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身后之人 >第二百二十六章 学写字
    其实老八是一点也不了解骆驼的习性,骆驼之所以嘴里会有白色的唾沫,并不是因为乱吃了东西,而是到了发情的时候。

    它咬断绳子跑到这里也是有原因的,只不过老八不清楚而已,里面的原因正好跟走丢的那匹骆驼有关系。

    骆驼可不像人,几天不喝水都没啥问题,它在骆驼刺那里撒过尿后悠闲地吃起了上面花萼和叶片,在老八看来,简直就是一副大爷相。

    瞧骆驼吃的那么香,他也顺手折下几段枝条使劲拧,从骆驼刺叶上流出黄白色发粘的糖汁,它们滴进老八的嘴里,味甘之中带着点微酸。

    “味道有些像冰糖葫芦,酸酸甜甜的,你这家伙还真是会找吃的。要是能带我找到水,那就更厉害了。肖万勇他们不在,这地方你最熟,可得罩着我点。还好昨天吃了不少,要不到现在早该饿了。你先在这吃一会儿,我去那边方便方便。”

    这次老八留了一个心眼,他怕骆驼再出什么意外,把它拴牢,然后找地方方便去了。

    找他的人上了沙丘以后也是一无所获,麦吉苏提倒是想到烟瘴,他提议用这个东西放出长烟,这样走丢的老八一定能看到。

    但他的提议让肖万勇开始犹豫起来,不光是肖万勇,连黄东平似乎也不太能接受这个做法。

    原因是在老八走丢这件事情之前他们已经放过绿颜色的信号弹,再放烟瘴的话,雅慕库的人也是会看到的,这样会是失职之罪。

    远处一只狼探出头来,看到他们以后撒腿就往另一边跑,麦吉苏提骑上骆驼赶紧追了过去。

    “是狼!”

    “麦吉苏提不要抓太紧!”

    “放心吧,没事的,我身上有家伙。”

    “这大白天的怎么会有狼出现,真是有些奇怪。东平,你现在马上回去跟其他人守好帐篷,一有情况第一时间放信号弹。”

    “我懂了,这就回去。”

    “站住,你个该死的畜生,看我一枪打断你的腿。”

    麦吉苏提骑着骆驼翻过沙丘,发现那只狼已经开始拼命往远处地逃窜,眼下正好是趁势追赶的好时候,他是不会轻易放走它。

    这不,掏出长枪便瞄准狼想着抓住时机放枪,狼一瞧见长枪更慌张了,从原先直线奔跑改变成不停地转换方向,真让麦吉苏提头疼。

    砰的一声枪响,子弹把狼头前面的沙子打出一个大坑,坑旁边还有不少散落的黑色粉末。

    受到惊吓的狼换了一个方向继续逃跑,哀嚎声不断,在沙漠里,骆驼的听力比人好多了。

    老八刚系好裤绳,骆驼就有些不安起来,他还以为骆驼又要发疯了呢,赶紧抓住绳子。

    “我可真得好好盯着你,你这只匹骆驼真奇怪。走,去那边瞧瞧。有枪声,一定是他们,我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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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死的,真是狡猾,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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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转眼就找不到人了,他跑的可是真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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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随着外面不是出现的农田和湖泊,景色也是越来越荒凉,火车已经行驶了很长时间,侯家耀已经踏上了去都兰的火车。

    在走之前,他再次去北平史学研究所看了看,教室里面已经重新让人写下了「欢迎新同学」的字样。

    侯家耀不知道已经去天津玩了好几日的吴苗苗有没有回来,还有就是留给她的那封信。

    随着车身猛地晃动几下,他从睡梦里惊醒,发现旁边站着一个穿棉衣的人,那人身上的棉衣一点也不合身,倒是脚上穿的鞋子有些单薄。

    “不......不好意思啊。”

    “没事没事,我个子小,占不了多大地方。瞧你这身,一定是学生吧?”

    “现在也不是了,你很冷吗?”

    “嗯......我这人打小体寒,平时都会比别人多穿一些。在说了,那边可比北方冷,下车之前你也提前换上吧。”

    “行,多谢啊。”

    “别客气,北大门、东牌楼,我熟着呢,有啥不懂的就问我。”

    “敢问小兄弟是做什么买卖的?”

    “青皮行(注:民国时期青海水果行业的旧称)。”

    “那的把梨真不错。”

    “没错。你要是想买,就去十字街果子店找小冬就行了,准儿给你一个好价。”

    “行。”

    面前这个叫程小冬的人一说起这青皮行来了兴趣,从北大门到东牌楼街上有什么有趣的、好玩的东西全数了一个遍。

    果子驮(注:瓜农)将收好的果子用骡马或驴驮运到麻街等待人收,这程小冬就是做马夫的,他的这副好口舌也正是从那时候练开的。

    清晨五六点钟天刚渐亮,各家的马夫便去麻街迎候果子驮。

    驮子一到,马夫们一拥而上,你争我夺的,凡是抓到手的驮子,便算是已经买定了,到手的驮子不容别人争抢。

    其间更是没有一点礼让,也不讲所谓的人情面,所以人们又管青皮行叫做霸王行。

    买定的驮子跟马车来到果子店,再由店掌柜商定价格上秤称重,每百斤可加两成,马夫降一成利把价格透漏给小贩们,小贩们可以自购自销、赢负自担,也可以把买客带到果子店揽客,轻松从中净赚一成薄利。

    程小冬瞧着侯家耀穿着干净整洁,完全跟周围其他人不一样,通过上衣口袋里插着的那只钢笔,又看他很年轻,一下子便猜中他是学生的身份。

    他摸着口袋上的那只钢笔,回想起那天跟他谈话的吴苗苗父亲,和蔼可亲的语气再一次让他懂得了越是成大事的人赵是平易近人,就如同研究所那天授课的许一城一样。

    像三等车厢的人哪会有钢笔这种东西,程小冬也只是管它叫笔,至于全名,更是说不上来。

    这只钢笔是由上海英雄金笔厂制造的,整只笔身呈黑色,笔盖开口处有铜圈箍住,黑色显得庄重大气。

    打开盖子,墨袋被一圈银皮包裹,银皮正面开有长条形的镂空。

    笔尖呈赤金颜色,上面有线条形状压纹,气孔上方的位置有花体HERO厂家标识被圈在一个圆圈里面。

    做工精细,除了熟人相赠以外,是市面上买不到的。

    侯家耀在梁所长办公桌上见过类似的钢笔,自然也是知道它的贵重,所以一直小心地放在口袋里面。

    “我知道这只是笔,就跟毛笔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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