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众人都是跃跃欲试,梁阳荣开始讲述这支马贼的信息资料。

    根据查探,这支马贼驻守在一片树林当中。

    其中,马贼数量约六百出头。

    这之外,还有女奴五百左右。

    马贼的营地周边,只布置有少量的陷阱,并没有什么防御工事。

    但各种暗哨、眼线,却遍布树林内外。

    梁阳荣一边介绍,一边博闻强记。

    根据护卫给出的资料信息,用炭笔在一张空白的羊皮上,画出马贼营地在树林的位置,暗哨的大概位置,以及树林周边的地形。

    “不好对付啊!论实力,犬戎族本就强过我们大梁国太多,据说同为骑兵,以十敌百都有极大的胜算。”

    一位年轻才俊皱眉道:“而马贼,又都是精兵强将,整体实力比那些大型部落的部族还要强出一筹。”

    “六百多人的马贼,起码得上万兵力,才有剿灭他们的胜算。眼下,我们兵力才七千左右。”

    “那也未必,犬戎族强的是骑术。若是步兵作战,借助功弓弩,我们以二敌一都有极大的胜算。”

    有年轻才俊沉吟道:“而眼下,这支马贼的营地在树林当中,不利于骑兵作战。我们以雷霆之势,快速进入到树林,包围马贼营地,必定可以全歼他们。”

    “这话也就说着容易,马贼在树林内外,可是都布置有暗哨和眼线。我们大军还没靠近树林,马贼就已经收到消息。”

    一位年轻才俊提议道:“既然如此,那就由我们先凭借身法,潜入到树林当中,把这些暗哨和眼线给解决掉。”

    这提议,很快便遭到否决:“没用的,马贼营地的情况,是由王府护卫中,擅长隐匿手段的队长亲自过去查探。”

    “以我们的实力境界,想要无声无息的潜入到树林当中,就已经得靠运气了,更别提悄声无息的抹杀那么多暗哨和眼线。”

    “既然这方法行不通,那反过来,设伏引诱马贼呢?”

    很快,又是一个新的方案被提了出来:

    “树林南面五里外,有一座小山。我们提前布置好埋伏,再派出一支车队,从北到南,必然会被马贼发现。”

    “马贼,也肯定不会放过。定然出兵截杀,从而遭遇我们的伏击。”

    这提议一出,立马让一众年轻才俊们,都是眼瞳骤亮。

    “这么做,存在两个缺点。”

    一直没怎么开口的慕尘风,忽然开口道:“首先,只有我们大梁国才有车队运输货物。由北到南,明显是返回大梁国。”

    “按理来说,马车上的货物应该都是皮毛、药材。可我们的马车上,却全是粗盐、布匹和粮食。”

    “再来,则是车队速度缓慢。马贼有充足的时间派人查探,等到调查清楚之后,夜袭更加稳妥,根本不会急着截杀。”

    “那就伪装成犬戎族部族,用一批战马来诱惑马贼?”

    “这办法可以!马贼都是见谁抢谁,根本不会管是犬戎族还是我们大梁国。”

    “而战马,速度快。马贼没时间去慢慢查探,必定第一时间调兵截杀。唯一的麻烦,就是树林南面的小山只有五里,距离肯定不够,容易被尾随的马贼探子提前发现埋伏,得换一个埋伏地点。”

    当年轻才俊们,收起傲气和冲动,并投入巨大专注力和热情时,还是有些头脑的。

    尽管他们从未参与过行军打仗,但群策群力,依旧商量出一套不错的行动方案。

    这方案在通过所有人的认同以后,一众年轻才俊们,又开始商量细节。

    诸如伏击地点,如何设伏,马群的数量和速度……

    不到半个时辰,一套巨细无遗的方案便宣告出炉。

    整套方案,简单来说,便是伪装成犬戎族,运送一批战马从树林边经过,从而引诱马贼挥兵截杀。

    所有将士们,则抢先一步,前往东面的伏击地点,挖好陷马坑,埋伏起来。

    等到马贼群的战马,因为陷马坑而损失惨重之后,再开始形成合围,缩小包围圈。

    缩小包围圈的过程中,利用步弓,拦截和消耗马贼。

    等到马贼群损失惨重之后,再发起总共,一举灭掉整支马贼。

    最后,挥兵树林,灭掉残余的马贼,缴获马贼所有的战利品。

    “咱们按军中的规矩,谁杀了多少马贼,便割下多少马贼的左耳。”

    梁阳荣适时站出来加上一把火:“除了我定下的彩头,所有战利品,包括女奴,全按功劳进行分配。”

    “制定计划,算是三成功劳。剿灭马贼,算七成功劳!现在,诱饵由我负责安排,大家先挑选队伍,一边前往伏击地点,一边和将士们熟悉熟悉。”

    年轻才俊们,皆是意气风发,兴奋莫名,纷纷涌出营帐,前去挑选队伍。

    “你觉得这份伏击计划,能不能成功?”

    梁云兮好奇地问向秦峰。

    “任何计划,都存在意外和突发状况。这份伏击计划,把马贼的心性、调兵速度都考虑进去,细节方面没有任何明显漏洞,应该有九成胜算。”

    秦峰也没什么指挥作战的经验,但凭感觉,这份计划成功的概率不小。

    “为什么制定计划的时候,你一言不发?哪怕随便提出点建议,三成的功劳也能有你一份。”

    梁云兮不解道。

    “给小王爷一个面子,让年轻才俊们,多少都能分到一些功劳,不至于太难受。”

    秦峰笑道。

    梁云兮有些意外。

    她听得出,秦峰似乎打算独占大部分的杀敌功劳。

    但这怎么可能?

    上午帮秦峰炼化强体丹时,她已经知道秦峰当前的体质,达到堪比锻骨境五重的程度。

    这实力,放在敌我双方,确实属于鹤立鸡群一般的存在。

    但手下的将士,毕竟只有一百骑兵和一百步兵。

    马贼全都失去战马,也有六百之众,而且几乎人人配备骑弓,不输于精兵的实力。

    根据查探到的消息,马贼的首领,达到锻骨境三重。

    二当家和三当家,也都有着锻骨境一重的实力。

    真要正面一战,秦峰和手下将士全军覆没的几率更大。

    更别说,按照制定的计划,除非违抗军令,否则各队都没有单独出战的机会。

    这次围剿马贼,既然是按军中的规矩来,肯定不允许出现违抗军令的行为。

    哪怕以梁云兮的冰雪聪明,一时之间,也想不透秦峰到底作何打算。

    而秦峰的打算,其实也很简单。

    那就是缩小包围圈时,引诱马贼们,把他所在的队伍方向,当做突破口就行。

    这样既不违反军令,也能一举灭掉马贼。

    至于梁云兮疑惑的,他只有锻骨境五重左右的实力,手下也只有一百骑兵和一百步卒,未必打得过失去战马的马贼,却根本不是什么问题。

    因为秦峰能够越打越强,还有着‘士气大振’这个特殊能力。

    “郡主这是……”

    来到四队所在的地,秦峰意外发现,梁云兮竟也一路跟来。

    “马贼凶残暴戾,人神共愤,我也想杀几个。”

    梁云兮轻描淡写道。

    秦峰有些糊涂。

    他自然猜得到,梁云兮跟过来,大概率是担心他打不过,关键时刻可以出手救他一命。

    他想不通的,是梁云兮送给他的强体丹和生肌粉,无不是价值连城。

    镇北王府不过是为了名声,担心遭人口舌,一直拖着不拒亲而已。

    对他本身而言,其实没什么损失。

    两瓶价值连城的丹药做封口费,不仅绰绰有余,而且能让他反过来欠下梁云兮一个天大的人情。

    按理来说,梁云兮已经没必要再对他额外优待,更别说担心他的安全,亲自跟在身边。

    难不成,梁云兮喜欢上了自己?

    这想法刚出现,便被秦峰给直接否定了。

    换做还是小侯爷时,他倒是风度翩翩,俊朗不凡。

    走在大街上,能引来不少姑娘芳心暗许。

    可现在,他就是个黝黑粗鄙,伤疤狰狞的肌肉男,身高也莫名其妙的窜到了快接近一米九,俨然快成一个魁梧傻大个的形象。

    往大街上一站,小姑娘们铁定吓得花容失色,有多远跑多远。

    只有跑勾栏、娼寮之地,才有可能成为抢手货。放在高档一点的青楼,姑娘们都只会更喜欢文质彬彬,风流倜傥的客人。

    更别说,这位郡主出身不凡、见识不凡、天资不凡,眼光之高,怕是连嫡公主们都能甩出十万八千里。

    事实上,别说秦峰想不通。

    梁云兮都有些想不通,自己怎么莫名其妙,就担心起了秦峰的安全,从而跟着他来到了将士营中。

    或许是因为同情这位小侯爷的遭遇?

    再或许,是因为佩服这位小侯爷的意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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