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重生黑暗年代 >第一百六十章 披着羊皮的狼
    两间破旧的房屋,一扇布满刮痕的木门,一堆食物残渣和生物用品堆积的垃圾,三跳被锁链捆着不断向约翰狂吠的巨型猎犬。

    如果不是门口标记有一个大大的啤酒杯,约翰实在不敢相信这两件屋子就是一件酒馆,出现在黑山里的酒馆。

    时间还不到中午,或许酒馆平时就是这样样子,木门敞开着,从外面向里看,幽深的客厅里摆着几张还算干净的桌椅,旁边却没有人。

    “喂,有人没!”

    约翰用力敲了敲木门,许久之后,咣当咣当的声音响起,一个怀里揣着火統、头戴黑色帽子的彪形大汉从后厨走出来。

    “喂!哪里来的小家伙?”

    “北方!”

    约翰找了个干净的椅子坐下来,随意摆动一下衣袖,露出跨在腰部的火統枪。

    看到火統枪,大汉的神色收敛少许,大步走到约翰身前,问道,

    “来这里做什么?”

    约翰有些奇怪了,抬头向四周看了一眼,疑惑道,

    “难道我走错地方了,这里不是酒馆?”

    大汉楞了一下,“你是来吃饭的!”

    “不吃饭来酒馆做什么?”约翰耸耸肩,伸手在桌子上按了一下,桌面干净无比,一点饭菜洒落遗留下来的油腻都没有,

    “看来我来错地方了,这里根本不是吃饭的地方。”

    他微微摇头,抓起木盒,起身就往外走。

    “等等!”大汉侧身拦在他面前,目光紧盯着盯着木盒,“这里面是什么?”

    约翰皱眉,表情瞬间沉了下来,眼角余光四处游弋,没有发现什么,便把目光定格在他身上。

    身体高大雄壮,个头达到一米九,留着浓须,左脸上有道伤疤,表情凶恶,看着像拦路抢劫的土匪,但脸颊、手掌、靴面却很干净,衣服也是经常换洗的,接近了还能闻到淡淡的皂粉味。

    这是一个有幸福家庭的中年男人,绝对不是作恶的盗匪。

    约翰得出判断,平息心中的冷意,打开木盒,露出里面书籍和两张羊皮纸。

    大汉向盒内看了一遍,见里面没有其他东西后,表情瞬间放松下来,从怀里掏出一支烟,点燃后,吸了一口,说道,

    “年轻人,你要吃什么?”

    “一杯麦酒,一叠烤面包片,如果可能,再来一份煎培根。”

    “稍等,一会儿给你端上来。”

    大汉说了一句,转身向里走,庞大的身体消失在狭窄的通道里,酒馆再次安静下来。

    约翰沉凝,思索再三,还是选择留下来,一方面,他确实饿了,肚子一直咕咕直叫,另一方面,这件奇怪的酒馆勾起了他的兴趣。

    坐落在黑山边缘地带的人类酒馆,酒馆旁边、不远处的丛林里就有刚死的尸体,远处隐约还有枪声传来,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安然开酒馆,说酒馆老板是一般人,打死他也不相信。

    没过多久,随着一阵咣当响,端着食物的大汉挤出木门,来到约翰身边,把食物放在桌子上,拉开椅子,直接在约翰对面坐下来。

    食物的味道萦绕在鼻尖,更多的是让人无语的焦糊味。

    约翰皱着眉头,扫了一眼桌子上的食物

    ,嘴角轻轻抽搐起来。

    面包片烤黑了,培根没煎透,很多地方还是生的,唯一稍好的就是麦酒,冒着白沫子,散发着粮食的清香。

    大汉端起他自己的酒杯,咕咚咕咚,大嘴如牛饮一样,一秒不到,能装七百毫升的酒杯就空了大半,他抹一下嘴角的酒沫,

    “年轻人,以后不要再来黑山了,这里可不是什么好地方。”

    约翰咬了一口面包片,笑着说道,“你指是酒馆外的尸体!”

    “尸体只是其中之一。”

    大汉撇撇嘴,见约翰不领自己的好意,一下子就没了说话的兴致,喝完啤酒,直接起身离开。

    “等一下!”约翰出声把他挽留下来,笑道,“阁下要是不忙的话,能给我介绍一下孟菲斯的情况吗,我离开有一段时间了,听说前些天,前州长罗宾·麦克康纳的庄园里发生了一场暴乱,不知道后来怎么样了。”

    听到这句话,刚才还面带笑容的彪形大汉突然沉下了面容,一双怒目紧盯着约翰,寒声道,“年轻人,你和麦克康纳家族有什么关系?”

    约翰挑眉,很不解对方表现出来的警惕情绪,自己不过提了一下迈克康纳庄园,他就有这么大反应,

    看来,离开的这段时间里,孟菲斯定然发生了什么。

    “年轻人,回答我的问题。”大汉神色不善,右手有意无意地放在腰部。

    “阁下,我想你搞错了两件事情。”约翰左手放在枪套上,冷漠地说道,

    “第一,我和麦克康纳家族没有关系;

    第二,我路过这里,只是为了吃饭,顺便打听一下孟菲斯的消息,不是来受审的,你要是再以这种口气说话,别怪我让你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平静的话语透着不容反驳的强硬,大汉脸色顿时变得难看起来,眼睛微微眯起,无意中扫到那双浅绿色眼睛里透出的漠然时,心神莫名地颤了一下,

    这种眼神!

    他见过,不止一次,只有真正杀过人、并视人命为垃圾的恶棍才能拥有这种眼神,而现在,它却出现在一个年轻人身上。

    该死的,这家伙到底是什么来头?

    一时间,他有些拿不准了,想起孟菲斯的老婆孩子,迟疑了片刻,拉开椅子,重新坐了下来。

    约翰微微一笑,眉宇间的冷漠瞬间被和煦的温和取代,他端起酒杯,遥空和大汉碰了一下,而后大口大口吞咽起来。

    哈!!!!一声满足的叹息传来,

    这酒真不错。

    约翰大笑,扎起一块培根放到嘴巴里,边吃边说道,

    “你是这儿的老板吧,不知道你的名字是……”

    “你还是不知道的好。”大汉撇撇嘴,他可不想把名字告诉一个没有人性的屠夫。

    约翰耸耸肩,从怀里掏出一把钱币拍在桌子上,说道,

    “这些钱,换这顿饭,还有孟菲斯的消息。”

    桌子上钱币加起来超过了两美元,在这个时代,算是一笔不错的额外收入,足够三口之家十天的用度,

    大汉迟疑了片刻,在约翰逼视的目光中,伸出手,把钱币搓进口袋里,说道,

    “年轻人,你想知道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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