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開始穿原主愛穿的衣服, 做原主愛做的事情。
沿用原主的品味和風格,以及處事性格。
這變化不是陡然開始, 是潛移默化中開始恢復到從前的狀態。
雷翊要出門半個月,這半個月,鄭之南迅速適應了原主的身份。
他開始出入賭場, 拿着雷翊的卡瘋狂購物,呼朋喚友,喝酒唱歌,宴請朋友圈,微信上一直邀請他出來聚餐的那些所謂的同行朋友。
雷翊半個月後回來, 聽到手下說的,眉頭時而皺起,時而展平, 其實就算是在外面,他的人也會把近段時間鄭之南的所作所爲告訴他, 這些行爲都是在告訴雷翊,那個傢伙恢復正常了。
皺起是因爲他都還沒睡那人,那人就消失了,那人指的是第二人格, 展平是, 那個乖巧聽話的傢伙回來了, 他可以爲所欲爲了。
因此時憂時喜,心情複雜。
鄭之南知道雷翊要回來,在雷翊回來之前就乖乖等在家裏,他從家裏的傭人那裏知道,每次雷翊要過來,原主都會早早等在家裏,哪裏都不去,只爲了等待這個男人過來,只爲把這個男人伺候好。
所以他也不再出門去賭,去買,等着雷翊進門。
當雷翊踏進來的時候,鄭之南從沙發上坐起來,臉上是討好的笑容,並不刻意,但透出了一抹逢迎。
雷翊沒看到鄭之南之前還不覺得,看到後,心情更復雜了。
看到這樣討好笑容的鄭之南,雷翊竟然有種說不出的失落。
然後暗罵自己,真他媽的賤。
人不聽話的時候想要聽話,聽話了又想看到他直直站着,倔強不看他的身影。
鄭之南從不知道,自己竟然還有演技這種東西。
人果然是充滿潛能的存在,不逼一逼自己,根本不知道還有這樣的本事。
臉上是討好笑容的鄭之南心裏浮起一絲自嘲。
隨便吧,就算上牀,上的人也不是他。
只要雷翊不知道是他,那就無所謂。
無所謂了。
反正總要被睡,早睡晚睡也沒什麼區別了。
而且,鄭之南雖然沒說,可他的身體每次和雷翊親熱的時候,他心理牴觸,身體卻並沒有這種感覺,這也告訴了鄭之南,這具身體已經熟悉雷翊的每一次撫摸和挑逗,他們本來就是情人關係。
他何必去做那王母娘娘,就因爲被流放到了這裏,就讓兩人無法做想做的事情。
那天晚上,鄭之南很順從,也刻意表現出想念雷翊,很急切的模樣,但被雷翊推開了。
雷翊有些煩躁,他讓鄭之南躺好,然後問了他一個問題。
“半個月之前發生了什麼,你還記得嗎”
“半個月之前”鄭之南露出迷茫的神情,然後瑟縮地說,“有些記憶,但不是很具體,似乎似乎惹你不開心了還有手上的疤”
“你沒什麼感覺”
“有些模糊,感覺像做了一個夢,迷迷糊糊的”
“那天早上,你醒了後,就跟變了一個人一樣,尋死覓活的,還要離開我,我沒答應,你就割腕自殺”
雷翊越聽越煩躁,用手擋住鄭之南,讓他安分的躺好。
“消停會兒,我這會兒只想聊聊天,不想幹那事兒。”
鄭之南身體一僵,慢慢躺回去,渾身上下都在演繹“失落、膽怯、不安”。
雷翊根本無法從這個傢伙身上再找到之前那個倔強的第二人格。
他不知道那是怎麼回事,但是此時此刻,他竟然非常渴望那個第二人格再次出現。
可是他知道,這種事情,說不準的,指望身邊的傢伙再變回去,還不如找個性格相似的人解解饞。
想到這裏雷翊翻個身,用手摟住鄭之南的腰。
他說:“聽說你最近又去賭錢了。”
鄭之南唯唯諾諾地說:“嗯”
“我之前不是告訴你,少去賭嗎”
“無聊嘛”
雷翊嘆了口氣,瞬時索然無味。
他說:“你陪了我也有兩年了吧。”
鄭之南嗯了一聲。
雷翊說:“你有什麼擅長的事情”
鄭之南故作羞澀地說:“愛你算嗎”
雷翊覺得這個答案即油膩又好笑,真是改不了他那討好他的習慣,雷翊笑出了聲,最後越笑越大聲,彷彿要宣泄一樣。
雷翊抱緊鄭之南,摩挲他的臉頰說:“可我不愛你,我已經有些厭倦你了,你學點什麼東西,我出錢,以後傍身,沒了我也不會餓死。”
鄭之南立即一臉悲傷和驚慌失措地說:“什麼爲什麼是因爲我之前的不乖嗎我以後不賭了可以嗎不要趕我走我捨不得你”
雷翊呵呵笑道說:“你不是捨不得我,你是捨不得我的錢,貪心,見好就收吧,趁我還沒有厭惡你,乖乖去學點什麼,一個月之後,離開這裏。”
聽到這句話的時候,鄭之南內心震顫,這是他夢寐以求的沒有想到竟然只需要小小的改變一下,就輕而易舉的得到了
鄭之南竭力不讓自己暴露出欣喜,不僅不能露出開心的笑容,他還必須一臉痛苦的糾纏雷翊,最後鄭之南還哭了起來,抽抽噎噎的抱着雷翊磨蹭。
故意擺出一副要討好取悅雷翊的姿態,雷翊被他弄得越來越煩躁,最後直接把鄭之南踹開,自己掀開被子下牀,大步離開。
“你好好冷靜冷靜,別跟發了情的狗一樣亂叫”
“我可以改,不要這麼對我”鄭之南跳下牀去追雷翊。
雷翊轉身冷冷的瞪着他說:“敢追出來,今晚就把你從給這裏丟出去,讓你自生自滅,見好就收吧,不要得寸進尺。”
鄭之南嚇得坐在地上,看着臥室的門被雷翊大力的合上,他臉上的瑟縮,不安,痛苦全部煙消雲散,取而代之的是開心的笑容。
他雙手捧着臉,來掩蓋自己的笑。
竟然如此簡單。
如此簡單,就能離開。
原以爲,最起碼要真的和雷翊做一次或者幾次纔會被厭棄。
沒想到只要表現的纏人貪婪怯弱一點,就會被討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