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这词可不兴念 >043:狗咬人
    他能想到这层,他的皇帝老爹不会想不到。先帝在时,对其颇为重用,原是用来制衡在军中独霸一方的子书家,而代价便是任其发展壮大。

    直到先帝去世,子书家被禁锢在朝中,祝佑也成了他皇帝老爹的眼中钉,肉中刺。

    原因无他,祝佑当时才三十几岁,就获得先帝的封赐,破例成为一方诸侯,驻守西启。深受先帝器重不说还与当时是太子的皇帝多次对呛,互看不顺眼。

    但他们吵着吵着,国家也渐渐太平了下来。祝佑带着一身的军功和满分的民意回朝,先帝将其送往西启,其实也藏着遏制他在朝中大势所趋的心思。

    后来,先帝驾崩,皇帝继位,国泰民安,那些祝佑与太子朝堂对峙的日子便一去不复返。朝中局势安稳,祝佑更是韬光养晦一般,收敛锋芒,安居一方。

    若是没有二十年前与北关联合的那一战,皇帝或许真的会以为世人忘了祝佑。

    然而现实就是,子民无论对你这个皇帝的评价多么圣贤,他们也会永远铭记那个为他们四处征战,守家卫国的祝将军。

    一个不敢妄议的皇帝哪有一个征战四方的将军在百姓口中的出现率高?尤其他身上还有许多世人喜爱的桥段,例如他的样貌,他的事迹,他与王妃、与王朝的故事。

    皇帝那日见到祝九歌的脸时,便回忆起了当初的点滴。他不是不念往昔,也并非容不下祝佑。

    祝佑无心造反,他知道。

    但他同样也知道,他是无心造反,不是无能造反。太平盛世,功高盖主,不是好兆头。

    他深知王妃是他的一大软肋,所以皇室派化骨柔挑战林无氏,将人追杀至西启。为的就是趁乱劫持王妃后,引祝佑出西启,然后让化骨柔杀之永除后患,最后陷害给林无氏。

    谁知他们还没来得及动手,王妃便死了。若是祝佑知道王妃当年之死有皇室间接参与,又或者说,若是他已经知道。

    那谁能够保证他不是在等待造反的时机呢?

    ……

    祝九歌逮到温子初后就把人给拉上了马车,温子初想跑,却被死死抓住。

    虎落平阳被犬欺,他如今的身体状态,比来的时候还要差上一点。虽然这个好得快,不比那个毒要慢慢化。

    但他现在面对地境二阶的祝九歌毫无还手之力倒是真的。

    “做什么?”温子初挣扎不开,干脆放弃挣扎,“笑话你是我的不对,但我笑都笑了,你要不当没听见?”

    听到他如此理直气壮的祝九歌觉得好笑:“可不能当没听见,我听见了,而且听得很清楚。”

    故意挑衅!

    温子初压着火握紧了拳:“那世子想怎么样?”

    祝九歌正握着他的手腕,自然能感受到他手在用劲,就连表情也是,把情绪写在脸上。

    “什么时候开始,你装都不装了?”

    以前很冷,像初次见面那样。后来同船夜游,二人之间出现了说不出的默契,他虽然还是冷,但总觉得是外冷内热,或许是因为那时候他对他有君子之交的意思,所以才这么觉得?

    要说两人关系真正有转机的那刻,好像是在林氏的案子结束后。其实不仅是他对自己,自己对他的感情也在那时产生了变化。

    他如祝秋尘一般,觉得自己像是第一次了解这个人。愿世间平等,天下共籍。不像他能说出的话,可又只能是他才会说出的话……

    “装也得装给看得懂的人,对世子纯粹是白费表情,没有必要。”

    这个道理温子初从入京后越发觉得正确,像祝九歌这种阴晴不定的,你再怎么装,他对你都随心所欲,捉摸不透。

    且毫不买账。说白了,他不吃你装的那套。

    虽然他一开始是吃的,但从那日夜游起,他就觉得祝九歌好像在心里给他打上了一个标签一样,不管他怎么装,他都按照那个标签对他。

    让人觉得白费力气。

    其实温子初自己都没有发现,他能卸下伪装最重要的原因,是已经默认了祝九歌对自己不再存在生命威胁。

    或许正是祝九歌为他打上自己人标签的那一刻开始,这个得到一分真心便回以全部实意的人,也渐渐把他当成了自己人。

    虽然从主观意识上,他依旧认为祝九歌,狂悖危险。但从潜意识上,他也很明确——祝九歌不会杀他。

    “为何没有必要?”祝九歌直接忽视前面的句子,笑得比春风还要灿烂,“可是因为在子初眼里我是特别的那个。”

    “你等会。”温子初打住他,往旁边挪了挪,然后一本正经道,“我有话要说。”

    祝九歌看他还特意挪开了一个距离,于是他含着笑摸了摸眉心,十分自然地坐过去一大步,不仅把距离填上了,还又近了一点。

    他一手支着座板,一手随意撩起温子初颈边的一侧头发,纤长的睫毛只垂了片刻,便缓缓抬起,幽深的瞳孔映照着温子初近在咫尺的脸。

    “我有没有说过,你这银彩好看。”

    故意撩拨!

    西启多配饰,“彩”便是他们添在头发上的地域性装饰。纵使身上无饰,头发上也必然是有的,又因身份不同而所选材质不同。

    例如祝九歌和祝秋尘这样身份高贵者的金彩,与温子初这般低调之人的银彩,都是金丝线与银丝线编织,仅需微光便可流光溢彩,煞是好看。

    青釉是橘彩,雀儿是绿彩,皆是缎面。祝佑军中则统一红彩,为蚕丝料,寻常百姓更是五花八门,什么流行便用什么。

    温子初对他的夸奖充耳不闻,只觉得这个姿势自己过于被动,便一把握住他挑起自己头发的手,制止了他的下一步动作:“你的提议我不会考虑,绝对。”

    “理由呢?”

    祝九歌手一转,便反握住他的手,就着他退到侧面的方位,将他的手按在了车壁上。他的前臂支在车身上,身体便自然靠近了迫不得已紧贴车身的温子初。

    祝九歌发丝半垂,发丝间的金彩垂落,一金一银几乎要交缠在一起。

    温子初不是任由他这么个姿势,而是受伤后实在挣不开,强行动用真气只会伤得更重,大失策。

    他好歹也是有脾气的,就算祝九歌身上的味道再好闻,他也不允许他挨得这么近。

    光天化日,成何体统!

    “拒绝世子,不需要理由吧?”

    说完硬气话就差一个硬气的推开,可惜他推不开,难受。

    祝九歌看着他坚定的表情,琥珀色的眸中还带着些许不满,他能感受到被禁锢住的他在不安分地用力,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后眼中的不满更甚。

    原本温子初只是试着挣开,可没想到祝九歌来真的,屡次无果不说,还被对自己有非分之想的人以这样的姿势强行控制住。

    就算是兔子,被逼急了也会咬人,更何况是他温子初。

    “放开。”这算是他的最后一次耐心。

    祝九歌的眼睛从始至终都注视着他,直到看到他无所谓的眸中爬上愠色,瞪着他的眼神发着狠劲,连带着颈侧的线条被拉出一个好看的弧度。

    还差点,祝九歌想着。

    这样漂亮的眼睛里,还差一样东西。他要的是那双眼睛,只能看见他。

    见他没反应,温子初正欲动手,想着重伤就重伤吧,士可杀不可辱。

    然而祝九歌下一秒便挪开了与他对峙的视线,他的头发擦过自己的鼻尖,痒痒的。

    他的声音在耳边响起:“那笑话我的事又该怎么说?”

    低沉的声音在近距离的加持下蛊得他头皮发麻,然而还没等他缓过来,便感觉他向下移去,颈间微凉的瞬间温热的唇瓣顺着颈线向下,在与肩的弯陷之上停下。

    温子初几乎是在明白他要做什么的一瞬间,那处便染上了潮湿的温热,紧接着就是更为大胆的舔舐、吮吸。温子初的身体不受控制地紧绷,脑袋虽然一片空白,但本能地想逃。

    而祝九歌仿佛感受到了他的意图,在用更大的力压住的一瞬间,直接用空着的手将其另一只手按在原地。

    然后毫不犹豫地,咬上了那片脆弱的肌肤。

    “嘶……”温子初心跳很快,脑子却转很慢,但他知道自己被狗咬了。

    从感觉来看,是没有出血的程度,但也快了。而祝九歌又将咬改成了舔舐,在那处反复。

    果然是狗,温子初暗骂。只有他家的狗才会反复舔舐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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