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秋收的时候,余家都是全部人一起吃饭,由余母回来操办。

    这次沈知夏揽下了做饭的工作,十多个人的饭,工作量其实也不小,好在余母会提前回来帮她的忙。

    “夏夏,今天中午吃什么?”

    现在做饭之前,余母都会征询沈知夏的意见,她不在的话,才会自己拿主意。

    但是现在余母做饭,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节省了。

    伙食变好之后,她能很直接的察觉到自己和余父身体的变化。

    她自己每天晚上睡觉,再也没有被饿醒过,余父则明显身体要比之前硬朗一些。

    之前的每次秋收,每干一个多小时的活,他们就要停下来休息一会儿,现在就算干一上午,明显觉得没有之前累了,明明年岁在增长,力气却丝毫没有变小,反而还有增大的迹象。

    这些变化,让她意识到了吃好一点,确实像夏夏说的那样,身体能够变好,变好了就是在给他们省钱。

    “中午吃二合面馒头,炖一个土豆鸡块,调两个凉菜,汤则是炖的海带排骨汤。”

    “那行,我来剁鸡块,你弄凉菜吧,你调的凉菜,他们都更加爱吃。”

    余母为此也郁闷了很久,明明和夏夏做的都差不多,但是她做出来的就是要好吃很多,不知道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下工回来的余家人,看着桌上的饭菜,大人小孩都眉开眼笑,乐不思蜀。

    “看你那没见过世面的样子,赶紧洗手吃饭。”

    端着菜出来的余母,看着二儿子,眼睛都快掉到菜上了,放下菜,笑着上前拍了他一下。

    “遵命,母亲大人,我马上就去洗手。”

    余向林乐呵呵的跑走了,速度快点,等下能多吃一点。

    ~~~

    “三弟妹,不是我说,你这厨艺,我觉得比国营饭店的大厨都要好。”

    余向林刚吃下一块炖得软糯的土豆,随后又美滋滋的喝了一口汤。

    “说的跟你去过国营饭店一样。”

    张翠燕看着丈夫一脸得瑟的样,直接一盆冷水泼了过去。

    “我虽然没在国营饭店吃过,但是我在外面闻过味道啊,那个味道闻起来,可没有三弟妹做的这么香。”

    “等秋收过了之后,我们可以全家去国营饭店吃一顿。”

    “哇,真的吗?”

    “真的。”

    家里的几个小萝卜头,听到要去国营饭店吃饭,都高兴的从椅子上蹦了起来。

    “好了,快点坐下乖乖吃饭,谁不乖的话,到时候就不带他去。”

    话音刚落,几个小孩子顿时坐在椅子上,乖乖的开始吃饭。

    “夏夏,你可别惯着他们,这么多人,去国营饭店那得花老鼻子钱了。”

    “没事儿的娘,花不了多少钱。”

    余母见她是真心实意的,也不好再多说什么,只能到时候让老大和老二将吃掉的钱还给夏夏。

    ~~~

    余向森是在秋收第三天的晚上回来的,还带着两个小男孩。

    余母最先看到他们,她不解的望着两个陌生的小孩子。

    “老三,这两个小孩子是?”

    “娘,这是常乐的两个小孩,我给带回来了,以后跟着我和夏夏一起生活。”

    “跟你们一起生活?你自己做主带回来的?你媳妇儿知不知道?”

    如果老三没有结婚的话,养了就养了,毕竟他和常乐是出生入死的好兄弟。

    但是他现在已经结婚了,要是被自家媳妇儿知道突然带两个小孩子回来,这要是在村里其他人家,指不定得有一顿闹。

    “娘,我之前已经打电话和夏夏说过了,经过她同意我才带回来的。”

    余母回想当时夏夏接完电话回来之后的表情,突然明白了她为什么会表情沉重。

    “你媳妇儿同意就好。”

    “娘,夏夏呢?在我岳父家吗?”

    “嗯,去了好一会儿了,应该很快就回来了。”

    话音刚落,沈知夏的身影就出现在了院子口。

    “媳妇儿,你回来啦~”

    “别待在院子里了,先进屋吧。”

    进了屋,沈知夏坐在房间的沙发上,余向森右手抱着小一点的,左手牵着大一点的,也跟着进了房间。

    “你们吃饭了吗?”

    “吃了,五点多的时候,我买了几个包子。”

    “娘,您先回去睡觉吧,有事儿明天再说。”

    沈知夏看着站在外面,表情担忧的余母,现在这个时间点也不是说话的时候,于是让她先回去睡觉。

    “要不要让他们跟我去那边睡?”

    余母担心沈知夏会不开心,留点空间让他们夫妻先沟通一下,毕竟她才结婚没多久,丈夫就带回了两个陌生的小孩。

    “没事儿,向森之前就和我说过了,旁边的房间我白天已经铺好了床,晚上他们睡过去就行。”

    “那行,如果有什么事的话,你就叫我。”

    余母纵使放心不下,但还是回了房。

    ~~~

    沈知夏看着两个孩子,有些惶恐,又有些怜惜。

    她虽然很喜欢小孩子,但是突然来了两个,还是有些茫然。

    那天晚上,余向森打电话回来说要将赵常乐的两个孩子带回来养的时候,她好一会儿未曾说话。

    常乐去世后,部队给了一大笔抚恤金,按理来说,这笔钱在这个年代,将两个孩子抚养成人完全足够了,但是常乐的媳妇儿,还没等到他下葬,就收拾包袱,回了娘家,两个孩子也没有带走。

    余向森去找她的时候,她说他们是赵家的小孩,赵老婆子既然攥着抚恤金一分一毫都不愿意拿出来,那就让赵家去养吧,她自己都担心吃不饱,哪还能养的活两个小孩。

    在余向森还没有离开之前,赵常乐的岳父家就已经开始帮他媳妇儿重新相看对象了。

    赵常乐虽然有好几个兄弟姐妹,爹娘也健在,但是半大的小子吃穷老子,他们自家都有几个小孩要养,都推脱着不愿意接手。

    主要就是兄弟姐妹都知道,钱进了他们娘手里,那就很难拿出来了,既然没有钱,为什么要养,如果有抚恤金那还好说。

    最后他们商量的结果,竟然是要将两个小孩送到福利院去。

    协商无果,赵常乐的老子娘既不愿意养,也不愿意将钱拿出来,看着这样的情况,就算将孩子留在赵家,肯定也得不到善待。

    余向森不忍让好兄弟的两个小孩子居无定所,纠结再三,只好打电话给沈知夏,问问她的态度,好在他媳妇儿没有拒绝。

    带着小孩离开之前,他用强硬的手段,从赵常乐的娘手里要到了一半的钱,剩下的一半,就当作替常乐尽最后的孝心了。

    钱拿到手,还签下了断亲书才作罢。

    ~~~

    余向森看着沈知夏没有说话,连忙给她做介绍。

    “媳妇儿,这个是赵安,已经六岁了。小一点的叫童童,现在两岁多一点。”

    赵安表情打探的望着沈知夏,小一点的赵童则害怕的躲在哥哥身后。

    “小安,童童,这是我媳妇儿,以后就是你们的...你们的...”

    “小安,童童,过来吧~”

    沈知夏温柔的抬手,招呼着两个小孩子过去她那一边。

    赵安抬头看着眼前年轻的女人,犹豫再三后,还是牵着弟弟走了过去。

    她让赵安坐在她身旁,将小童童抱坐在自己的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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