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悔婚的Omega >第13章 第13章
    陆仲与说到做到,真的按照一室一厅的标准建“大房子”。

    每天上坡搬运材料,季景行就跟在后面当小跟班。虽然腿伤未痊愈,但声称自己“都好了”,坚持和陆仲与一起搬运重物,说这样能快点住大房子。

    看着纤薄瘦弱的omega,力气不小,难怪一脚能把阿琛踹出内伤。

    这个岛有人类涉足过的痕迹,两人在岛上转悠好几圈,进密林,翻山坡,捡了不少物资,大多没用处,但也有急需的,比如麻绳。季景行找到麻绳的时候,兴奋得不行,拽着陆仲与提议:“可以做个吊床。”

    陆仲与心想,你当海边度假呢。

    居安思危,陆仲与做两手准备。一方面在荒岛安营扎寨,保证正常生活,另一方面,尝试用各种方式发送求救信号。

    每天晚上睡觉前,他在一片空阔的海岸平地上,将三堆火焰摆成三角形。这个季景行也知道,是国际惯用的求救信号。

    两人空余的时候,用石头在岛上多处地方,拼了「sos」的字样,如果有飞机驶过,就有机会被发现。

    前前后后忙活了一个星期,大房子初具雏形。说是一室一厅,其实就是两个隔间而已。房子的意义是人赋予的,当陆仲与问季景行“想要哪间做客厅?”,季景行切切实实体会到一些「搬新家」的仪式感。

    陆仲与铺完屋顶,一手撑屋檐,矫健地跳下来,走到季景行面前:“傻笑什么,到底哪间当客厅?”

    最后决定,大的那间做客厅起居,同时承担储藏材料、食品以及其他工具的作用,而小的那间自然是卧室。陆仲与搭了一张床,并把之前洞穴内的简易家具一同挪来,虽然整体风格依然原始粗犷,但确实有家的味道了。

    斜晖入暮,海风徐来,屋舍外的木桌上,摆放着最后两个食品罐头,以及一篮筐种类丰富的水果。

    包里物资有限,食品罐头属于奢侈品。季景行拿罐头和陆仲与碰杯:“庆祝乔迁之喜。”

    先前两人能省则省,除了罐头,偶尔也去海边捞鱼,季景行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把做腺体手术的开刀技术,用在切鱼剖腹上。

    陆仲与负责洗鱼、生火、烤鱼,吃完后季景行收拾,分工明确。

    陆仲与瞥了眼篮筐:“果子种类那么多?”

    荒岛植被丰富,有许多罕见野果,有些连季景行都不能完全确认得品类。他以前读过一些植物介绍得册子,闻着有杏仁味的果实,很可能有毒,密林中这样的果实,他都避开了。

    也有些擅长伪装的植物,比如密林中有树上长了黄色梨形果实,清香袭人,看着十分可口,季景行照例做毒性测试和过敏测试。

    没有合适的工具,方法比较传统,将果肉涂抹在皮肤手腕出,间隔一段时间,看皮肤是否出现反应。如果没有,再进一步试验,将少许果肉抹在嘴唇上。

    可惜,隔了半小时不到,季景行涂抹果肉的手腕,断断续续开始发皮疹,他皮肤本就偏白,红了一片,好是瘆人。

    没有清毒剂和抗过敏药,只能依靠皮肤进行自身修复。发皮疹的部位很痒,忍不住挠了一下,涌起一股刺痛感和灼烧感。

    季景行叹口气,抑制自己想抓挠的欲望,又去试下一个果子。

    一下午试验下来,倒也有不少收获,基本确定了五种可食用的水果,并且密林中果子数量丰富,足够他们日常维生素的补充了。

    拿罐头和陆仲与碰杯时,被发现了两个手腕上的皮疹。陆仲与问他怎么回事,季景行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轻描淡写地说了下午采果子的事情。

    陆仲与静默一瞬,也就分开了一下午,季景行竟然把手腕搞成这样。皮疹消退不少,但红印未退,还有几道没忍住的挠痕。

    季景行觉得陆仲与心情没那么好,跟着安安静静吃完饭。陆仲与没让季景行收拾,亲自代劳。他乐得自在,说:“麻烦陆长官了。”

    陆仲与轻飘飘地睨他一眼。

    岛上的日子百无聊赖,未避免精神空虚,他们自制了一个西洋棋盘,找一些形状大小相似的石头,刻上“王”“后”“车”“象”“马”“兵”等字样,闲着的时候就下棋。

    季景行从前不热衷下棋,但棋艺还算凑合。而现在没有其他娱乐活动,他突然对下棋上瘾,越玩越得劲,每晚睡前都要缠着陆仲与来几盘。

    洗澡就在附近的河里,但今天陆仲与花的时间比平时更久一些。洗完进来时,季景行撑着头在桌旁打盹。

    陆仲与低头扫了一眼,棋子已经摆盘好了,季景行这家伙,又等他睡前对弈呢。

    “你来了啊”季景行揉揉眼睛,想说“今天好困,不玩了吧”,谁知陆仲与比他说得更早——

    “你困了,今天不下棋了。”

    “哦。”季景行迷迷糊糊地想起身,却被陆仲与按着肩膀坐在原地,他问:“怎么了呀?”

    陆仲与手里捏着一把碾碎的草药,托着季景行的手腕,耐心仔细地给他的发疹处上药。季景行闻了闻味道,是一些消炎抗菌的药草,长在山坡的岩壁缝里。

    季景行下午懒得去采,反正疹子会自行消退,就是时间长些,过程难耐些。想不到陆仲与直接上坡摘药去了。还以为他搬新家,要焚香沐浴弄干净再睡,才那么久进屋。

    “谢谢。”

    陆仲与头也不抬:“明天还要涂一次,别沾水。”

    房间唯一的灯源,就是之前的应急手电筒,太阳能循环充电,但光线微弱。

    陆仲行附身为他上药,季景行抬头只能看见他的发旋,思维散发开来,只有一盏灯,那陆仲与摸黑上坡进密林的?!

    想到这个情况,季景行瞬间清醒,睡意全无,乱七八糟的联想转化为一种后怕,于是把各种可能发生的糟糕情况告诉陆仲与,还再三告诫:“跟你说过的,不要一个人行动,有野兽袭击你怎么办?下次一定要带上我。”

    陆仲与被他劈头盖脸一阵输出,一时舌头打结,半响理顺,先说重点:“我没有摸黑上坡,带了火把的。”

    想了想又加一句:“如果带着你,有野兽袭击的话,我还要保护你。”

    季景行不认同了,眨眨眼,神神秘秘地:“这可不一定,总之,下次不许一个人行动。”

    陆仲与挺新奇的,从他记事开始,从没人对他说「不许」二字,只有他「不想」,没有别人「不许」的时候。

    但季景行一脸郑重,陆仲与的心莫名软了一块:“好,那你「不许」我,我能不能也「不许」你单独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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