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这个男人不太冷静 >第一百二十章 重点选择
    那么多乐器,很难找到所有人都精通的,还恰好凑在一起表演。

    提前录伴奏也是必然的事!

    方桦这种多面手,这个时候就派上用场了。

    虽然稍微丰满了点,也是个灵活且有才的女胖子,为人还还算好相处,忙里忙外,做了不少事。

    录伴奏带就是麻烦了点,难度一般,难度最高的部分,是金尚负责的电吉他独奏。

    这次花的时间有点长,直到盒饭被送过来,才发现到了饭点了。

    忙碌了一下午后,有点劳累的诸人,吃过晚饭后,又歇了一会,才重新开始工作。

    顺了顺气息,活动了一下身体,感觉身体微微发热,浑身舒畅后,热身完毕的金尚,就准备完成最后的演唱录音了。

    梅逢春奇怪地看着金尚问道:

    “你好像很自信的样子,这首歌,明明很难,专业歌手都难以拿捏到位。”

    “这就是创作者的优势……”

    金尚十分有把握地回应道,

    “因为我知道它最后是什么样的,该如何完美演绎才能显示出它的魅力。能力不达标就罢了,只要有做到的可能性,就一定会成功。”

    “原创者的从容么!”

    梅逢春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确实,词曲作者才是最懂作品的人,如果由他自己来唱,肯定不会差太远。

    果然,不到半个小时,经过三四次小小的调整后,骆洋就作出了过关的决定。

    几人围坐着,听了一遍金尚唱出来的结果。

    和自己瞎捣鼓,自娱自乐的版本不同,专业录音棚的效果,感觉就是不一样。

    “小金,很懂得藏拙啊!稍显稚嫩的虚浮之感完全去掉了,那股充满爆发力的高亢音,保留得很完整,而且……”

    戴义琴仔细揣摩了一下后,赞许地点点头,

    “尾音处理很棒,浑然天成的颤音,让韵味更有层次感。没经过专门的训练,做到这一步,真不容易。应该是有人教过吧,否则,自己瞎练习,不会有这种水平。”

    “颤音?这不是甩手唱法吗?”

    “甩手……唱法?”

    “需要的时候,让女朋友握住我的手,狠狠甩几下,就成了……”

    说着的金尚,做了个用力握手,上下摆动的模样,说话的声音,也不自觉地受到了影响,

    “你看,是不是很简单?多体会几次,习惯就好……”

    “还有这种玩法?”

    梅逢春没好气地揶揄道,

    “那些德高望重的歌唱家登台表演的时候,旁边总不能还带着个帮忙甩手的吧?”

    “开个玩笑,别当真!”

    就在梅逢春快要抓狂的时候,金尚笑着摆摆手,

    “技巧方面,除了极难且需要天分的部分,其它都可以用努力掌握的,都不算什么。我其实比较好奇,自己的高音唱法能坚持多久,日常功课不到位,状态保持不好,随着年岁渐长,我这种……可能过几年连自己早期手到擒来的,都唱不出来了。”

    确实,十八九岁的年纪,还有一定的成长空间,过几年,自然嗓音明显会变得低沉许多,不能坚持职业歌手的生活习惯,保护好嗓子,金尚以后能不能保持现在特有的唱腔,都是个大问题。

    “所以,你准备怎么办?总不能让别人觉得你越唱水平越差吧?”

    面对梅逢春的疑问,金尚神秘一笑,早有所料地答道:

    “你知道为什么只有挑食的孩子,没有挑食的大人么?”

    “因为大人不买自己不爱吃的……”

    “对咯!我只唱自己能掌握的,如果没有,就自己创作,你看,这样一来,别人就不容易发现我的唱功有可能下降了,只会说过度商业化,恰烂钱,是不是很完美?”

    当然,是不是真的会随着成长嗓音变得不如现在,其实还是个未知数,万一变得更受欢迎也说不定。

    “唱作人的从容!”

    梅逢春嘟囔了几句,后不再纠结这个问题。

    在不擅长的领域和金尚较量,目前还没这个实力,就不要瞎咧咧,自取其辱了。

    接下来,大家又忙碌着,录制了几曲伴奏,过场电音,然后让梅逢春试了试准备让她在演唱会第一天登台献唱的歌曲《第一天》。

    这是新组建的小马扎乐队,第一次公开亮相。

    一开始,金尚和梅逢春也试着能不能以合唱方式出场,结果,试了一下后,发现有点不对。

    金尚的嗓音太有压迫感了,合唱的时候,都不怎么听得清梅逢春的声音了。

    各自独唱的时候,对比也太过强烈,至少在《第一天》这首歌里,如果金尚不改变一下唱歌的方式,和梅逢春是配合不起来的。

    “音色流氓!”

    调整了几次,都找不到到合适的契合点,梅逢春有些无奈地抱怨了几句,

    “以后谁会跟你一起登台唱歌啊,太会抢存在感了。”

    “总不能让我捏着鼻子唱歌吧?况且,你也不差,只是碰到更加厉害的我,显示不出来罢了。”

    金尚不甘示弱地反驳道,

    “用真音唱,你也很霸道,辨识度很好,对歌手来说,这是优点。”

    要是歌迷听到一首熟悉的歌曲,都认不出演唱者是谁,那就太失败了。

    “那你就不能降一降嗓门,配合一下?我就不信了,有人高音唱不上去,还有人低音下不来?”

    “还真有!”

    “但你肯定不是,就是不想给我打下手吧?你唱《送别》的时候,就没起那么高,怎么唱《第一天》就不肯‘屈尊降贵’了?是不是没有你发挥的空间,就不想瞎折腾了?”

    “你一个人独唱,出风头不好吗?”

    “一起唱,大家才能更加清楚地分辨出,谁唱得更好!”

    闹得半天,还是想和金尚别苗头,分个高下。

    “你想多了,我的舞台,不是歌坛,而是商场,所以,用不着和谁分个高下。”

    金尚认真地劝道,

    “实在要比一比,你自己先唱,我再发个独唱版,这样不是更一目了然?”

    “缓兵之计!”

    梅逢春轻哼一声,勉强同意了,

    “就这样吧!那我就第一天出场唱这一首?”

    金尚答道:

    “一部分暖场和助唱,是还人情,一部分是给公司签下的小艺人露脸的,只有你比较特殊,三天都有一曲,占了大便宜。”


章节报错(免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