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重生:科研天才带着空间闯七零 >第448章 收到一栋二层小楼
    “师傅,我这不是给你们两家人多创造一点相处的机会吗,您怎么能不懂我的良苦用心呢。”

    “而且我去和曹叔商量这件事情成功的几率,远比您去说要低很多。”

    “再说了,这本来就是为部队创造利益的事情,我去说这叫插手军务,您是首长,理应为战士们排忧解难......”

    她给师傅洗了快十分钟脑,口水都要说干了。

    见师傅脸上的表情,由原本的不想去说,逐渐变得好像是这么回事,沈知夏就知道这件事情八九不离十,应该是成了。

    “向森也是部队的一员,以前手下也有不少兵,你怎么不就近呢?尽喜欢折腾你师傅这把老骨头。”

    “向森哪能和您比啊,他的级别还不够高。哪怕他只低您一级,是个师长,我也不至于舍近求远,来麻烦您呀~”

    “行吧,我明天就去找一趟老曹和他说说。”

    “不过我事先说好啊,要是没成,那就不要再提了。如果成了,你必须得按照你这里面写的,百分之七十的岗位,要留给我们部队的退伍军人。”

    “行!没问题!我保证不变卦。”

    工厂招员工,招谁不是招。

    她本身就一名军嫂,如果能够给部队创造一点好处,那也算是她给自己的身份尽点绵薄之力。

    ~~~

    宋宣去了广省之后,他每个月都会给沈知夏汇报一两次情况。

    暂时不能买大片的地,所以他都是私下买一些愿意出售的私人房。

    无论大的小的,好的坏的,他全都收入囊中。

    在沈知夏的示意下,他还走访了广省的不少国营服装厂,凭借他自己的判断力以及社交能力,和其中一个厂的厂长竟然还成为了朋友。

    虽然他暂时不太清楚夏夏是为了干嘛,但听她的准没错,她在赚钱上面,从不干多余的事情。

    全都是快准狠,一把击中目标。

    八月初,沈知夏给宋宣打了一个电话。

    “喂,夏夏,是有什么紧急的事情吗?”

    “我跟向森,还有我哥哥他们,准备七号的时候去广市,你找辆车来接我吧,顺便给我们提前找个住的地方。”

    “行,没问题,放心保证让你们宾至如归。”

    “哈哈,你就已经把自己归为了广省人了吗?”

    “那当然,我已经在慢慢学这边的方言了,我已经不是你当初认识的那个宋宣,以后请叫我靓仔。”

    “再见!”

    在他犯病之前,沈知夏直接无情的挂断了电话。

    余向森八月四号才放假,在家休息了两天,五个人就坐上了去广市的飞机。

    这次她没有带小孩。

    三胞胎在他们放暑假的时候,沈知夏就带着他们去少年宫报了名,学习他们感兴趣的课程。

    至于两个小的,已经六个多月了,她的奶已经不足够让他们吃饱,而且营养也没那么均衡了,于是也慢慢的给他们喂奶粉。

    家里有四个人照顾他们,没事的时候沈父和沈母也会过来帮着照顾,因此她还算是比较放心。

    宋宣果然如他那天电话里说的那样,亲自开了车过来接,而且还是两辆小汽车。

    “可以啊,你这车哪弄来的?”

    “我大哥借给我的。”

    “你大哥?谁啊?”

    沈知夏都有些好奇了。

    “我大哥就是广市国营服装厂的厂长陈志荣。”

    “不错啊,关系已经好到厂里的车都可以私下借给你。”

    他认识了一个服装厂的厂长,她是知道的,但没想到似乎不仅仅是认识的关系。

    对于他的社交能力,沈知夏不得不说一个“服”字。

    几人坐上车,宋宣没有带他们去招待所,而是将车停在了一栋两层的房子前面。

    “夏夏,向森,怎么样,这房子不错吧?”

    “还不错,你买下来了?”

    “那可不,而且还是给你们买的,写了你的名字。”

    他都已经在这边落脚了,夏夏应该偶尔会过来,住哪都没有住自己家舒服,于是他便做主给他们买了套广市地理位置不错的两层小楼。

    他自己也在附近买了一套,他常住,所以给自己留的那套要大一些。

    “够意思。”

    余向森乐的拍了拍他的肩膀。

    “嘶~~”

    “余向森,你是准备收了我的房子,然后一掌将我拍死吗?力气也太大了!”

    “额...”

    如果他说自己不是故意的,他会信吗?

    沈知夏从下车起,就一直在打量着这栋房子。

    不算新,但依稀能看出以前房子的主人,应该不缺钱。建的就像一个花园小别墅,审美也在线。

    不得不说,宋宣的眼光还是非常不错的。

    屋子里的设施也比较洋气,电视机,沙发,柜子,做工很精致。区别于传统的中式装修,柜子和桌子还刷上了白漆,桌子上还铺着一块碎花布,看起来十分温馨。

    晚上宋宣让人去国营饭店打包了几个菜回来,在屋子里吃完,便走了。

    坐了飞机,又坐了车,沈知夏躺在房间的床上,没多久就睡着了。

    余向森洗漱完,原本还想和她说说话,见她已经睡着,轻手轻脚关了灯,也躺在了床上。

    ~~~

    “这南方就是不一样啊,大早上的一起来就这么热了。”

    沈知秋一从床上起来,就打开了电风扇,对着自己狂吹。

    昨晚幸好宋宣给他们也都准备了电风扇,不然非得热死在屋子里不可。

    “这才哪到哪,在那种要下雨又不下雨的时候,才最难受,闷的不行。”

    余向森之前出任务的时候,有在这边待过几个月,深刻的体会到了这边天气的炎热。

    北方热,但是只要在阴凉处躲着,也还好。

    南方不仅热,还闷的不行,吹的风都是热的。经常路上走着走着,突然一阵暴雨下来,把你淋成落汤鸡,躲都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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