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剑来 >第二百二十四章 才子佳人
    马苦玄咧嘴,满脸不屑,“就算他也有,能跟我比?一副真武山祖传的金身仙蜕且不提,只说我体内的那两尊英灵坐镇神魂,便是杀力最大的剑修,只要不曾跻身中五境,任他飞剑刺我千百次,能伤我分毫?”

    男人问道:“那你怎么不用,非要给人打得这么惨?”

    “这场打架,比起真武山上的那种小打小闹,有意思太多了,我哪里舍得仗着狗屁法宝,让那个家伙输得死不瞑目。这不对我的脾气,我也不愿意这么欺负他陈平安。所以我要在他自以为最强的地方,彻彻底底击败他。他不是纯粹武夫吗,拥有体魄上的先天优势吗,我就只以兵家淬炼而成的肉身,跟他硬碰硬,师父,你真当我画地为牢,是不知道陈平安那一拳的古怪?”

    马苦玄笑道,“我知道的,否则最早那一次,也不会故意绕开陈平安,避其锋芒。但是回头一想,三境武夫,我都要绕过,以后六境,九境山巅境的大宗师,甚至是宋长镜之流的止境宗师,我哪怕占着境界优势,是不是也要绕一绕?”

    男人问道:“那么你的答案是什么?”

    马苦玄回头望去,师徒二人走出去很远,马上就要到达城门口,早已看不到背匣少年的人影,马苦玄收回视线,眼神坚毅,“将来对阵别的人,可以看情况,决定是否绕过他们的最强手,只要我最后赢了就行。但是那个家伙,不行!我就是要以五境练气士的体魄,跟三境武夫的体魄,狠狠打上一架!”

    男人不置可否。

    马苦玄皱眉问道:“陈平安的三境体魄,为何如此坚韧?我虽然淬炼体魄一事,做得不够好,更多功夫还是用在招徕真武山的祖宗英灵一事上,但是我所谓的不够好,只是相对自己而言,陈平安是怎么有这么不讲道理的体魄?”

    男人摇头道:“各有机缘,天底下的好事,不可能被你马苦玄一个人占尽。”

    马苦玄嗤笑道:“只要我视野所及,好事情好东西,就该是我马苦玄一人独占!”

    男人一笑置之。

    很多道理不讲,不是马苦玄做得对。很多夸奖不说,也不是马苦玄做的不够好。

    护道人,只需要保证自己护送之人的脚下大道,走得更高更远,绝对不可中途夭折。

    而马苦玄,注定会走得很高很远。

    至于到底能走到哪一步,能跟历史上的哪个人并肩而立,如今宝瓶洲许多幕后大人物,其实都在拭目以待。

    走着走着,黑衣少年伸手一手捂住腹部,一手扶住脸颊,骂骂咧咧道:“他娘的真疼!”

    ————

    陈平安强提一口气,不让自己的精神气松垮下去,然后在四处寻找那个所谓的刺客,街道上并无那具尸体的踪迹,只得掠上墙头,弓腰而奔,蓦然停下脚步,往下飘落而去,就在他和马苦玄对峙的墙头下方,有一摊灰烬,里头安安静静搁着一只小白碗,和一小截焦炭似的乌木,陈平安没有靠近,站在原地定睛望去,小巧白碗外边绘有五岳真形图,乌木这瞧不出端倪。

    这名刺客应该是被那位兵家修士瞬间斩杀,然后被真武山秘法烧成了灰烬,只是那个男人故意留下了刺客随身珍藏的两件宝贝,没有一并销毁,难不成这就是他表达歉意的方式?陈平安犹豫片刻,还是过去蹲下,拿起那截不过尺余长的乌木,极有分量,竟有八九斤重,再拿起小白碗,手指拧转小碗,仔细凝视,白碗所绘五座山岳,看名字,如果陈平安没有记错的话,应该是古榆国的五岳图。

    刺客的身份,陈平安其实不难猜测,多半是古宅楚氏书生的手下,那人言语之中,便是古榆国皇帝都要与他平起平坐,死前身躯又化作朽木,分明是用了替死之法,更撂下狠话,要找他陈平安的麻烦,后来伥鬼杨晃聊起了妻子的雌榆木芯一事,这就很简单明了,楚氏书生的大道根本,一是一截古榆所化身躯,二是古宅女鬼的雌榆木芯,故而那个树妖精魅用了“接连”二字。

    既然是仇家死敌的遗物,陈平安拿得心安理得,不但如此,还有些埋怨这名刺客的家底,也太薄了些,怎么连几十颗雪花钱都不带在身上?

    陈平安将轻巧小碗和沉重乌木一并收入方寸物中,实在是走不动路了,蹒跚着走出十数步,来到一棵墙边的粗壮杏树下,背靠墙壁,缓缓坐下,从飞剑十五当中取出一件洁净衣衫,仔细擦拭血迹。

    总不能跟人说去了趟茅厕,然后跑回去的时候浑身是血,不说大髯汉子和年轻道士会起疑心,恐怕整条游廊都要起哄,今天这么个热闹日子,陈平安不希望自己成为焦点,更不愿意因此给刘高华惹麻烦。

    陈平安能吃苦扛痛,可不意味着这份滋味好受,与马苦玄在圆圈里拼死一战,陈平安内脏受伤不轻,现在就只想这么坐着,什么都不用多想,湖心高台那边,还没有落下帷幕,喝彩声不断,视野被一条游廊和拥挤看客遮挡,陈平安在这边看不到什么,便只好抬头望了眼。

    他身旁这棵老杏树,冠大枝茂,杏花盛放,占尽春风。

    人和人,太不一样了。

    同样是小镇出身,马苦玄不在乎的事情,会格外不在乎,比如别人骂他是傻子,踩脏他的鞋子,但是在他在乎的事情上,马苦玄见不得别人比他好半点。

    刘羡阳会在陈平安做得比他好的事情上,直接选择放弃,比如做竹弓、下套子等等。

    泥瓶巷的鼻涕虫顾粲,则巴不得陈平安做得更好,那么他顾粲就只需要跟在屁股后头沾光了。

    当然,这些除了天生性情之外,也跟远近亲疏有关系。

    陈平安摘下养剑葫芦,灌了口烈酒,这让体内气府的灼烧之感,愈发雪上加霜,但是世事就是如此奇怪,明明疼得不行,龇牙咧嘴的陈平安,反而越想喝酒,不再大口喝酒,就小口小口喝着,囊中羞涩的酒鬼,酒糟都是人间美食,更何况陈平安酒葫芦里的烧酒,味道本来就很好。

    今天小街一战,憋屈有不少,痛快更多。

    虽然马苦玄此次还是托大,两人才勉强打了个平手,但是陈平安对于胜负,一向看的不重,就像阿良说的,千万别死,要先活着,才能好好活着。陈平安觉得阿良这句话,真是话糙理不糙。

    于是陈平安提起酒葫芦,高高举起,高过头顶,  晃了晃,然后愣了一下,哭丧着脸,悻悻然收回酒壶,以至于一些个即将脱口而出的豪言壮语,都给咽回肚子。

    原来是酒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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