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美娱之花瓶影帝 >第386章 落荒而逃
    啪啪啪,啪啪啪。

    全场掌声雷鸣,这分明只是电影剧组的一个普通下午而已,狭窄的公寓空间却能够感受到创作的喜悦和灵感的澎湃。

    然而,安森却觉得窒息。

    如同溺水一般,缓慢而真实地下沉,却忘记了抵抗,一直到深蓝色的湖水冰冷刺骨地将自己包围,妖冶的蓝色正在演变为墨黑,整个世界的色彩徐徐褪去,生存本能才终于唤醒,挣扎着破土而出。

    跑。

    “跑,小弗兰克(Junior),跑。”

    不由地,一愣。

    “跑,安森,跑!”

    在大脑反应过来之前,身体就已经率先做出动作。

    在一片掌声和汹涌之中,落荒而逃,一下就冲了出去。

    掌声,依旧在汹涌,剧组工作人员根本就没有反应过来,还以为安森前往卫生间还是拥抱史蒂文之类的,一个两个注视着安森的身影冲出公寓大门,视线再也抓不住,眼睁睁看着安森彻底消失。

    啪啪啪,啪啪啪。

    一边拍打双手一边交换眼神,全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现场:???

    等等,怎么回事?谁能解释一下,眼前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哈?

    非常非常意外地,居然是史蒂文第一个反应过来,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

    入戏太深。

    史蒂文不知道安森经历了什么,但在这一瞬间,他、安森、小弗兰克,他们的精神世界打破时间和空间的束缚完成共鸣,在彼此身上看到了这一点。

    在剧本里,下一场戏就是小弗兰克逃跑的画面。

    本来,史蒂文还在担心,这一场戏是否太过戏剧性,可能会显得做作狗血,现实生活里往往不会如此富有张力。

    但显然,他想太多了。

    小弗兰克只是想要逃离而已,远远地逃离这里,他不想选择,父亲还是母亲?他也不想面对现实,逃离是一个出口也是一个暂停,这是他唯一能做的。

    不由地,史蒂文也感受到一股疲倦,深深的疲倦。

    他,也想逃,不是物理层面的,而是精神层面的,逃离那些记忆,那些已经淹没在光阴里再也无法伤害他的回忆,他再也不想被它们捆绑住手脚。

    不过,史蒂文还是控制住了自己,马上扬声说道,“追上去,不要让演员走丢了,还愣着做什么?追上去!”

    终于,剧组反应过来,此时才意识到,出事了。

    面面相觑之间,谁都不知道怎么办,两眼一黑就直接懵懵懂懂地冲了出去,一脑子的问号散落满地。

    ……

    跑。

    这就是安森脑海里唯一的念头,没有方向也没有目的,他只是想要逃离那里、他只是需要新鲜空气,这是让胸口那团火焰熄灭的唯一办法。

    一路狂奔,忘乎所以地奔跑着,如同阿甘一样。

    二月的纽约,依旧是冰天雪地,混杂刺骨凛冽湿气的寒风扑面而来,宛若刀锋一般贴着脸颊穿行,细细的锋芒顺着毛孔陷入血管,遇见沸腾的热血,化作蒸腾雾气重新钻出来,整个人再也无法控制也不需要控制,越跑越快,什么想法也没有。

奔跑的时候,他可以将那些烦恼全部甩在身后,也可以彻底清空大脑不需要再思考那些糟糕的烂摊子,只是感受力量源源不断爆发推动身体乘风破浪的冲刺,这就是唯一想法。

    一切都变得简单起来。

    现在,安森终于明白阿甘的感受——

    没有什么,只是奔跑而已。

    他是小弗兰克也好,他是安森也罢,现在都已经不再重要,因为他们都在奔跑都在逃离,远远地离开,一直到那些“事实”再也无法伤害自己为止。

    一切好像童年一般。

    天真无邪的岁月,幸福和快乐如此简单,甚至不需要玩具或者游戏,就只是迈开双腿奔跑就好,跑着跑着,就能够感受到肾上腺素就能够感受到多巴胺,一种本能也是一种惯性,释放天性拥抱自由。

    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那种简单的幸福再也找不到。

    他们开始寻找,金钱、荣誉、爱情、权力以及成就,苦苦追寻,却发现追着追着,不仅没有能够回到过去,反而和过去越来越远,内心的那个黑洞正在贪婪而残忍地吞噬所有快乐,明明拥有一切却依旧无法填满那个洞。

    然后,再次奔跑起来。

    没有目的没有任务没有终点,就只是单纯地奔跑,不是为了追逐什么,哪怕幸福也不是,就只是奔跑而已,让一切回归简单,重新回到童年岁月,一直到某个瞬间再也不想奔跑,就这样停了下来。

    如果——只是假设,他能够这样一路狂奔,追逐时间,重新回到前世十八岁以前,他是否能够改变那一切,在悲剧发生之前,牢牢掐住命运的喉咙,挽救家庭的幸福,他,可以吗?

    “跑!”

    一声撕心裂肺的呼喊,在耳膜之上炸裂开来,悲伤而绝望,痛苦而狰狞。

    顺着声音望过去,安森的心脏就猛地一沉——

    那是一个女人,披头散发、满面血污,死死抱着一个腰粗膀圆壮汉的大腿,用尽全身力气拖住壮汉,绝望的尖叫声。

    那个壮汉双颊赤红眼神迷茫,隔着大老远也能够闻到酒精气息扑面而来,手里拿着一条折迭起来的皮带,口水邋遢地流淌到胖乎乎的啤酒肚上,拖住那个女人不断前进,对着前面的一个身影咆哮着。

    “杂种,我要杀了你。草!”

    前方,一个矮小瘦弱的身影正在狂奔,他打着赤脚,脚上满满都是伤口,鲜血淋漓,浑身沾满血污,磕磕绊绊、颤颤巍巍地逃跑着,却终究舍不得,最后还是停下脚步,一个转身,然后就看到了安森视野里的那一幕。

    “妈!”那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撕心裂肺地呼喊起来。

    女人死死抱住壮汉的右腿,“跑,杰克,跑!快跑!他不敢对我怎么样的,跑,能跑多远就跑多远,不要回来,杰克,不要回来。”

    少年的脚步后撤了两步,却还是没有能够说服自己,再次停了下来。

    安森快速打量一下四周,没有行人也没有探头探脑的邻居,偶尔有车辆经过,但似乎没有人注意到这里的场景。

    又或者说,即使注意也没有人愿意停下。

    安森快速摸索口袋,却没有找到手机,此时才想起来,手机根本就没有带在身上,毕竟电影里是三十年前,一个电报也还没有推出历史舞台的年代——

    怎么办?

    然后,那个壮汉就面目狰狞地嘶吼起来,“如果你敢逃跑,我就打死她。”

    不等少年反应,壮汉就抓住女人的头发,蒲扇般的大手抬起来就狠狠扇了女人一下,女人几乎就要昏厥过去;但这依旧不是结束,紧接着壮汉就开始狠狠用脚踢女人的肚子,就好像正在踢一个麻布袋一般。

    “跑,杰克……跑。”女人断断续续地呼喊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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