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重生八零:英雄身份被女儿曝光! >第三百二十二章 我要开山庄,修学校,公司总部搬到这儿来...
    唧唧唧!

    屯子里一路去菜园子,路边大树发新芽,绿叶色正浓,各种小鸟叽叽喳喳的飞来飞去。

    阳光和煦,来往的都是亲戚邻居,有说有笑的。

    林国业带着丫丫走在最前面,脸上的笑容就没停过,满嘴大牙在阳光的闪耀下,又白又亮。

    “哎呦,老三,下地啊,咱大孙女长高了,我儿媳妇来了!”

    “这个叫六婶子,那是我儿媳妇儿,你忘了啊,上次来还给你送吃的了!”

    “秋子,刚回家?这我大孙女,我儿媳妇儿,昂,等请你喝喜酒嗷!”

    随着老同志热情的招呼,逢人就炫耀,丫丫也是十分长脸,一个个都甜甜的上前打招呼,可爱又懂事。

    “三爷爷好!”

    “六奶奶好!”

    “伯伯好!”

    林志生和秋亚俩人笑着跟在后面,见着这一幕,那也是哭笑不得。

    “老同志也太能炫耀了,人家就问他去哪,他都得介绍一遍。”

    徐秋亚一听这话,也是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这是高兴的,毕竟谁让你十年都没在家了啊?”

    “和你年纪相仿的,应该早就都摆酒席结婚生孩子了吧,这么比较下来,不知道过去那十几年,叔叔阿姨他们老两口心里是啥滋味。”

    “现在有了让他们开心的地方,那咱们更应该高兴才是。”

    “我觉得挺好的,本来我就不太认识屯子里的亲戚,不知道怎么打招呼,每次来叔叔阿姨都会主动帮我解围,抢着告诉我都应该叫什么,我都不用动脑。”

    “里面其实很多都认识我,我也有印象,毕竟我就在街里的医院上班,都熟悉了。”

    听到秋亚这么说,林志生也是笑着无奈摇摇头。

    回想起自己刚刚在家门口纠结的事情,轻声向秋亚开口。

    “秋亚啊,我一直也没问过你。”

    “你是觉得在老家这边常住比较顺心舒服,还是去哈市那边更舒服?”

    “从马场开车去街里,也就半个小时不到?”

    “但是去哈市,就要两个多小时了。”

    “今天老妈也跟我说了去哈市带孩子的事情,我突然觉得让他们老两口这个年纪了还离开熟悉的环境,去哈市住,是不是不太好?”

    徐秋亚听了这话,抿抿嘴。

    “话是这么说,其实我也更喜欢待在村子里这边,你不知道每次来都有好吃的,还有新鲜的江鱼。”

    “有几次,我还带着我们单位的护士小丫头一块来的,玩的都可开心了。”

    “我爸妈也在讷河街里,对我来说,这边当然比哈市更有吸引力。”

    “不过,你在哈市,我也会去哈市。”

    “谁让我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呢?”

    一边说着,一边用带有笑意的目光看向林志生,很是幸福的样子。

    林志生愣了一下,随即万年老单身也是腾地一下红了脸,只会嘿嘿嘿的傻笑,下意识的直接伸手握住了秋亚那细嫩的手掌。

    “我也可以为你和孩子改变,讷河和马场这边更适合咱们家,那我就留下来。”

    “有你和孩子的地方,才是咱们家!”

    徐秋亚突然被握住了手,那略带粗糙感的手掌,宽厚温暖,瞬间给她一种厚重的安全感。

    脸上腮红,一路红到了脖子根儿。

    抿着嘴轻笑点头。

    “嗯,都听你的,对于你们公司的事情我又不懂。”

    “反正我是喜欢在讷河医院做医生的,你有你的事业,我也有班上,这当然是最好的状态了。”

    “不过我往返哈市也可以啊,反正有房子在哈市,就是聚少离多呗。”

    “我不希望你被束缚住。”

    “虽然我不怎么了解做生意的事情,但是偶尔我会和英红打电话聊天,她跟我说你们公司的一些生意我也听的出来,都是大买卖。”

    “而且,这些都是你和建军的心血,我也不会让你放弃自己的心血啊。”

    林志生也没想到秋亚竟然考虑的这么贴心。

    “公司的事情其实好说,因为比较起来,我开车往返肯定比你们方便,大不了公司有事,我多跑两趟就是了。”

    “而且,农场这边我承包下来,本身就成立了一个农业科技公司,接下来一段时间工作重心也会在这边发展,还有种子工厂,都会开始办。”

    “所以我可以把农业科技公司的总部直接安排在马场,我也是这边的业务总管,经常待在这边也正常。”

    “我现在主要就是纠结爸妈的事,倒地怎么样才是对他们最好的。”

    俩人牵着手,轻轻晃动着往前走。

    徐秋亚渐渐打开思路,畅所欲言、

    “爸妈的事情,去哈市对他们老两口也有好处,那边医疗条件生活条件肯定比在家要好得多,各有利弊嘛。”

    “留在马场这里,真的要去医院都要临时找车,不是急病还行,否则,我在院里真的见过太多生病的老人来不及的……”

    “你担心的无非就是生活习惯什么的,其实都有一个适应的过程。”

    “就是,在哈市可能无聊了一些。”

    “但你不是更担心丫丫留在屯子里,到时候学校方面会吃亏么?”

    “其实我也有耳闻,下面的学校都挺乱的,丫丫还小,都好说,尤其是那些十岁出头的孩子,已经开始跟着社会上的混混们屁股后面了。”

    “学校里都是各种小混混,闹得特别厉害,乡下的学校又管不住,对丫丫来说肯定会让我们当家长的更担心,而且也不可能面面俱到的时刻盯着。”

    “陈伯伯要是真可以让丫丫去读干部子弟学校,别的不说,起码担心会少一些。”

    “不是说那里学生的素质有多高,而是我听说学校里的一些老师和教导主任都是退伍军人,管理力度大,虽然也有坏学生,但是起码还算是在正常范围里。”

    林志生深吸一口气,再度陷入了沉思。

    其实关于医疗条件方面,他并不是以很担心,因为自己的灵泉空间马上就能突破到第四级了,到时候的灵泉水几乎可以说是包治百病!

    就连现在三级的灵泉水都能将他因为重度辐射而衰竭的器官和免疫系统修复到一个几乎健康的状态。

    老同志受伤的那个脚踝,虽然没有因为三级灵泉水彻底修复骨头的旧伤,但是已经完全不影响走路了,即便是上山进林子,也不会骨头疼。

    四级灵泉水的功效,肯定更厉害!

    以两位老同志的身体状况,只要经常服用灵泉水,无病无痛健健康康的,肯定是没问题的。

    最重要的就是丫丫上学的事情。

    “你说……要是我在马场开个山庄,学校也建新的呢?”

    “到时候,来学校上学的基本上都是农场员工的孩子,我闺女总不会受欺负了吧?”

    “有时候,乡下的混小子,顶多就是混一点,打打架什么的。”

    “可市里那些干部子弟,对于咱们这种没有背景的家庭来说,他们那些混混能犯的错,有时候可就厉害多了,他们接触到的犯罪方式,也更多了!”

    “有权有势的干部子弟,更不好相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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