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逐鹿 >第十章 剑山之下
    大剑山既是一座宗门,也是西南名山之一,在天下十大名山中排在第四位,仅排在有万山之祖称号的昆仑山,西南第一山蜀山,以及东海之滨的浮灵山之后,在隐世高人的评定中,其他九座名山都无一例外获得一字评语,或灵或秀,或雄或雅,唯独这大剑山不一样,据说在给大剑山盖棺定论时,高人一时拿不定注意,最后竟是破天荒的给出了两个字,奇跟险,刚开始大伙还有些吃惊跟质疑,最后反复琢磨,越想越贴切,无不对那位隐世高人点头称赞。

    世人皆知,当今江湖有三大剑道执事,分别来自蜀山剑派,西湖剑阁,以及幽州的万剑山庄,虽说都是江湖中人给的一些虚名,但多少也反应了一些情况,只要有这三人出来调停的江湖纷争,江湖中人多少也要给点面子,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说不定最后还能成为朋友,江湖就是这样,都说闯江湖闯江湖,这路当然是要越闯越宽才好,没人愿意越闯越窄。

    可惜,大剑山并未在三大执事之列,有人私下调侃道,要怪就怪那位评定名山大川的高人,没有将大剑山排进前三,否则这大剑山的话事人必然会是剑道三位大佬之一,至于该把谁顶替下来,这种得罪人的话,自然也就不去胡乱猜测了。

    虽然只是江湖中人的一句玩笑话,但也可见大剑山的底蕴非寻常宗派可比,只是近年来大剑山的声望却并不怎么好,有愈发没落的迹象,能让世人记住的仿佛只有那座又奇又险的大山,作为宗门来讲,在江湖上的话语权并不重,原因无他,都是因为几年前的那桩事。

    世人皆知,陈天元一路挑战各门各派,虽然没有公布结果,但大伙基本都认定了一个事实,那就是被挑战之人皆败,否则,倘若是胜了当世剑宗,那还不得满世界的宣传造势,能这么低调?陈天元于荒原陨落之后,有人回忆总结了剑宗的行走路线,从南海之滨出发,先北上,再南下,一路上行迹隐秘,按剑宗的行事风格,下一个被挑战的必定是这大剑山,可偏偏在这大剑山泄露了行踪,有好事者推论,定是大剑山主人知道自己不敌对方,偷偷向朝廷告了秘,既避免了一场麻烦保住了自己的面子,又在那赵姓老人面前立得大功一件,且不管这话真假各占几分,但人言可畏,这事在江湖上越传越盛,由不得人不信,以至于大剑山的弟子走在街上总会引来一些异样眼光,这也难怪,要说那些江湖小门小派依附朝廷也就罢了,可你大剑山好歹是个江湖名门,怎滴也如此没有骨气?就算输给陈天元又如何,要知道想跟剑宗过招的人多如过江之鲫,那可是常人求也求不来的机会。

    一条小径穿山而过,两座高山分列左右,高耸入云,就仿佛两柄从天而降的巨剑直插大地,气势凌然,其中一座悬崖峭壁,光秃秃的连一根杂草也没有,就像是一面镜子悬在山谷间,几根巨大的锁链倒挂在峭壁上,一眼望不到尽头,直入云霄,而隔径相对的另一座剑山则恰恰相反,怪石嶙峋,杂草怪树丛生,时不时还能看到松鼠小兽在树间跳跃穿梭,一条不知是人工开凿还是天然形成的石道盘旋而上,看上去奇险无比。

    一个身材显瘦却很结实的少年走在山脚下,手里拎着一只兔子,山脚下铺满了大小不一的鹅卵石,上面还有因为长时间泡在水中而留下的水印以及浅浅的青苔,多半此地以前是一条河流,不知为何干涸才让这些顽石裸露在外。

    林鹿站在两座奇险无比的山峰下,抬头眺望,即便一路上听人谈起大剑山如何雄奇,如何鬼斧神工,但此刻亲眼目睹,仍不免感到一丝震撼,尤其是看到左边那座光秃秃的剑山时,胸臆无限,仿佛有一口浩然之气不吐不快。

    林鹿怔怔看了会儿,然后走到一块较大的石头前,将兔子跟酒坛放在石头上,接着到附近找了些枯草干柴,然后抽出猎刀将兔子剥皮,找根木棍穿过,最后升火将兔子放在架子上慢慢的烤,一整套流程行云流水,俨然是一个经验丰富的行家。

    林鹿双手捧腮坐在石头上,时不时的翻动一下烤兔,他转头看了看身边的酒坛,自言自语道:“师父,你再等等,马上就到蜀山了。”

    年轻人在怀中掏了掏,摸出一张羊皮纸,看着上面一个个样式各异的小人儿,微微一笑,师父剑道造诣是不俗,但这画工委实不咋地,若不是年轻人知道上面的招式都是老人根据蜀山十八式逐一演变而来,然后一招招往上套,不然谁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即便送给别人说这是一名一品宗师终生参悟的剑道,只怕也会被人嗤之以鼻。

    “开蜀,太白,夜游,蝉鸣,云涌,雾隐...”林鹿看着纸上的人儿喃喃念道,“神离,形灭,镇魂,八千岁,万壑雷,六龙...”

    当念到最后一式六龙回天时,林鹿眉头一凝,心头似乎被什么东西挠了一下,于是开始凝神静思,可想来想去也没想出什么新意,片刻后年轻人睁开双眼,摇头自嘲道:“师父一代宗师,悟了半辈子也没悟透,我又能想出什么东西。”

    于是将羊皮纸折好收入怀中,继续翻动着火中的兔肉。

    就在此时,一道清亮的口哨声突然在寂静山间响起,悠悠扬扬,听得出来那吹哨之人口技不错。

    林鹿眉头微蹙,循声望去,只见山道尽头走来一个年轻人,那人将剑横在肩上,双手则搭在长剑两端,嘴里叼着一根不知名的草根,一副玩世不恭的吊儿郎当做派,一见很难让人生出什么好感。

    林鹿收回视线不再去看那人,安安静静坐在火堆前,自顾自翻弄已经好了大半的兔子肉,刚才因为走神,有一处烤得有些糊了。

    那年轻人吹着口哨缓缓走来,看见有人蹲在干涸的河道边烤野兔,下意识多看了两眼,本不想过多留意,只是当他路过火堆时,轻轻抽了抽鼻子,然后就再也没有挪步的意思了。

    林鹿见对方站在面前,不知对方意欲何为,抬头问道:“有事?”

    年轻人咧嘴一笑,开口道:“没事。”

    然后就地坐了下来,装模作样的捶着腿道:“走了这么长的路,有些累,歇一会儿。”

    林鹿也不再搭理对方,专心烤肉。

    那年轻人的视线一直没离开火中的兔肉,咬掉一截草茎,微微点头道:“色泽金黄,外焦里嫩,肥而不腻,关键是没有任何佐料就能让它香气四溢,朋友,你这一手,不简单。”

    听到对方煞有介事的点评自己的手艺,林鹿却没有一丝自豪感,淡笑道:“色泽金黄也就罢了,关键是你连尝都没尝就知道外焦里嫩肥而不腻,朋友,你也不简单。”

    年轻人丝毫不介意对方取笑自己,一口吐掉剩下的半截草茎,笑道:“这还不简单,一尝便知。”

    说着竟是直接动手去拿火中的兔子肉。

    林鹿赶紧将兔肉挪开,转到一边,讥笑道:“怎么,见夸赞不见效,改抢了是不是?”

    那人打了个哈哈,道:“朋友误会了,主要是美味在前,情不自禁,情不自禁。”

    林鹿不以为意,见对方一直看着自己手中的兔肉,不禁想起了那个爱吃的雀儿姑娘,暗觉好笑,对方虽然有些冒冒失失,但似乎也有几分趣意,于是转过身来,说道:“不就是想吃兔子肉吗,至于动手吗,也不怕被火烫着,待会儿分你一半。”

    闻言,年轻人嘿嘿一笑,说道:“如此多谢兄台了,相逢便是缘,我叫管浪,幸会幸会。”

    “我叫林鹿。”

    “林鹿,好名字,秦失其鹿,天下共逐...”年轻人突然住了口,悻悻一笑,因为他反应过来这好像并不是什么好的寓意。

    林鹿笑道:“你的名字也不赖,我看你确实有点浪。”

    两人相视一笑,不再在名字上打趣对方。

    谈话间,兔肉已好,两人也不讲究,直接伸手开整,兔子腿一人两只,说分一半就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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