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容修[娱乐圈] >第17章 晋江文学城
    “当阿木木回过神,一切都已经发生,邪咒早已取胜,长久以来的愤怒与苦闷,完全压制了他的灵魂……”

    最后一句歌词唱完,金属伴奏结束得很干脆。

    台下响起了热烈的呼声。

    周赞赞带头,和观众们齐齐比出金属礼。

    赵光韧则是鼓起了掌,和店内的工作人员一起,店员们都在为自家的主唱疯狂打call!

    这一刻,ferryno6livehouse的所有服务生,不管和容修搭没搭过话,都成了他的战友——

    新来的小哥不比井子门任何一个对家的主唱差!

    la是什么?无穷动是什么?我们家的驻唱实力有目共睹,而且长相更是出众,甚至比很多流量明星都强出一大截!

    虽说只是暖场乐队,但是我们犹有荣焉!

    丁爽是个对声音敏-感的,他太喜欢容修的音色了,一瞬间化身为迷弟,抱着吉他就往人群里冲,跟着歌迷们疯了一会儿,被赵光韧拎着衣领揪了回来。

    观众们一齐举起双臂,为容修奉上金属礼,都默契地没有再喊“安可”,那些大叫着没听够的,也被同伴适时地制止了。

    常来耍的都知道,刚才那首歌耗费多大的心力和体力,而且相当费嗓子。

    两段精彩而又震撼的演出,值得大家对他给予今晚最高致敬。

    吧台上的泰迪bob突然站身,仰着脖子“嗷——”地来了一声长音,像一头小公狼对圆月嚎叫一样,似乎在为音乐停下来而感到不满。

    容修在钢琴前站起身,绅士地朝舞台下方微微倾身颔首。

    陪伴是相互的,演出者与欣赏者,本就应当互相感谢才是。

    观众们露出了满足的表情,更多的则是意犹未尽。

    飙高音和技巧什么的抛除在外,他的嗓音太好听了!

    还有,那首歌的原版并不是摇滚吧,而且它在国内一点也不火啊,至少在ivocal的top榜上从没见过,小哥哥怎么会让它变得这么好听?

    很多摇滚老炮凑在一起讨论着这个改编的版本,得出的结论基本一致:现场效果之所以这么好,并不是改编技术的原因,而是那把天生的轻烟嗓,还有一点老派布鲁斯的味道,唱抒情摇滚简直牛逼透了!

    更多的观众则是不知如何表达自己的心情。

    他们开始热闹地玩起了pogo,激动猛烈地往身边人的身上撞击,很多女歌迷往舞台上冲锋,还爬到二楼的栏杆上,往下玩跳水翻到栏杆上往下跳水。

    这就是livehouse的有趣之处!

    比大型演唱会更自由,更疯狂,更情绪化。

    值得探究的是,舞台上的那位初来乍到的乐队主唱,竟然在混乱中不慌不忙,退场退得十分熟练。

    ……

    赵多宝握着鼓棒,两只手都出了汗,他从鼓凳跳下来,搂住贝斯手的肩膀,朝放弃了这次演出的吉他手挥了挥胳膊。

    ——哥们儿,看见了吗,谁说新手不能登上舞台了?

    望向台下的混乱局面,几人手忙脚乱地收好乐器,左右护住了容修。

    “你们别管我,拿东西先走,线别忘了。”容修说。

    “别介啊,我得给你当护法,”多宝搭着贝斯手的肩,一板一眼地说,“容哥,要不是你带着,咱们也不可能第一次演出成功,而且反响这么好,现在我也算是名正言顺的井子门鼓手啦。”

    “别这么说,如果不是你们,我一个人要想镇住场子,还得多花-心思。”容修说。

    多宝&贝斯手:“…………”

    听见了吗?人家说的不是“镇不住场”,而是懒得多花什么心思。

    舞台下,因信心不足,而放弃演出的吉他手大伟,颇有些羡慕地仰望着舞台。大伟以前是个小酒吧的弹唱歌手,不是没在公众场合演出过,但他从没有站上过livehouse的舞台,也从没面对过上千名观众。之前还为多宝他们捏了一把汗,现在演出成功了,他也跟着激动,但又有些怪怪的,有种“早知如此”的纠结感。

    “过来,”苍木见台下乱了,随手捞起舞台上的冲锋衣,捉住容修的手腕,“快走,人都上来了。”

    “还挺活泼的。”容修张望着台下。

    “你还有闲心看热闹?”多宝在另一边架着他。

    容修一边被两人左右拉着来到台阶前,一边淡定地面对往台上疯狂冲锋的歌迷,眼中露出从容有礼的笑意,身姿灵活地躲开了一个保安没拉住而冲上台阶的美女。

    来livehouse看现场的歌迷们,最喜欢的就是这种气氛,喜欢在某支乐队成了爆款之后现场炸裂的瞬间感觉。

    意外的惊喜,亢奋的心情,这种感觉由舞台上的乐手们以音乐酝酿,又由周围志同道合的歌迷们一瞬间引燃。

    事实上,在场很多人其实不懂音乐,甚至连音准也听不出。

    刚刚接触摇滚的女歌迷,则是单纯看脸,她们连每个乐手的担当都分不清楚,但没有人能抗拒高热度摇滚现场里的狂热气氛——

    情绪完全被感染,思维也像是被控制,仿佛连身体也不属于自己,不由自主地和身边众人一齐激动呐喊。

    热泪盈眶,手牵着手,一起玩人浪,一起高举双臂,一起仰望着舞台上那个灼目的身影。

    那人,能轻描淡写地左右着所有人的情绪,他站在高高的舞台上,就如同伫立在高高的云端,令人一瞬间心生崇拜,并且心驰神往。

    那种热爱感、憧憬感、归属感,让人痴狂,让人迷醉,难以遏制,不可自拔。

    就像一群狂热的邪-教徒。

    所以,音乐领域中,摇滚圈其实是最容易造神的,尤其是国外的金属乐队,他们的死忠粉疯狂得可怖。

    赵光韧眼睛放光地望着舞台下的歌迷们,他们甚至不知道舞台上的容修是谁,就轻易地被他所吸引。

    这就是天生的明星气质和号召力,与生俱来的偶像光环。

    造神……吗?

    他将来一定会拥有自己的教徒……

    容修在乐队伙伴的保护下走到舞台的台阶前,保安人员全体出动,拦截了台下涌动的歌迷,但还是无济于事。

    要是苍木他们先走就好了,自己一个人完全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离开舞台,容修一边被满脸紧张的多宝架着,一边无奈地想。

    就在这时候,脚下落了一样重物,差点砸到了他。

    容修下意识低头去看。

    那是一个属于年轻女性的粉色手机,是当下市面上流行的拍照款,容修脚步顿了顿,弯腰捡起了那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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