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特种兵之都市枭雄 >第四章 旧时猛人魏宣公
    姜夏以一人之力将洪江社众门徒打的屁滚尿流的故事被粉衣巷的乡亲们传的神乎其神。

    被打傻的豹哥和红毛郁闷的一晚抽掉了三包烟。

    红毛到现在吃饭有时候还反胃,眼皮耷拉着道:“哥,咱们就这样认了?”

    曾经英勇无比总是冲在第一线的豹哥仰天长叹:“娘的,那家伙跟怪物一样,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打不过,真的打不过。”

    “听人说是啥特种兵,奶奶滴,本来以为加入了洪江社就谁都不用怕了,没想到才混几天就被人捏了……”

    豹哥站起来,甩掉指尖的烟蒂,“我去找疤瘌哥,我就不信小弟挨了揍社里能不管!”

    这俩以后应该不敢再轻易去粉衣巷挑衅,只能指望洪江社的大佬们帮他们出头。

    洪江社是江城仅存的社团,曾经是标准的黑社会,现在亦黑亦白,小门徒们会做些小恶,整体上又是公司化经营,挑不出大毛病。

    当家人叫魏宣公,这个名字很少有人叫了,道上的人都叫魏爷。

    此人深居简出,关于他的故事少之又少,人们经常谈到的却是他的干儿子王立峰。

    王立峰外号王公公,之所以有这么一个不雅的外号,是因为他看起来真的像个公公。

    面色惨白不说,还很瘦,怎么吃都吃不胖的那种,有人说他那么瘦都是被女人抽干了身子,他自己倒不这么认为,总是用他那公鸡一样的尖细嗓子喊叫:“老子这叫精干!懂不懂啊你们?”

    虽然只是干儿子,但是这王公公可比亲儿子还难养,花钱如流水不说,还到处惹是生非,魏爷没少给他擦屁股,以至于洪江社内部很多人抱不平,这魏爷精明的很,怎么偏偏在这件事上老糊涂?在哪里捡来个干儿子回来当祖宗一样供着?

    事出反常必有妖,魏爷对这个王公公的纵容说起来还是“报恩”二字。

    据说年轻的时候惹了不该惹的人,被人跨省追杀,几乎丧命,是一个叫王旭的手下替自己挡了刀才逃过一劫。

    具体是怎么回事,除了魏爷本人,现在已经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会问起。

    王旭临死前嘱咐魏爷自己在老家还有老婆和儿子,如果魏爷日后能安稳下来,就给这个孩子一碗饭吃,养大就行。

    魏爷虽身处江湖,人不是一般的狡诈,但是要说义气,恐怕寻常人也比不过他,不然也能打起洪江社这杆大旗,在王旭弥留之际承诺,说一定会把他儿子养大成人。听了了这话,王旭才咽了气。

    也许是命中注定,到了江城之后,又一次跟人拼命,挨了一刀,腿间的玩意破出了水,差点小命不保。

    即便很多人说魏爷腿间的玩意废了,他还是娶过两房媳妇,头一个跟着他过了两年就跟一个小白脸跑了,被魏爷差人找到,小白脸被打断了腿,小娘子第二天就上了吊。后来再续弦,娶了当时江城最有名的风月女子青蝴蝶。

    这青蝴蝶是远近闻名的绝色女子,不输古代的西施貂蝉,身处风月场,却对其貌不扬的魏爷一往情深,人说戏子无情,一开始很多人都觉得她是图钱图地位,后来才发现还真不是。

    也有人说魏爷只是生不出孩子来,裤子里的那东西还是能用的,这个恐怕就只有他自己和他媳妇儿青蝴蝶知道了。

    总之魏爷没有儿子,成了江城道上最有名的绝户。

    在江城安稳下来之后,就派人去接回了王旭的儿子王立峰,他母亲也一并接来,但是这女人命运不济,才几年就重病而去,那时候王立峰才八岁。

    没有了母亲的管教,这个本性就不纯良的小子开始淘学打架各种作妖,一开始魏爷还管管他,后来干脆就任由他而去。

    魏爷住的吉庆楼是一座三层的小楼,西边还有几间厢房,院子收拾的很别致,没有任何暴发户般的俗气。

    人说魏宣公是一个活在过去的人,此言不虚,单看这个院子,的确像极了旧时大户人家的样子,院子里有花有草有鱼池,房间的窗棂都是木质雕花的,屋内大多为红木家具,茶杯茶碗都是瓷器。

    一个八仙桌子放在对门的中央,两侧分别放着两把太师椅。

    魏爷就坐在右边,再往前,两排共有四个座位,其中一个坐着一位脸上有一道深深伤疤的男子。

    疤瘌脸,因脸上的伤疤而得名,是魏爷比较得力的手下。

    这其实是他第一次走进这个院子。

    魏爷的吉庆楼在所有洪江社人的眼中都是一个神秘的存在,很少有人有资格进入这个院子,即便进入了,所见所听也必须保密。

    “魏爷,前几天确实发生了那么一件事,当时我不在场,不然我一定会阻止豹子。不过,豹子虽然有错,也不能就这么算了吧,不然的话,以后我们兄弟还怎么在这地界混下去?”

    “打碎了一瓶酒就要讹人一万块?这个豹子永远都改不了当年的匪气,最后还被人打成那个惨样。我早就说过,我们要正经做生意。ktv,酒吧的生意利润还不够高吗?”

    魏爷的话很出乎疤瘌脸的预料。

    洗白是他早就提出的想法,但是小弟被人打了能说出这样的话,怎么听也不像是魏爷这种江湖上打拼过来的猛人说出来的话,难道真的如外界传言,魏爷老了,胆子也小了,洪江社早晚会被别人吞掉?

    “那,爷,您的意思是?”

    “忍着!你们自己输理在先,以后凡事长点脑子!”

    “是,爷,我明白了!”

    “打豹子的年轻人是什么来头?”魏爷站起身来,手里的佛珠开始转动起来。

    “名字叫姜夏,本地人,据说离家十年是去参军了,当了什么特种兵,后来大概是犯了错误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前几天刚刚复原回家。”

    “姜夏……姜夏……好像有点印象。”

    “爷,说起来你应该记得,他离家前有个外号叫小魔头,顽劣的很,打起架来不要命,后来因为砍断了一个小混混一直手臂,被警局抓了去,后来不知道谁把他救了出来,然后就从军了。”

    魏爷转动佛珠的手戛然而止,“想起来了,被砍的那个小子是因为调戏他姐姐才惹恼他的对吧?”

    “是的爷,那个被砍的小子本来是要加入我们洪江社的,后来因为这个事就没有了下文。也是命中注定,如果当时他已经是我们的人,那这个姜夏那时候就跟我们有了深仇了。”

    魏爷继续转动佛珠,坐回到太师椅上。

    一股香风吹进屋子里,身着蓝色旗袍的窈窕女子端着两碗茶走进来,在魏爷和疤瘌脸面前各自放了一碗。

    女子的形象就和这院子和房子一样,好像是从旧时光穿越过来的。

    旗袍绝对是上好的锦缎材质,柔软光泽,裁剪的恰到好处,曼妙的身材展露无遗。天鹅一样的白嫩脖颈上挂着一串珍珠项链,发髻盘起,气质非凡。

    青蝴蝶!

    这个一直很具有神秘感的女子,外界很少有人见过她的真容。

    这次疤瘌脸只和她对视了一眼,并没有看清楚眉眼,或者说没有敢看清楚,即便如此,他也明白了什么叫做“气质天成。”

    青蝴蝶一言不发,款款而来,落落而去。

    疤瘌脸从来都不是个心性高尚之人,欣赏女人的最高境界大概也只是自己也不能完全理解的“气质”二字。

    在她看来,女人再漂亮妩媚,没有压到自己身下也是浪费,所以这时他想的只是如此这般气质绝伦的美女,如果能睡上一回,死而无憾!

    魏宣公看出疤瘌脸的复杂表情,故意咳嗽了一声,品了一口茶,轻声道:“这么多年来,始终让我离不开的就是蝴蝶泡的这口茶”,然后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疤瘌脸略微有些尴尬的端起白瓷茶碗,他哪里懂得什么品茶啊,更何况现在已经心性大乱,再好的茶到嘴里也如同白水一般。

    “魏爷,那没有什么事儿我先回去了,您吩咐的事儿我通知给弟兄们。”

    “好,我知道你来找我是想替那两个兔崽子出头……记得,往后我们是正经生意人,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去打打杀杀的,要讲道理。”

    疤瘌脸一边应声一边从正室退出来,走在院子里感觉脚下发飘。

    天已经擦黑,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正在鱼池前喂鱼,听到他的脚步声本该下意识回头一下的他竟然没有任何反应,仿佛全世界只有他和鱼池里的鱼一样。

    走出吉庆楼,疤瘌脸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这魏宣公如果放到大街上,绝对是没人会注意到的路人甲,从当年一个敢拼敢杀的猛人到现在一个看似人畜无害的老头儿,疤瘌脸猛然醒悟,自己看到的绝对只是他的表象,所谓猛,背后的猛才是真的猛。

    院子里,魏爷走向鱼缸前喂鱼的老人,轻声道:“青鹤,你说现在的这些年轻人怎么就这么不让人省心。”

    老人没有回头,淡定道:“我听说那个红毛还被人当街喂了口痰,但是这些个小孩子打架,爷心里再憋屈,出手也是小气了。”

    魏爷仰天叹了口气,“我可能是真的老了,不想惹事,但愿那个姜夏不会成为我们的劲敌。”

    被称作青鹤的花发老人将手中的碗放下,转身回到西边厢房,嘴里念叨着:“命中有时终会有,命中无时莫忧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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