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科武强权 >第十三章 臭虫
    西林五镇十三区。

    其中新城占了三区两镇,旧城则是十区三镇。

    佛得角街位于十三区中的大托区,相比起红番镇夜晚的各条街道里的繁华与纸醉金迷,这里明显萧瑟许多。

    没有黑巢地下城那样的绝望和腐败之感,却给人一种荒凉、孤寂。

    天色将明,佛得角街,行人不少,街面上的店铺也都在开门,可不论是行人还是店铺,大多数的人都面无表情,似乎没有多少生气。

    比起净水巷清晨那种热辣鲜活的生活气息,佛得角街不论是街道两侧开门的店铺,还是偶尔经过的居民,都透着一股得过且过的麻木气息。

    佛得角街主干街道两侧是密集的六七层老旧楼房,层层叠叠,楼房外窗户外面是密密麻麻的防盗窗和铁架,在高层还有一些加盖的各种违章建筑。

    嗡嗡——

    引擎的轰鸣声由远及近。

    一辆红色的敞篷跑车在门口挂着“维恩肉食店”牌子的店铺门前停下。

    洛克打开车门下车,扫了一眼夜晚清冷幽寂的街道,走到了敞篷车的副驾,抬手将加拉瓦从上面提了下来。

    四肢或是脱臼或是折断的加拉瓦,脸色已是煞白无比,青紫色的嘴唇上挂着暗色的血迹,靠在副驾上昏昏沉沉。

    被洛克从副驾上拎起后,加拉瓦有气无力地睁开眼睛,扫了一眼周围的环境,慢慢转过头朝着洛克用砂纸摩擦似的嗓音开口问道:“就算我帮你找到人,你也不会放过对吧?”

    洛克淡淡瞥了一眼加拉瓦,没有回答。

    “呵——”加拉瓦这时却是扯着嘴角,仿佛在自言自语,“你肯定不会放过我的。我知道,你这样肆无忌惮的人物,只要找到你要找的人,你就不可能放过……”

    洛克依旧不发一言,只是拎着加拉瓦后背衣服上的手,微微抬高了几分。

    他双眸里对于加拉瓦的厌恶仿佛要迸射出来。

    加拉瓦这样依靠致幻类“药品”发家的垃圾人渣,不论他说什么,洛克都只有恶心。

    “……我只有一个要求。”

    加拉瓦没有察觉洛克的眼神变化,只是低着头呢喃了几句,突然咬牙切齿起来,“巴罗夫,该死的巴罗夫,你一定要干掉他,不能放过他。我和他说过,说过不止一次,找的‘骆驼’一定不要有牵扯的,在西林这些阴沟里的小老鼠,下水道里的臭虫们,到处都是。只要撒一把饵料,他们就会全部被聚集过来,要多少有多少。可该死的,巴罗夫这混蛋就是不愿意听。杀了他,我就算是死,也要他跟着我陪葬……”

    “呵——”

    洛克听着加拉瓦愤怒的声音,忽然难得轻笑起来。

    不过他也无意去和加拉瓦说什么,对于加拉瓦这样从底层爬起来的毒贩,看待事物的角度和方式,或者说整个人的三观,早已偏得不能再偏。

    在西林这片土地上,可能绝大多数人都会是加拉瓦这样的想法。

    他们不会觉得自己从事的“行业”有什么错,给其他人造成了多大的危害,是怎样的一种丧尽天良。

    哪怕利刃加身,下一刻就要死亡,他们懊恼悔恨的,只会是觉得自己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只会是觉得是其他人牵连了他们,只会是自己不够走运。

    “往哪走?”

    洛克不想去浪费口舌与一个三观彻底扭曲的毒贩废话,这样的人不值得他怜悯,也不值得他拯救,他只是开口询问对方地点。

    “174号,从前面的巷子进去,一栋老房子。”

    加拉瓦咧了咧嘴,没有与洛克讨价还价,也没有多做犹豫,很是光棍地报出了一个门牌号。

    他已经知道自己会面对的结局,心中对于死亡有恐惧,但又有一股从底层爬起来的混不吝,让他尽可能的压住那种恐惧,让他的心情保持在可以让另外一个人与他一起倒霉上面。

    洛克没有废话,迈步朝着街边的一条狭窄小巷走了进去。

    小巷内到处是堆叠的垃圾和杂物,空气里隐隐弥漫着不知是死老鼠还是其他腐肉的恶臭味。

    在巷子的墙壁上,有大片的彩色涂鸦,其中一些凌乱而没有规则,也不知是孩童还是街头混混的恶作剧。

    但洛克目光扫过的时候,在这些凌乱的涂鸦里,却看到了一大片不被其他凌乱线条符号所遮掩的图案。

    那是一个红日初升的涂鸦。

    在火红的太阳旁边,还可见各种扭曲污秽的怪物、饿鬼之类,似乎这些东西见到红日升起,都感到了深深的畏惧。

    “心向光明,必得救赎!”

    在红日涂鸦下面,洛克看到了一串让他颇为熟悉的文字。

    洛克扫了一眼这个“红日”涂鸦,单手提着加拉瓦,继续朝着小巷深处走去。

    ……

    “臭虫们,美好的一天又要开始了!”

    巷子深处,一栋老房子脏兮兮的大厅内,几张胡乱摆放的桌椅中间,一个留着褐色短发,年龄看着大概在十五六岁的少年,踩在一张椅子上,正朝着他下面围了一圈的少年们,大声嚷嚷着,“你们杰米老大我,佛得角街第一骆驼,已经从巴罗夫那里把钱拿来了。”

    夸张的呼喊声里,这个褐色短发的少年从口袋里掏出了薄薄的一叠怯比钞票,啪地一声,拍在了旁边的一张旧桌子上。

    “哇哦……”

    “杰米老大万岁!”

    “杰米老大是佛得角街第一骆驼!”

    在褐色短发的少年下方,稀稀落落或站或坐的一群少年,齐齐发出了各种怪叫声。

    这些少年有的穿着洗得发白的旧校服的,有的背着破书包的,也有一身补丁看上去仿佛乞儿。

    所有人的年龄都在十一二到十四五左右,西林人、南莫人、希兰人以及从北面逃过来的萨罗人都有。

    此刻,这群少年们呼喊怪叫着,目光齐齐落在了中间那个褐色短发的少年拍在桌子上的怯比,一个个眼睛比那绿色的钞票还要绿。

    他们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认识钞票,能够分辨怯比戈比的面额。

    他们只知道……

    有了钞票,就有吃的。

    有了钞票,就有穿的。

    家里人就能够过得好一些,醉酒的父亲会少打他几下,流泪的母亲可能会多出一抹笑容,茫然无知的弟弟妹妹或许能多吃上一口甜食。

    每个人,每个少年的记忆里,他们认识的钞票就是有这样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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