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大离守夜人 >第87章 手下忙着铲除世家,老板忙着卿卿我我
    在史斌的首肯下,卢敬轩成为守夜人后干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扫灭两大世家豪族。

    蔡家和赵家在太平县太平镇为祸多年,至此,被卢敬轩带着三百天团精兵连根拨起。

    从这两家搜出来的地契,小山那么高。

    卢敬轩和众百姓眼神复杂的看着这些罪恶昭彰的东西,风吹在他们打满补丁的破衣服上,有点凉。

    朝廷明令禁止,禁放高利贷害民。

    实事求是的说,任何皇帝,包括桀纣,桓灵这个水平的,刚上任时也是想把江山治理好的。

    再傻的人也知道,江山倒了,对皇帝没好处。

    但他们这样层次太差的君主没有能力修正自身,亦不能克制贪欲,更无法控制手下。

    大离朝这堆出发点特别好的爱民政令,到了地方,全被县官、里正、师父、世家联起手来擦了屁股。

    你有你的明规则,我们奉行我们的潜规则。

    我们对老百姓敲骨吸髓,骂名由你昏君来背。

    “烧!”卢敬轩此刻能感受到自己的脸已经扭曲了:“烧烧烧!”

    他们兄妹的父母就是被高利贷逼死的。

    卢薇想起早逝的双亲,眼泪又流了出来。

    这么多逼得无数人妻离子散的高利贷借据被焚成了肥料。

    两大世家的恶人们,也被卢敬轩杀光了。

    太平县太平镇,直到今天,才终于太平了。

    史斌带着木兰妹子先行离去,猛将只带走大项兄弟,其它的留下帮卢敬轩组织人手,处置善后事宜。

    同样留下的,还有三百精骑兵。

    以及大获兄弟的那只大蛇,和大鹰。

    它俩的眼神不太友好,而且看见坏人,就露出看见美食的眼神。

    没有强大的武力作后盾,哪能搞和平建设。

    卢敬轩以最快的速度,从贫家子弟中招满了五百守夜之仆,俱是品行纯朴良善之人。

    他们为百姓重新丈量田地,把两大世家几万亩的良田也全都分了。

    世家、贪官、豪强……所有的钱财(天尊者收走银票,剩下的银子交给他),卢敬轩全部分给百姓。

    耕牛,马匹也分光了。

    午后的烈日照在身上,热的难受,但现在所有人都感到神清气爽。

    彻底翻身了。

    如果以后这里没有战事,这方圆三百里的所有百姓,都能过上好日子。

    这份幸福,不是朝廷给的。

    是守夜天尊给的。

    老百姓怨恨朝廷的苛捐杂税,本来就没人供奉那位昏君兄,再加上他总征税,益发使得百姓心生怨怅。

    而他们对守夜人,却敬若神明,家家供奉起守夜天尊的长生牌位,早晚三柱香为他祈福。

    以前他们供奉其它守夜天尊,顶多每天一柱香。

    因为当时生活不这么难,他们更的是,是在供奉一种对光明的渴求和希望。

    而现在生活太苦了,然后又太幸福了。

    所以史斌是历代长生牌位上唯一享受到三柱香的守夜天尊。

    昏君兄和太子兄微服私访的时候,曾问过那些家里吃不起饭,只能煮野菜叶子充饥的人:“你认为皇帝把天下治理的如何?”

    百姓不知眼前就是至尊,怨恨之情溢于言表:“那个驴日的!我愿意折寿三十年,换那杂碎早死!”

    这算是最文明的,其它人骂的更狠。

    而昏君兄和太子兄看见有些百姓供奉守夜天尊的牌位,亦曾问过:“守夜人都禁绝百年了,为何还要供奉?”

    百姓咧嘴嘿嘿一笑:“守夜天尊可灵咧,连月大旱,我们跪求守夜天尊降雨救助众生,老天爷就下雨了!”

    昏君兄和太子兄差点没气疯!

    物极必反,只是自然之理。

    总不下雨,那总有下雨的时候吧。

    只是正好赶上了而已。

    这尼玛也能夸到守夜天尊的头上?

    守夜天尊啥都好呗!

    我们吕氏父子啥都不好呗!

    妈的!死也不起复守夜人!

    有哪个奸臣敢提议起复守夜人,杀杀杀杀杀!

    谁敢冒天下(此处天子自认为代表天下)之大不韪,暗中起复守夜人,一定要把他们全家杀光!

    然而,现在这位守夜天尊的智商太高了,手段太强了!

    这借力打力,纵横摆阖的本事,和他那超越千年的恐怖智慧……

    想起来就让人发怵!

    人生就是这样的拧巴,吕氏皇帝父子死也不想起复守夜人,却还是让史斌这个在夹缝中求生存的守夜人,巧妙的利用太子造反,争权夺利的契机,以一气化三清的妙招,逼的皇帝碍于情势,为了自保,起复了守夜人。

    吕氏父子不止一次暗中痛骂折可存,你这家伙看人的眼光可真毒!

    贵为天尊,无须事必躬亲,很多琐事交给手下去办即可。

    那些繁忙的上班族,他们就是干这些零碎事的。

    俺史斌当老板的人,有更高的追求。

    古代没法打高尔夫球,那咱们和宝贝媳妇共度良宵总行吧?

    “木兰,咱俩比武,我赢了,你亲你一下,我输了你亲我一下……”

    “不比,不比,怎样都是我吃亏,你就是个坏蛋……”

    媳妇虽然有震惊天下的军事才华,但这万恶的旧社会,你懂的。媳妇是要伺候老公的。

    这女孩真是让人绝赞!

    给老公做饭,手艺非常好!未必比的上世界顶级厨师,但比很多人的厨艺都高。

    还是悟性高,够聪明,学啥都快。

    吃完饭端走,刷碗,打洗脚水伺候老公洗脚。

    真是个惹人疼爱的小媳妇。

    “我自己来,我怕把你熏到。”木兰妹子想要把他的脚放进木盆里的时候,他坚决反对:“让这么美的小手,摸我的臭脚,真是一种罪过!”

    木兰妹子笑道:“夫君,别这么皮了。大男人那么多话。”

    “死丫头你敢笑话我是不!我告诉你啊,不管你多大本事,你就是能把天捅个窟窿,你也是老子的女人!”被这样的无敌美貌少女嫌弃话多,是个男人都会伤自尊。

    花木兰站直身子,敛衽行礼:“妾身错了,失口乱言,给夫君陪罪。”

    史斌见她这模样,更是疼爱的不得了,真不狂,真不吹,貂蝉、西施那算个啥,你不就是漂亮吗?

    咱这媳妇,漂亮,还一身本事!

    “木兰你说,是不是连老天爷也嫉妒你呀,你都这么完美了,为什么不能给你一个男儿身呢?”一个肯替父亲舍生忘死去从军(上了战场,从新兵做起,不是九死一生是什么)的女孩子,完美到这个地步,谁见了不爱到骨子里?

    “当女孩子也挺好的呀,可以被夫君疼爱。夫君,人家知道,你是心疼人家嘛。可是和你开个玩笑都不行吗?非要生气。”

    木兰笑起来的样子,太迷人了。

    她的脸好像绽开的白兰花,笑意写在她的脸上,碧波般清澈的眼神,洋溢着淡淡的温馨,嘴角的弧度似月牙般完美,或许,这就是天使的微笑,它足以赶走人们心中所有的阴霾。

    “女孩子是挺好的,就是来月经时麻烦……”

    “一天到晚没个正经,堂堂守夜天尊,一到家就这个德性,哼,不理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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