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特种兵之都市枭雄 >第三百二十四章 误杀
    小美是一个没见识的妹子,一辈子没出过县城。在她眼里,这些司令和将军固然不是什么善人,但却是一个很自然的存在,没有什么不正常的,历来如此。

    司马志回到军营,摩托一熄火,就听到训练场上有动静,往常这个时候,兵丁们累了一天了,要么躺倒神游四方,有精神头的就喝酒打牌赌钱,哪里还会有人来训练场。

    司马志悄悄走过去,看到一个黑影正在拉单杠做引体向上。

    结合那个身形,他大概能猜的出这人就是头几天才投靠过来的罗刚,装模做样的故意咳嗽一声,那人丝毫不为所动,跟没听到一样,也许是真的没有听到,人在极限状态下对外界的刺激的敏感度肯定会大幅降低。

    司马志干脆在训练场一边的长条凳子上坐下来,看着他疯狂的折磨自己。

    那引体向上不知道做了多少个,就从司马志到场之后大概也有五六十个了吧,终于拉不动了,从单杠上松手下来之后,又围着训练场跑了十几圈,直到脚步蹒跚才摇摇晃晃的过来,一屁股坐到司马志声旁,喊了一句:“将军!”

    如果是心胸狭隘之人,罗刚这番操作日后也许会被穿小鞋,但司马志不是,这个心机深重的家伙虽然算不上雄才大略,“将军”的胸怀总还是有的。

    “罗刚,你胆子好大,在这还没人敢这么不给我面子!”

    罗刚咕嘟咕嘟灌了两杯水,抹抹嘴道:“我是将军的兵,是来帮将军打江山的,不是来给将军面子的!”

    “不怕我给你小鞋穿?”

    罗刚认真道:“将军是成大事的人,不会这么小心眼……”

    司马志呵呵笑了笑,“其实我心眼还真不大,但是你这样的我不反感,说说看,在夏国到底犯了什么事?”

    “我在赣西的一个煤窑子上班,老板的儿子睡了我女朋友,我就把那小子煽了,血流的太多,给搞死了。”

    “然后你就来了安南国?”

    兴许是刚才出汗太多了,罗刚又喝了一大杯水,叹口气道:“哪有那么容易,我先逃到了万色城,在那隐姓埋名呆了两个多月,才找到机会逃过来。哎,在夏国永远是个杀人犯,提心吊胆的,早晚被捉去坐牢,跑到这安南国是我唯一的活路……”

    司马志点点头,“罗刚,是真名字?”

    “是的,行不更名坐不改姓!”

    “好吧”,司马志站起身来,“早点回去休息吧,明天我带你去特殊训练一下,你就在房间等着,哪里都不要去!”

    “是,将军!”

    司马志回到房间,心中好久不能平静。

    人才难得,但真人才一般都是刺头,不像庸才那么好管,而且司马志现在对他的身份也还有点怀疑。

    想了一会儿,拿起手机给楚天峰发去了一个信息,请他帮忙查一下罗刚这个人的真实身份,楚门大少爷做这件事应该很简单。

    楚天峰很快回复,满口应承下来,感觉很上道。

    司马志看着手机屏幕冷笑了一下,仿佛是在说:楚门大公子不照样被我玩弄股掌之中?

    接着他又叫来了宝甲,附耳嘱咐了一番,然后摆手手让他赶紧去准备,然后才放下心,躺下睡了过去。

    翌日凌晨,天还没亮,宝甲就去兵营里把罗刚单独拽了起来。

    昨天体力消耗过大,罗刚的头昏沉沉的,睡眼惺松的被拉到一辆吉普车前,揉了揉眼定睛一看,开车的竟然是司马志。

    瞌睡瞬间没了,挺直腰杆喊了一句:“将军!”

    “上车!”

    “是!”

    司马志开车一路朝野外开去,经过半个小时的颠簸,车子停下来,有两名士兵等在那里,每人身上背着一杆步枪。

    三四十米开外,在一棵大树前竖着一个枪靶。

    罗刚一下车,司马志立刻递给他一把手枪,问了一句:“开过枪吗?”

    “没有,只用过刀!”

    司马志招招手,宝甲立马过来给他讲解了一下枪支的使用方法,从上膛到开保险,再到瞄准。

    “这是新兵两个月后才有的训练项目,今天给你开个小灶,这枪里有16发子弹,全打光,只要有一半上靶,奖励一万块!”

    罗刚一听,两眼放光,伸手就是两枪,可惜全都没有命中。

    “小子,别激动,刚开始学打枪要心平气和,像这样,对……”

    又是呯的一枪,正中靶心。

    “不错,继续!”

    罗刚连续开枪,接下来的十二枪中有十枪都命中了。

    “嗨,已经是十一枪命中,这一万块我赢定了!”罗刚兴奋的喊道。

    就在他准备继续打出最后一枪的时候,忽然看到那枪靶后面的地上有鲜血流出来。

    “这……这是……”罗刚转头朝身后看去。

    司马志笑而不语,宝甲完全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罗刚心中一颤,连滚带爬的跑过去,扯开那个硬纸板做的枪靶,后面树上捆着的是一个面黄肌瘦的男人。

    当然现在已经是一具尸体了,身上被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打了七八个窟窿,头上也挨了一枪,脑浆崩裂,血腥味弥漫在空气中。

    身后司马志慢慢的走过来。

    “将军,这是为什么啊?好端端的为什么要杀人?”罗刚原本黝黑的脸胀的通红。

    “这人是当地人,在我刚过来的时候就不服,偷袭我,差点死在他手里,在牢里关了两个多月了,原本就是要留着给兄弟们练练手的,怕你第一次下不去手,这才使了点小计策。”

    “他偷袭将军?那的确是该死!”

    罗刚再次抬起手,看似有些胆怯的将最后一颗子弹打在那具尸体上。

    司马志双手拍了拍,“不错,比我想象的好!”

    罗刚有点站不住,一屁股的坐在地上。

    “好了,走吧,今天给你放两天假,好好放松一下。”

    “将军,您先回去吧,我一会自己走回去……”

    宝甲笑了笑,“罗刚兄弟大概是还没有缓过神来,不如就让他自己走走吧。”

    “好,你随意吧。”

    司马志和宝甲上了车,旁边两名持枪的士兵开始处理尸体。

    宝甲开车很慢,晃晃悠悠的车上,司马志问道:“宝甲,你觉得,他像是个老手吗?”

    “不像,之前应该是没有摸过枪。”

    司马志捏了捏手中的皮鞭,念叨了一句:“这小子也许能帮我报那一箭之仇啊!”

    “将军,你是又想起夏国的事了?”

    “没错,那个姜夏和竹叶青一天不死,我就咽不下这口气!吃饭不香,睡娘们不爽!”

    “咱们现在有自己的队伍了,假以时日再壮大一些,还怕灭不了他们?不过将军,您是不是真的对那个小美动心了?”

    “这个你也看出来了?”

    宝甲笑了笑,“将军,有些话,我不知道该不该说……”

    “嗨,别墨迹。”

    “那我就多一句嘴。将军应该比我清楚,我们要在这管农县真正的扎下根,还是得依靠当地的百姓,上次您那一出挥泪斩马谡,让那些平民多了几分信服。可是您作为一个头领,如果能有一个老婆,组成一个正常的家庭,他们会更加信任您一些!”

    司马志想了想,感叹道:“不错啊宝甲,我还真没有想那么远,你是想让我明媒正娶对吧?”

    “对,让小美做正室夫人,日后您要想其他的女人,小弟们帮您安排就是,夏国不是有句话嘛,叫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只要红旗不倒,您就是百姓心中的好将军。”

    “有道理!”

    “不过呢,如果将军执意这么做的话……”

    “干嘛吞吞吐吐的,有话直说!”

    宝甲突然把车停下,沉声道:“将军要是娶小美,三疤子就不能留了。他是个死犟的性格,日后要是回来看到这番情境,保不齐闹出什么事来……”

    司马志叹了一口气,“你说的有道理,不过,他可是我的功臣啊,就这么杀了?”

    “是他自己杀人在先,将军已经对他足够仁义了。我知道这事您不方便出手,就让小弟帮您去办。”

    司马志闭上眼说了一句:“好吧!别让他受罪,走痛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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