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念娘归录 >第429章 动手
    “首夏犹清和,芳草亦未歇”

    这是谢灵运的《游赤石进帆海》里面的句子。

    意思就是说初夏了,天气还算清爽煦和,芳草也未因骄阳的淫威而枯萎。所以,人坐在屋子里一点儿也不会觉得闷热。

    这是余念娘现在的写照。想在二十一世纪的这个时候,恐怕早已经闷热难耐开上空调。据证说明臭氧层被破坏,地球上的天气会越来越糟,冬天越冷,夏季越热。

    还是这古时候好,一年四季分明,纵然夏季烈日娇阳,也不会像现代一样,闷热让人受不了。

    用过早膳,余念娘又喝了一碗五彩亲自熬的药汤,而五彩将药熬端给余念娘便去楼下转了一圈。

    “地煞回来了吗?”余念娘道。

    “还没有。”五彩道。

    “嗯。”余念娘走到榻边躺下,闭目养神。

    大约半个时辰后,地煞回来了。

    “……我在商号外等了许久,才看见李字商号的东家过来,不过,他在商号只待了一会儿就带着贴身小厮离开了,估计一时半会儿不会回来。”

    余念娘起身:“好,那我们现在过去。”

    然后三人离客栈,径直去了李字商号。

    三人到的时候,李长生果然没在商号内,只有掌柜的和伙计。

    “……真是不好意思姑娘,我们东家有事才出去,姑娘您可以留个口信,等东家回来了,在下定如实相告。”掌柜的笑着道。

    “这么不巧啊!”余念娘很遗憾道:“不知道贵东家什么时候回来?”

    “这个,在下也说不清。”掌柜的道。

    “哦,那好吧……”余念娘在昨日的那张椅子上坐下:“我在此等等。”

    没人会主动拒绝客人的。

    掌柜的不好再说什么,只好让伙计给余念娘上了茶,然后自己两人该忙什么忙什么。

    而余念娘坐在桌边喝着茶,也不着急。五彩出去没一会儿,手里拿着一本书又回来了,接着余念娘看起书来。

    掌柜的知道余念娘一时半会儿是不会走了,只好将注意力收回来。

    没一会儿,就有客人上门。

    一个长相平凡,瘦瘦的男子走了进来,他穿着平凡,一双眼睛看人却精光四闪。

    见此人,掌柜的连走带跑从柜台内出来迎了上去。

    地煞看了余念娘一眼。

    瘦男子大步走进铺内,见里面还坐着客人,一愣。

    掌柜的连忙将人往着余念娘对面方向请去,离着三人较远的距离,低声的跟瘦子说着什么。

    瘦子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在柜台边看起来。

    掌柜的对着伙计招手,交代了两句,让伙计速去速回来,回头看来,见余念娘仍然专心的看着手中的书,而五彩正有一下没一下的替她打着伞子,地煞淡着一张脸没什么变化。

    他回过头来。

    瘦子刚好对他招手,指着柜台里一只半新不旧的镶红宝石的金戒指叽哩呱啦说了一通。

    那戒指是别人拿来当的,后来过了期限没人来赎,掌柜的便摆放出来准备售卖。戒指看着一般,做工好,精巧,只要好些的手艺匠人都能达到这要求,关键在于那戒指上面的红宝石又大又好,仔细看其切割痕迹,平整而光滑,而且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块完整的红石宝切割成的。

    不过,这种东西倒适合一些年长的老太太戴。

    掌柜的笑着夸奖瘦子眼光好,接着又对他摆摆手,拿出一个翡翠班指,替瘦子试戴在大拇指上,顿时富贵华气,将整个人的身份气

    质都提高了一个档次。

    瘦子眼前一亮,对这班指很满意的样子。

    可是,他再一看那戒指,一颗这么大的红宝石实在很难得。倘若两样都买下来,定然花不少银子,瘦子放下斑指,手拿向红玉石戒指。可惜他刚拿着戒指,一只纤纤玉手指也拿着戒指。

    双方都看过去。

    瘦男子看着面前姑娘,皮肤白皙,长得水灵灵的,倒挺标致,这不是刚才坐在那边看书的姑娘?

    余念娘看眼瘦男子,对李字商号的掌柜道:“掌柜的,这红宝石多少钱?”

    掌柜的一时傻眼。

    别人不知道,他可知道,这瘦男子是万万惹不起的,可余念娘虽只来过两次,但他也品出点味来,也不是善荘。要不然听到他说东家不在,早就走了,也不会泰然自若的坐在商号里面看起书来。

    掌柜的很头疼:“这,这红宝石戒指只有一枚,二位……”

    瘦男子的注意力本来在与他同时拿住戒指的余念娘白皙的手指上,听到掌柜的话,立刻回过神来,对余念娘道:“这枚戒指是我先看中的。”

    说话的腔调果然如地煞所说,听起来怪怪的。就好像说话者极力的想使自己的腔调和周围人的一样,但因为过于在意,反而语调和发音更不准,更多的暴露自己原来的口音。

    余念娘在伊州待了几年,京城其它方向的方言她不熟悉。但是边境地方的语言还是听过不少。

    瘦子说话的口音明显像西北部落的。

    余念娘不动声色垂了垂眸,收回手,道:“先生有付银子吗?”

    瘦子一愣,不悦的看向掌柜的:“掌柜的,这金戒指多少钱,我要了。”

    掌柜的看了余念娘一眼,干笑道:“先生看中这戒指,好说好说。不过,这位姑娘……”

    “算了。”余念娘淡淡的道:“君子不夺人所好。”对着掌柜的拱手:“先告辞了。”带着五彩和地煞出了李字商号。

    等到余念娘三人出了商号,瘦子便问掌柜的:“这人是谁?”

    掌柜的怕节外生枝,忙道:“是来买东西的,恰巧东家不在。”

    “哦。”瘦子道。

    余念娘三人出了李字商号没一会儿,又有几人进了李字商号。

    余念娘和五彩去了离李字商号不远的一家茶坊,在二楼开了一间雅间。

    地煞则悄悄的潜在李字商号外。

    而李字商号内瘦子正在骂人:“他娘的,说了不要聚在一起,你们今日偏又跑来干嘛?怕不够招人眼吗?”

    其它人不满瘦子:“你不也在?”

    “我这是来买东西。”瘦子拿出刚包好的金戒指。

    “我们也是来买东西的。”另几人道。好不容易到这边一趟,总要买些好东西回去。

    “对啊,许你来不许别人来吗?我看中了一只玉斑指……”

    “掌柜的,把那条水晶项链给我包起来,我要拿回去给我那婆娘……”

    “诶,晚一步,那么好一颗红宝石啊……”

    一群人叽叽歪歪的倒像真是来买东西的。

    站在一旁听得不耐烦的大胡子就吼道:“买个鸟!正事不做,你们想干嘛?”

    有人道:“就算昨夜商量好计划,也得等到晚上动手啊,这青天白日的被人看见怎么办?”

    “还就得白日。”瘦子道:“他武功高强,擅长夜行,晚上动手恐怕更难。”

    “对。择时不如撞时,就现在。我刚才来的时候瞧见他在这儿不远处,就在两条街远的地方……”大胡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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