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绯色医途 >第十三章 剑簪
    叶辰想象中的剧情是这样的

    林予柔这丫头会温柔地抚摸着他的脑壳,并柔声安慰他说:“傻哥哥,你不是还有我吗”接着叶辰就会顺势反手将她搂住,然后忘记刚才“失恋”的痛苦。

    然而

    林予柔却是翻了个白眼,直接毫不留情地说道:“你好像本来也没有谈过恋爱吧”

    “”

    叶辰想了一想,林予柔这话虽然直接,倒也十分有道理,人家杨清歌大大方方地公开谈恋爱,跟他叶辰有什么关系杨清歌知道他叶辰是哪根葱吗

    自嘲地笑笑,道理他当然明白,可是臆想猜测与亲眼撞见是两码事,像杨清歌这样的女神果然是有男朋友的,亲眼见证这一点的叶辰心中多少有些伤心。

    叶辰端起林予柔递过来的奶茶吸了一口,冰冰凉凉的感觉进入喉咙后才让他的心里稍稍平复了一些。

    “走吧,逛街去。”

    叶辰指了指前方说道,并且率先走在了前面。

    “咦,你又突然不失恋了吗”林予柔也吧唧吸了一口奶茶,小脸上满是好奇地跟了上去。

    林予柔并不像其他女孩子一样,见到哪一个衣服店都要进去试一试,这让正准备好好陪这妮子逛一逛街的叶辰感到自己一点发挥余地都没有,问她她却说不缺衣服所以不需要去逛,反倒是拉着叶辰在电玩城里玩了大半天。

    更让叶辰惊讶的是,林予柔这个外表可爱乖巧的小丫头最喜欢玩的电动居然会是枪战和格斗

    结果自然是以叶辰大败而告终,格斗里林予柔用的那个女剑客把叶辰用的大力士打的落花流水屁滚尿流,而枪战游戏里林予柔更是带着叶辰这个菜鸟强行通关,置身于枪林弹雨中的叶辰早就眼花缭乱,但林予柔却是百发百中,手里枪声一响对面就有敌人倒下

    “真不明白你一个女孩子家家的怎么这么喜欢打打杀杀的东西。”叶辰对林予柔在电玩城里的表现心有余悸道。

    “哼,人家就是喜欢嘛,你管我。”林予柔一撅小嘴道。

    玩累了之后,两人就在隔壁的串串店吃了个火锅,吃完叶辰想付钱的时候,才被店员告知林予柔早就在之前偷偷付过了,叶辰一想才恍然,定是她在骗他说去洗手间的时候付的这丫头。

    吃饱喝足,林予柔却在见到一家饰品店的时候忽然驻足下来,心血来潮地拉着叶辰走了进去。

    这是一家店面不大、主打少女情调的饰品店,虽说主卖饰物,但其实店内卖的小东西琳琅满目,种类特别繁多,小到钥匙扣,大到抱枕,甚至连卫生巾都有卖,看的叶辰目瞪口呆。

    “叶辰哥哥,你快过来看看这个好不好看”林予柔指着一个发簪,问叶辰道。

    说着的时候她还在自己的头顶比划了一下。

    叶辰见这个发簪小巧精致,而且造型十分独特,与其他簪子的风格截然不同,其他发簪要么是走可爱风笼络少女内心要么是走古朴风完全仿古,唯独这枚不一样它的形状像是一柄剑,笔直的长剑。

    叶辰对刀剑棍棒其实没有什么独特的感觉,但是第一眼看到这枚簪子的时候也是情不自禁地在心中暗赞了一声。当下没有任何犹豫地说道:“好看。”

    林予柔楞了一下,叶辰的眼光一项来都与她相反的,但这次居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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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乎意料地点了点头,这下子更是坚定了林予柔要将它买下的念头,反正这儿的东西也都不贵。

    正当她想去付款的时候,叶辰却将她拦了下来,从她手里拿过那根簪子说道:“给我吧,当是我送给你。”

    林予柔这时候也不抢,乖巧地让开到一旁。

    店主是个长相甜美的姑娘,见到叶辰手里拿着这枚簪子来付款的时候先是稍稍愣了一下,然后笑着说道:“你男朋友可真有眼光呢这小玩意儿在这里摆了好久了一直都没人买,但听说它其实才是个小古董哦。”

    “骗人的吧。”叶辰听了后不禁汗颜。

    因为身上穿着情侣装的缘故他也懒得去解释他跟林予柔的关系了。

    店主只是微微一笑,说道:“总之就照着其他簪子的价格卖给你们吧”

    前脚刚走出店门,从叶辰手里接过发簪,林予柔便是迫不及待地把长发抚起,将它轻轻戴了起来她的头发本就很长,戴这玩意儿居然丝毫不显得突兀。

    叶辰惊讶的发现,这个簪子简直就像是为她量身定做的一般。

    “好看吗”

    叶辰笑着点头:“看来今后你可以告别兔耳发卡了。”

    “嘻嘻嘻。”

    林予柔看起来相当欣喜。

    这妮子若是从内部劈开,叶辰觉得一定会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元素,一半是鬼灵,一半是乖巧很明显的,现在是后者,但最让人头疼的,多数情况下却是前者。

    回到家与林予柔分别之后,趁着叶重还没回来,叶辰先给自己熬了包药趁热喝了下去,顿时感觉胃中暖洋洋的十分舒服。经过两次喝药,叶辰已经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轻了少许,可能是体内的湿气稍稍去了一些的缘故。

    看了一眼悬挂在昏黄色墙壁上的时钟,他摇了摇头,学习大计怕是泡汤,但这时间锻炼却还能进行一番,当下叶辰就在自己的卧室里开始了锻炼,不论是仰卧起坐还是俯卧撑,都是目前没有器械的情况下最好的选择。

    不知疲倦地练了足足一个时辰,汗水滴滴答答的从他的身上淌落向地面,直到筋疲力尽的时候叶辰才从地上艰难地爬了起来走出房门,抬眼一看已是接近半夜。

    叶重这时候应该已经回自己房间睡觉去了,而叶辰则是轻手轻脚地走进洗手间冲了个热水澡,换上一身干净的衣服,这才爬到自己的床上呼呼大睡。

    接下来的一天,叶辰早早地便是起床,先是在卧室里流淌过一阵汗水,这才出去弄早餐吃。一日之计在于晨,前世叶辰便是养成了清晨锻炼的习惯,锻炼一结束大清早便要跟着药王上山采药,那也是个体力活,所以说他从来都没有睡懒觉的习惯只不过当时的那种锻炼要比现在的养生多了,毕竟现在这身体太瘦,万一和人干起架来那多吃亏啊。

    这一天叶辰除了翻翻高三的几本课本以外便是在药房里打打瞌睡,晚上回去则又是一阵猛练。一想到昨天白天撞见杨清歌的场景,叶辰更是觉得浑身发烫,一下迸发出更大气力,他像是一台不知疲倦的机器,又像是把自己当成了仇人,势要将自己往死里整,直到身体每一个细胞都在哀嚎,软趴在地上爬不起来为止。

    人身体的潜能是无限的,若不压榨一番,永远也不知道它具备着多少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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