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十一维度之诡异物种 >第207章 防患于未然
    “此物可以变幻成任何你能想象的到的东西,但体积和重量不会发生改变。”

    关于这一点,苗美人已经想到了。

    极品宝贝可不是庸脂俗粉。

    当即操作起来。

    先是变成一把剑,在空中自行挥舞两下后,变为一把刀,后又变成一个锤子。

    十八般兵器都尝试了一遍。

    “此物重360斤,可承受50万斤的力量而不损坏,你可为其命名。”

    只见苗美人思索一会儿后,“‘维地丝’可以吗?”

    “当然可以,‘维地丝’是你的,你可以取任何名字。”

    这名字并不是苗美人随便想的,维十一的武器叫做‘擎天柱’,人世间天地共存,有天就有地,便取名带着一个‘地’字,希望与维十一长久的在一起的想法已经毋庸置疑。

    这是维十一送给她的,自然要带一个‘维’字,也表明这‘维地丝’是维十一的,苗美人自己也是维十一的。

    而‘丝’字谐音‘思’,代表苗美人对维十一的思念。

    维十一是何许人也,自然明白其中的深意,但并没有表露什么。

    静静地看着苗美人,对方也在看着他。

    而维地丝正在变幻形态,一个男人的形态略显雏形,紧接着男人的面部在快速变化。

    一个与维十一身材样貌大小一比一的模型出现在二人面前。

    与明星做的泥雕塑一样,惟妙惟肖,只是颜色都是紫色。

    这样的镜头,本该是男人为女人准备的,如今,却反过来了。

    此情此景,无论是谁看到,都会很感动,维十一也不例外。

    但他又不能做些什么。

    于是,在触摸苗美人的第二十天,维十一拉着苗美人的手坐在房顶上欣赏天空。

    如果是夜晚,二人此举,无疑是浪漫的,但这是白天呐!

    如果再早两个多点儿,也可以有借口说看日出。

    早上8点多,二人坐在房顶上,晒太阳吗?

    但是,二人并没有感到一丝不和谐。

    维十一这么做,完全是因为想看看这动物世界与地球的天空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毕竟难得有空闲的时间。

    苗美人这么做,那就更简单了,只要与维十一在一起,做什么都行。

    就这样,二人在房顶上坐到中午。

    “美人,你饿了吗?”

    “不饿。”

    “你困了吗?”

    “不困。”

    ……

    良久,苗美人好像想到了什么,“十一,你饿了?”

    “不饿……”

    “那你困了?”

    “不困……”

    苗美人松了一口气,于是二人继续欣赏天空。

    良久,维十一实在受不了了,不为别的,太热了。

    “美人,我觉得咱们还是下去吧,不为别的,太阳太毒了,这样下去,我一个大男人不怕什么,而你不同,你会晒黑的。”

    苗美人感动的点点头,“嗯!”

    二人终于下去了,吃过午饭,将苗美人打发走,维十一又开始了征程。

    距离大部队离开学校还有9天,这9天必须得好好规划一下。

    《鲁班神书》中三个暗器都已制造成功。

    因为心灵手巧技能得到提升,所以制造琉璃冰魄刃只需一个小时,绯红焱炎弹需要三个小时,变幻金腰带需要五个小时。

    变幻金腰带就是给苗美人做好的“维地丝”。

    而维十一还需要至少做10个,不吃不喝也需要两天多时间,分别送给白日梦,志清,史蒙,史飞,张鹏,大公鸡,大母鸡,黑猫,猎狗,老猎人。

    所以,维十一计划未来三天时间来制作变幻金腰带。

    也就是说还有六天时间。

    至于兵器什么的,目前不需要研究。

    符箓得好好研究一下,毕竟一点儿都不了解。

    之所以研究符箓,是因为维十一知道了这个世界有地府的存在。

    而他又在《鲁班神书》中看到了镇鬼符箓,聚阴符箓等共10张符箓。

    有时间他肯定要去地府走一趟,符箓还是有用的。

    《鲁班神书》中还有10套阵法,同时也需要研究一下。

    还有刚刚得到的隐形遮物衫,这是一个宝贝,得到时,系统没有提醒,不知什么原因,也得研究一下。

    这么多东西需要研究,六天时间肯定不够用。

    所以他抓紧时间操作起来,能研究多少算多少。

    …………

    学校修炼室,志清和史蒙修炼累了,坐在一起聊天。

    “志清,你说我们在学生大会中做出那样的事,大哥会不会生气?”

    志清轻蔑的看了一眼史蒙,“老大会不会生气,我不知道,我知道我要生气了!”

    “嗯?”

    “你丫的不长记性还是咋的?!”

    志清从轻声细语变成破口大骂,“我有没有跟你说过不要叫我名字?!!”

    史蒙挠挠头,装作不理解的样子,“难道你也认为你的名字不好听?”

    志清伸手就给史蒙一个板栗子,“你丫的给我装傻是不?”

    “我本来不傻的,自从认识你后,我就傻了,被你打傻了……”

    “丫的别跟我扯淡,以后称呼我为清哥,明白不?!!!”

    “为什么?”

    “我是志清帮帮主,你是志清帮小弟!”

    “可是,是你硬拉我入帮的,而且现在我们帮会只有我们俩人。”

    “那怎么了!以后会慢慢壮大的!懂吗?!!”

    “不懂……”

    “你丫的,孺子不可教也。”

    “本来可教的,最近头上总挨板栗子,脑子不好使了……”

    志清一听这话,手又举起了。

    却听史蒙说,“你有没有听过大哥说过的两句话?”

    看着志清询问的目光,史蒙继续说,

    “莫欺少年穷,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世事无常,天下大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看着志清不懂的样子,史蒙又说,

    “你说有没有一种可能,突然有一天,我的修为超过你了?”

    此时,志清听懂了,态度立刻转变,很严肃的说:“嗯,你说的对,世事无常,总有一天你的修为肯定会超过你清哥,清哥相信,到了那一天,你曾经挨的打肯定会百倍的偿还与我。”

    说到此,志清轻拍史蒙的肩膀,和颜悦色,语重心长的说:“所以……为了防止这种事情发生,我以后得经常打打你,让你变的更傻一些。”

    轻拍变成了重拍,“防患于未然的道理,你清哥还是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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