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我祖父是汉武帝 >第1章 终到罗马
    常凌保护着蒙斯穿越了现在大汉所统治的月氏地区,贵霜地区,从木鹿城-阿帕麦亚再到高加美拉城,一路上风吹日晒,经历了千辛万苦。

    碰到了不知道多少盗匪强盗,和各个部族的攻击。

    甚至为了躲避一些强大的部族,常凌带着蒙斯从山林穿越,苦头是吃了不少。

    跟随着而来的商队,也是死伤不少。

    刘进给的两千起家的精锐倒是没有多大的损失,精锐毕竟是精锐,加上常凌知道,这些人不是用来消耗的。

    所以算上那些非战斗减员,常凌的部队还保持在1800左右。

    而蒙斯则是在常凌的保护下,终有惊无险的来到了自己的老家!

    罗马!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也不是一天能够走完的。

    这一天,在高加米拉城,也就是罗马的边境地区,蒙斯终于如释重负,跪在地上亲吻着熟悉的大地:

    “朱庇特在上,我蒙斯终于又回来了!”

    常凌的脸上此时也带着满面的风霜,这一走就是数年,终于算是来到了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罗马了。

    熟悉是因为蒙斯每天都在耳边念叨,罗马有多么的好。

    陌生是因为,这里是他从未到达过的地方。

    这里距离大汉数千里,这里距离大汉隔着汪洋大海!

    而就在现在开始,常凌终于要开始自己的使命。

    同行的商队老板,也是松了一口气:

    “常将军,到罗马了,这一路上多亏了您的庇护,但天下无不散的筵席,终有一别啊!”

    常凌满面风霜,原本俊俏的脸蛋上带着长长的胡须,拱手道:

    “互相照顾罢了!不必放在心上,你我兄弟就不要说这些了。”

    商队老板也是微笑回应:

    “我们准备兜售完货物,就会顺着安息国的路回到大汉,有什么需要捎的信吗?”

    常凌一听就知道商队老板话里有话,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两人在众军士包围下说了几句。

    “老王,这封信带给殿下,告诉殿下,常凌一定完成任务,这封信给我娘子,让她在家好生等着。”

    老王笑着点头。

    “好,将军不必忧虑,咱们算是探路的,走的慢也情有可原的,之后,殿下肯定会派更多的人来的,你放心,信一定带到。”

    “另外这次我会留下一些人,这些人你都可以调用。”

    常凌拱手道:

    “谢了,老王!”

    老王表面上是商队老板,其实是情报人员暗子的一个首领,任务与常凌一致。

    这次都是探路,路走顺了,只要他们回去,再来的时候,那就简单了,时间上也会有很大的提升。

    两人分开之后,常凌看到蒙斯还在那里朱庇特在上,走了过去说了一声:

    “蒙斯,差不多得了,你能重新回来,靠的不是你的朱庇特神仙,而是靠的殿下的善心,和将士们的用命!”

    “所以,现在到了你的地头了是不是要给我们安排一下?”

    蒙斯听到常凌的话也不以为意,这些年两人也处的不错。

    最起码没什么龌龊。

    当然跟蒙斯刻意讨好也有关系。

    蒙斯对着仅有的一个随从说道:

    “去拿着我的印信,去水手协会,找一位名叫凯撒的家伙!我猜他一定在那里!”

    手下领命就走了。

    常凌的人马并没有都带进城,仅仅是带了几十人而已,其余的都在林子里藏着,不然两千人再给人家城主吓到了怎么办?

    高加米拉只是一个小城,大概也就是千八百人的守卫,将近两千人的汉军,装备还精良,夺城池都够用了。

    还不给人家吓坏了?

    再说了初来乍到还是低调一点的好。

    毕竟自己再精锐也就是1800多人。

    在街头跟着蒙斯瞎瘠薄的溜达,吃着什么干瘪的面包,黑的!

    还有什么黏糊糊的酱,一切都让常凌不太舒服。

    蒙斯还在一旁笑着解释道:

    “这些是平民吃的,要是贵族的话,城堡里都会有佣人的,专门制作出精致的面包的。俏丽的女仆人再配上那热乎乎的牛奶简直是一种享受。”

    对此,常凌嗤之以鼻:

    “有火锅好吃?再说了,你是喝牛奶吗?”

    对这个蒙斯的想法他也算是了解了。

    鄙视的看着蒙斯。

    蒙斯讪讪一笑:

    “是没有火锅好吃,但是也不错的!”

    火锅他是吃过的,在大汉的时候。

    想想刚刚自己所说的,什么美食好像真的没有大汉的好吃啊。

    几十人一个西方面孔,带着几十号东方面孔,身上还穿着铠甲兵器,一看就不是好惹的。

    这相当于几十个有产者啊。

    再看看那些兵器,很精良,自然引起了不小的关注。

    奴隶和街上的平民们都躲着他们走,生怕触到霉头。

    而此时早就有人前往高加米拉的城主府汇报了。

    “乔伊子爵,有外邦人来了咱们的城市里,装备十分精良,要不要监控他们!”

    乔伊是这个城市的实际统治者,虽然城市不大,但是在这一亩三分地也是说一不二的人。

    听到有几十个全副武装的外邦人来此,顿时一惊!

    “随我去城堡上看一看!”

    城主的城堡,是整个城市中最高得建筑物。

    当乔伊看到了几十个精锐汉军的时候,眼睛感觉被亮瞎了。

    “你看那些武器铠甲得值多少钱?这是哪家的大人来了啊?”

    是的,光是看这些装备一般人就置办不起啊。

    手下自然也是不知的。

    “要不我去问问?”

    乔伊想了一下,觉得这样不是很礼貌,最主要还是怂!

    对着手下吩咐道:

    “去把城里的骑士都召唤过来,就说本城主要会见贵客!让他们把最好的铠甲装备都带上。”

    这也是一大特色了。

    在罗马,兵器铠甲从来都不是领袖和城主等人给准备的,而是自备的。

    当兵,成为骑士,那是有条件的。

    最起码的也要有一副祖传的老甲。

    而就连军队的训练方法,锻炼气力的办法,都是自家父传子往下传的。

    成为骑士,就可以享受待遇,享受一般贵族的待遇。

    而义务,就是在城池和城主领主需要用你的时候,要带着家当上战场,听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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