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兰夜 >第14章 第14章
    大年初一早上我睡到中午两点才醒来,磨磨蹭蹭刷牙洗脸,思考最重要的事情:今天吃一顿饭还是两顿饭。

    以前爷爷奶奶在世的时候,他等我醒来,也不会主动叫我起床,然后象征性给爷爷奶奶拜年,他们不太喜欢我,虽然经常给我大一把糖果,但小孩子独有的敏感让我见到爷爷就哭。老头经常说长得这么好看就是红颜祸水和街头地痞流氓没有区别,我妈以为他在变相夸我,每次都骄傲把脸挺得老高,红色的脸和她红色的衣服相得益彰。

    爷爷看我的眼神像是皇上看随时想谋反的权臣一样,他和我四目相对的时候弯曲的白胡子随着脸抽搐,像奔跑起来马的尾巴。他对我的称呼也和别人不一样——小兰,这个名字听起来和小蓝没有区别,更进一步讲和小红也没有差异,我觉得这个名字难听懒得让他纠正。

    忘记具体是哪一年,总之很小的时候我抱着小灯笼,他出去好像买什么东西,爷爷拿起剪刀把我的睫毛剪了。我妈在旁边的吓的直哭,想上来抱住我,被爷爷的眼神吓退。我这个人从小的察言观色都用在一个人身上了,没意识到他不会真正伤害我,我看着大象一样大的铁剪刀发出铁锈的味道,吓的比我妈哭的声音要大的多,爷爷一顿操作猛如虎后还安慰她“小孩子睫毛太长不好,容易扎眼睛。”

    他回来以后看见我平静的出奇,我看见他回来也镇定和他一样,他抱我在怀里一路上走回家,妈上气不接跟在后面,最后没有跟上他的步伐,他是骑摩托和我们去的爷爷家,那辆摩托就彻底留在爷爷家,他没有再去过老房子一步。

    第三年他买了两室一厅给爷爷,爷爷搬进新房春风得意,他以为我爸拉不下面子给他赔罪。

    在他剪了我的睫毛后,两年时间内我爸做到既不过家门更不入,我妈为此一直赔礼道歉,爷爷正在看楼盘摆了摆手指点江山说道:“那娃子我最了解,从小就那个样子,不说话豆腐心,他小时候放学回来先给我们做饭,等我和你妈从地里回来桌子上的菜,水啊摆的整齐的很;考了大学想去北京,可他估的分数在昉城可以免费,什么都不说去了昉城。从小到大都不爱说话,三岁了都不太说话,他妈还以为不会说话。”

    我妈听着更懂他深情的沉默,替我那不会说话的父亲殷勤照顾他的父亲,比对自己的亲妈还亲切,在照顾长辈这一点上外婆把自己毕生所学都教给她。

    爷爷给自己买了鸟,走起路像嫩模一样摇摆,没有两年他给爷爷买了车,在学驾照的时候爷爷有的放矢锐不可挡撞了教练,才让他没有当上司机。教练后来我家要起诉爷爷故意伤人罪,他没有见过练习科二踩油门的,教练表示平时对爷爷过于严厉,爷爷这是蓄意报复,直直撞过来。他没有起诉爷爷因为我爸出门和他聊了会天。

    和一个年轻貌美的交际花一样,每当我爸升职或者有节日的时候他都会请人吃饭,就连清明节也不放过。他呼朋唤友一群人到家里吃饭,奶奶要操劳做饭洗碗并且不能上桌,我爸为了扭转奶奶的家庭地位给了奶奶不少钱让她照顾自己,受了六十多年思想的奶奶根本不会花钱,又把所有钱给爷爷,她依然过着寒酸的日子。我爸要把奶奶接过来自己照顾,她说老头子没死她要伺候老头子。

    新年一般不到两小时我们就转移到舅舅家,如果我争气早早醒来,我们在天黑之前回到自己家。

    舅舅家里就是妈妈的天堂,她焕然一新回家每个人对她鞠躬尽瘁,我妈开始是会做饭只不过味道太过于平淡,甚至有些难吃,在她工作还没有嫁人的时候,每天家里的饭都是她做。后来嫁给我爸,他是一个被人评为宰相肚子里能乘船的人,从来没有嫌弃过她的手艺,不仅每次主动洗碗并且在自己下班回来早的时候自食其力,她说第一次吃到他做的饭就觉得嫁给这个男人值了。

    就算在丈母娘家依然勤快,杀鱼,洗鸡十八般功夫手到擒来,我妈可以永久享受舅妈言语的挑刺、眼神的羡慕,弥补她是姑娘时候舅妈的冷嘲热讽。

    我洗漱完是两点四十五分,有一个问题缠绕在我脑子里——要不要吃午饭。可我想到昨天的味觉宁愿饿着,咬自己腮帮子当肉吃。

    为了以防万一去舅舅家,我开始换衣服,是一套我非常喜欢的黑色大衣,里面是驼色格子裙,他毕竟刚刚离开,我穿这一身像发丧一样,我怕她脆弱的神经以为我在讽刺她而放弃,最后选定随便穿一件鹅黄色的外套,并且专门百度黄色的特殊含义,得知黄色是皇上的专属高定,我决定就穿黄色毕竟我家没有皇位要继承,她应该不会多想。

    看样子已经她等候多时了,但是看她的表情我并不知道是否出发,我饿的厉害,打开桌子上的坚果发出咯嘣的响声。

    舅舅家看似和以前一样祥和,大家在一片欢声笑语中谈天说地,表哥一直呆在房间和人聊天,看他一脸献媚的表情带着无知者的无畏,我就知道是和女人聊天。

    和女人聊点这件大事上,他不仅拥有优势还拥有常人可望而不可及的经验,他从六年级暗恋他们班一个文静乖巧的女生,给她写情书,可惜小姑娘年少无知,并且没有发现美的眼睛把情书交给班主任,六年级剩下整整一学期他都在教室外面度过。

    为了一洗前耻他选择远离小学同学的学校,在新的初中开始他叱咤风云的新生活,初中生年轻气盛拒绝他的求爱,他在初中有一个全新的名字:包子,因为给有男朋友的女生表白被打成包子。那时候我还小并不理解他的时尚,我记得他穿着从垃圾桶捡来一样的牛仔裤,皮带霸气外露,上衣我记不清,因为对他黄颜色的头发印象过于深刻。

    包子的名字在他进入高中后就戛然而止,他进入青春期躁动的时代,他疯狂想要一个女朋友,信誓旦旦拿下班花失败后看见蔡澜的哲理——丑女生也要追求就当练手,他给一开始被他称为恐龙的女孩说:“虽然你长得很丑但是我喜欢你,我知道你觉得你很幸运,想笑就笑出来,不过当我女朋友,我希望你瘦一点,不要和坦克一样。”

    血气方刚的年纪,大家荷尔蒙的冲动无法抑制住,女生红着眼,一个男生冲上来打了他,并且对他提出人生格言:神经病啊。本来是一个人的战争,在他倒在地上后大家没有履行君子协议,几位女生上来踩了他几脚。所有人有眼无珠不愿意和他坐同桌,他在最后一排和垃圾桶相伴一学期,也许垃圾桶给他男人的勇气,他几乎追求了全班所有女生最后被班主任勒令留级。

    那个被称为坦克的女生两年前结婚了,和当初那个替她出头的男生。表哥在别人太忙忘了邀请他的情况下参加学生聚会,看见当初的女生嘴巴里能塞下一颗鸡蛋,随后两个月他嘴里最常说的一句话:早知道现在长得这么正,当初就不放弃她,真操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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