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主角李常笑 >第四十四章 不败之地
    临走前,李常笑特意绕道城外,前往徐氏祖地祭拜。

    与徐府相比,徐氏祖地没有受到什么影响。

    一方面,徐氏在青州数百年的名声使然;另一方面,那些汉廷官员何尝不是投鼠忌器。

    自古以来,阴间和阳间的事总要分说个明白。

    倘若因为阳间的纠葛,就去干那刨人祖坟,亵渎亡者的事情,必是犯了忌讳的。

    一旦谁开了头,他就得担心身后事了,真要一个不慎,好不容易祖坟冒青烟,结果被仇家刨了,到那时哭也来不及。

    是以,除却株连大罪,鲜少会祸及先人。

    ……

    祭拜完毕,李常笑再次离开。

    出了齐郡,他靠在马头上,掐着手指计算。

    下回再来齐郡时,这天下可还会姓刘?这朝堂可还会姓汉?

    元鼎八年,九月。

    元鼎帝再下旨意,改封窦演为凉州刺史,唐侯世子卸任,退居唐侯府。

    同时,凉州全境的郡县官员大都被撤换,改由汉廷委派的官员担任。

    最初臣子们领受皇命,打的是替天子分忧的念头,打算以最快速度消除鲁王府的影响。

    于是,他们裁撤了原先的官员,甚至将手伸向了大月氏、羌等少数部族。

    这一下可捅了马蜂窝。

    短短半月,凉州五郡全都有百姓上街游行,更有甚者发生了士卒哗变,冲击衙门。

    刺史窦演连忙调动凉州军,想要靠这支骑兵镇压暴动。

    很快,他就发现自己想多了。

    凉州军脱胎于凉州百姓,自打鲁王到任后,二者就是相互依存的。

    要让他们把兵锋对准凉州百姓,倒不如叫他们进攻长安来得实在。

    不止如此,郡县的官员很快发现,他们新任命的小吏、属官,竟然也都效忠昔日的鲁王。

    动乱持续了十余日,最终以窦演被罢免,唐侯世子复位而结束。

    经此一役,元鼎帝对唐侯一脉越发忌惮。

    他加紧了对唐侯的看管,却没有对凉州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元鼎帝心里清楚,除非将唐侯一脉彻底杀绝,才有可能夺回朝廷对凉州的掌控。

    只是,唐侯早先出兵匈奴的义举,早已传遍大汉全境,战后更是主动投奔,在朝堂和民间的声望丝毫不下于他。

    贸然屠戮唐侯一脉,只会将刘氏皇族推向天下人的对立面。

    到那时,他这大汉朝的千古一帝,也将遭受万民唾弃。

    长安,唐侯府。

    唐侯李昭正靠在摇椅上,眺望高墙外的天空,坐看枯树凋零飘落,来年生芽开出新的花。

    还真别说,这种日子挺自在的。

    最初,李昭从祖父那听说,他们家的靖王先祖,最喜欢做的事便是靠在摇椅赏景。

    亲身体验过后,李昭不得不竖起大拇指。

    “先祖英明!”

    他的左右,还有两名绝色侍女侍奉,一人执扇,一人喂果。

    这等美日子,神仙来了也不换。

    不多时,唐侯背后的阴影处,一名全身覆满黑甲的男子走出,身如鬼魅,无声无息。

    唐侯习以为常,右手虚指。

    那男子单膝跪地,“侯爷,那汉帝——”

    话未说完,唐侯皱眉打断,纠正道,“要喊陛下。”

    黑甲男子当即告罪,“是,陛下前日将窦演召唤,重新任用少主。”

    闻言,唐侯点了点头,而后嘴角微勾,露出了一抹笑意。

    “倒是可惜。陛下终究为名声所累,错过了诛灭我族的唯一机会。”

    他的语气相当平淡,像是一汪终年不动的湖水,仿佛事不关己般。

    闻言,黑甲男子的心里忌惮更甚。

    要知道,唐侯若输了,搭上的将是唐侯一脉男女老少的性命,那可是大秦最后的希望了。

    纵观古今,这般漠视生死之人,或是智珠在握,或是慷慨赴死。

    在黑甲男子看来,唐侯当属后者。

    这时,唐侯温和的声音传来。

    “下去吧。”

    “喏。”

    ……

    长安城,杏花楼

    作为全城最大的酒楼,杏花楼从来不缺酒客。

    掌柜的自认见多识广,天南地北的客官他都见过,可带着龟和马饮酒的,他还是第一次撞见。

    杏花楼前,一名俊美得不像话的青年渐渐走远,背着龟牵着马。

    马背上有十余个酒坛子,随着白马踏行,路途颠簸,但酒却是又平又稳,全然没有掉下的迹象。

    掌柜的最后看了一眼,嘀咕道,“怪人。”

    随即,他掂量着手里的银子,笑开了花,“不过出手是真大方。”

    &nbssp;……

    长安城墙下,除却城门,这是全城人烟最少的地方。

    李常笑在这停住,白马半跪身子,李常笑于是靠在它身上。

    他先从怀里取出一小个陶罐,是新制的“药粮”,递给白马。

    白马发亮,痛快地甩了一下蹄子,开心极了。

    李常笑揭开坛子,自言自语道。

    “可不能影响市容,要当个有素质的人。”

    “这杏花楼的乾酒,连汉帝喝了都称叹。我倒要尝尝,究竟是何等绝色!”

    揭子破开,一股浓烈的酒气入鼻。

    李常笑轻轻扇了一下,很快惊讶了起来,竟是白酒。

    要知道,他之所以自己酿酒,最主要的原因之一,是这时代的白酒寡淡似水,让人意犹未尽。

    确认了品类,他心中的期待更甚。

    而后,整个人抱起坛子猛地咂了一口,白酒入嘴,醇香馥郁,余味悠长,像是夏日戴着墨镜在海滩晒太阳。

    很快,酒液顺着喉道,沁入肺腑,一股暖洋洋的气流在体内扩散,令人觉得豁然舒畅,累日的疲惫一扫而空。

    “好酒!”

    李常笑不由赞叹。

    这时,天空忽然暗沉,紧接着一道惊雷炸开。

    豆子大小的雨水哗哗落下。

    水滴落在棚顶,发出了清脆的声音,很快撞到地上。

    李常笑取出随身的蓑衣,还有自己编织的大伞。

    他将伞撑开,而后插到地上,很快在竖起了一处庇护之地。

    待一切完毕,白龟这讨人嫌的小子凑近身,用它湿漉漉的身子蹭李常笑。

    “你呀!又捣蛋了。”

    李常笑伸出手指,轻轻在白龟脑门点了下。

    “呼呼呼~”

    【阿爹,阿爹!】

    半个时辰后,雨势加大,很快演变成暴雨。

    李常笑却靠在白马的身上睡着了,白龟仰在他怀里,整个身子随着吞吐大小变化,像个收缩的气球。

    不远处,唐侯的车辇经过。

    李昭心有所感,掀开车帘子,正好撞见此景。

    尤其是看到那青年,没来由的,莫名觉得整颗心都平静了。

    或许,终是缘法。

    李昭抿着嘴,再度合上帘子。

    “靖王先祖曾言:细水流年,岁月静好。”

    “今日,得偿所愿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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