩子也不能放在同一个班。

    五天,就只五天,于宝珍跟大鱼小鱼就把旺旺和青宁彻底带偏了!当罗老师看到自己精心伺候的锦鲤一条条翻着肚皮漂浮在水面上时,那一刻,她的心情很难用言语来形容。

    自励志做老师以来,她坚信严师出高徒的说法太过绝对,棍棒底下出孝子更是无稽之谈,现在她觉得,有时候老话也是有点道理的,因为她现在真的很想把甲班的五个小孩揍一顿。

    关键她们五个一起熊的杀伤力太大了!才上了多久的学,便已能将兵法学以致用,旺旺谎报军情,青宁引蛇出洞,大鱼小鱼趁机偷袭,于宝珍负责放哨——所以罗老师才发现的这么慢,她的锦鲤们已经救不回来了!

    被抓住后,大鱼小鱼略有心虚,她俩时常闯祸,旺旺青宁更是脚趾抓地,她俩一向是好学生角色,只有于宝珍没脸没皮,笑嘻嘻地把烤的惨不忍睹的锦鲤举起来送给罗老师,撒娇道:“老师,这是我们特意给你烤的鱼,老师这段时间真的辛苦了,快尝尝吧~”

    俗话说得好,伸手不打笑脸人,于宝珍长这么大,早已闯出经验,惹了祸事不要心虚,心虚你就输了,一定要自信,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有迹可循、有理可诉的,如果别人怪罪她,那必定是对方太过愚鲁不能理解。

    “吃鱼聪明。”于宝珍认真道。

    几个小孩根本不会处理鱼,大鱼小鱼过过苦日子,但正因为苦,连鱼都吃不起,只隐约知道得把鱼鳞刮了,里头的内脏鱼泡清理干净。

    可想而知,这些锦鲤死得多冤。既不能美美地在池塘里取悦自己羡煞旁人,亦不能落个全尸给人果腹——人家连吃都不愿意吃。

    罗老师深呼吸,再深呼吸。

    她的身体不算好,因此和一同被解救的那批同伴不一样,她没有跟在大人身边,而是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选择了最有兴趣的事,现在却觉得打打杀杀没什么不好。

    于宝珍见老师迟迟不接烤鱼,心道不妙,眼珠一转拔腿就跑。

    她倒讲义气,逃命时不忘拉一把速度最慢的青宁,至于大鱼小鱼,这俩早锻炼出了腿脚,干啥啥不行,逃跑第一名。

    旺旺站在原地没有动,她心想朋友们真是太笨了,逃得了初一逃不过十五,大家还要继续念书,还不如直接认错。

    这件事后来被罗老师写在了月度报告中,看得出来她真的非常恼火,脾气这么好的人,竟在报告里狠狠告了闪电一状!

    像罗老师这样选择在鄄州各地展开女学的人并不少,名义上是女学,实际上她们却是在筛选可以培养的后辈,以及深入观察当地情况,从官府、商场到民生,这些都会随同教育结果,以每月一次的报告上交上去。

    马知州敛财的手段太过残酷,完全是从百姓身上割肉吸血,表面看鄄州没有异状,内里却是疮痍遍地,不知何时便会彻底爆发,了了接手的完全是个大烂摊子。

    他喜欢银子,便问鄄州本地的豪强大商要孝敬,豪强大商们给了孝敬,转头便从百姓身上勒索。看在他们给了孝敬的份上,马知州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于这些豪强们的所作所为视而不见。

    马知州私自提高农税,逼得老百姓交了税便不够粮食吃饭,豪强大商们趁机放出高利贷,或是以极低的价格强购土地,将好端端的良民变成佃户,再在佃户的租子上多加几分。佃户们一年到头都在种地,忙得腰都抬不起来,期间还要服杂役,累得去了大半条命,却连饭都吃不饱,到了年底连租子都交不够,于是不得不按了手印,或卖男卖女,或典身为奴。

    于家村这边靠山近,再加上马知州将财宝库选在这边,怕惹民愤,让大批平民逃入深山发现自己的秘密,因此并不敢剥削太过,于家村及附近几个村子的日子才好过一些。

    出了这个镇子,鄄州即便称不上人间地狱,也绝对是个吸血牢笼。

    马知州这人,算是有点眼力,他吃平民的肉喝平民的血,却又让平民苟延残喘不至于立刻就死,倘若哪家豪强做得太过,他甚至会出言警告,决不允许有人在鄄州生出事端。

    他做知州这些年,难道没人意识到这一点,难道就没有一个还有良知的好官,想要往上告发?

    那为什么马知州还能在这个位子上待得稳如老狗?

    不会真的以为他是个一毛不拔的守财奴吧?他爱听银子当啷响,爱闻银票特有的油墨味,还爱数铜钱做消遣,但真到了该花的时候,马知州是毫不犹豫的。

    朝中多的是他打点过的大臣,想往上告的人,要么根本出不了鄄州,要么刚出鄄州死在路上,即便侥幸到了京城,朝中拿过他好处,被他捏着把柄的人,也会不约而同为他说话。

    了了抓住马知州后,并不能立刻掌握鄄州,马知州对上峰大方,对下属也大方,他享受这种挥金如土的快乐,一个人贪是很危险的,那要是整个府衙的官员都贪呢?


章节报错(免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