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問。
“是第一次來的客人,年紀雖輕卻開着高級轎車,車子損傷不大。車主說是和從衚衕裏開出來的車撞在一起,車頭受了擦傷,看樣子是那樣。“修車人回答說。
洪小桐的汽車是寶馬325·1型車。在這種大型轎車面前,朱橋駕駛的輕型轎車就像是雄鷹面前的一隻小麻雀。
“那輛寶馬車的司機,有沒有什麼不正常的地方呀?“刑警問。
“他像害怕似的,有點心神不定。“
“害怕?“
“好車都不到生地方去修理。壓死人後跑掉的車都到離現場和家遠的地方去修理,但粘在車上的血跡外行人是洗不掉的。我看那輛車不是壓死人後逃跑的車,纔給他修理了。不過他確實有點心神不定。“
修車人一看寶馬車與什麼案件有關,這樣解釋道。明知是肇事車還給修理的話,有時被處以消滅證據罪。
洪小桐的嫌疑很重大了。在逮捕之前,對他的寶馬牌轎車進行了檢查。帶着搜查許可證對車細緻檢查,發現了重大線索。
車箱後座的地上粘着白色的動物毛。
將動物毛採集保存起來,與被害老太婆住室裏和附着在宮夏屍體上的貓毛一對照,三者完全相同。
搜查指揮部活躍起來了,洪小桐的嫌疑是確鑿的。一直持慎重態度的指揮部,向上級請求發放逮捕證得到了上級的同意。洪小桐的嫌疑罪名,是殺害楊美和朱橋。
對洪小桐的被逮捕,傳媒炒得沸沸揚揚。因爲洪小桐是大財閥的兒子,而且他的嫌疑罪名又是殺害陪客女郎,莫怪傳媒大肆報道了。
但是,儘管有這樣有力的證據,洪小桐卻堅決否認他的罪行。
首先,車體前部的損傷,他說是“在行駛中失誤碰到石牆上了“,但哪裏的石牆想不起來了。
車內發現的貓毛,他說是“和楊美駕車兜風時,楊美撿到的貓的毛“。
——貓從被害老太婆家去向不明是在二月十三日夜裏,那天夜裏老太婆被強盜殺害了。刺殺強盜一夥的宮夏的兇器,在楊美家中被發現了。你說就是在那天夜裏你和楊美駕車兜風時撿到的貓,是這樣吧?——田春達問。
“是那樣,你問我多少遍,我也不會有別的回答。“
——那麼我問你,兇器爲什麼從楊美的家裏出來了?——
“那我怎麼知道呢。“
——楊美進入老太婆家搶劫殺人將貓撿回,刺死同夥宮夏的時候,你老老實實地坐在寶馬車中等她來着吧?——
“我沒搶劫過,也沒殺過人,我說過好幾遍了。那天夜裏我和楊美從外星人迪斯科舞廳出來之後,去XC區的富豪飯店了。你們去飯店瞭解一下就清楚了。“
——那天夜裏你確實去飯店了,但在夜裏零點半鐘你們就離開了飯店。後來去老太婆家了吧?——
老太婆的死亡推定時間是午前零點至兩點。要去也不是來不及。
“沒去那裏。後來開車去了楊美家中,天一亮我就回家了。“
——她說那時撿到貓和兇器了嗎?——
“她撿到了貓,沒說撿到了兇器。兇器大概是後來楊美從什麼地方弄到手的。“
“不知道。那天夜裏我剛和楊美認識的,詳細情況我一點也不知道。“
——和剛認識的女人去住飯店,後來又到她家裏去了嗎?——
“到她家裏去也沒什麼奇怪吧!“
——那隻貓是在什麼地方,怎麼撿到的呢?——
“不知在什麼時候進到車裏來的。“
——那麼說來,那貓不成怪物了嗎?——
“在中途想去廁所停過車,從廁所回到車裏,就聽到了貓的叫聲。大概是在我去廁所的時候進來的吧!“
——那個廁所在什麼地方?——
“記不清楚了,我是在空地裏解的手。“
——楊美也去解手了嗎?——
“哪裏,她在車裏等我來着。“
——楊美沒有發現貓進車裏來嗎?——
“因爲貓進後座了,她大概沒有看見。“
——楊美坐在什麼地方?——
“肯定是副司機座位上。是我開的車。“
——你的車是四個門吧?——
“是的。“
——那麼,你去廁所開的是司機座位的前門,貓怎麼在後座那裏呢?——
出了矛盾,洪小桐一時語塞,但很快說道:
“大概是開前門的時候,它跑到後座那裏去了,貓的身子很靈活。“
——貓的身子靈活?發現貓以後怎麼樣了?——
“楊美很喜歡它,她就把它留下了。“
——於是就帶回楊美家裏去了嗎?——
“是的。“
——車在什麼地方撞到牆的不記得了;在什麼地方撿到的貓不記得了;貓在後座那裏,楊美在什麼地方將兇器弄到手的不知道。總之,對你不利的事情,不是忘記了,就是不知道。——
“可是,事實是這樣。我和老太婆、強盜、駕車情死,都沒有任何關係。你相信我吧!“
——我不能相信你。老太婆被強盜殺害的那天夜裏你和楊美駕車兜風,你沒有不在現場的證明。楊美是強盜一夥的嫌疑很大。你和這樣的女人混在一起的事實一敗露,你的親事就將告吹。於是,你就把妨礙你的婚事的楊美殺害了。當時和楊美一起坐在車裏的朱橋受了掛累。——
“不對。“
——怎麼不對,你說說看。——
警官啪地拍了一下桌子,洪小桐面色蒼白,無言以對。
洪小桐雖然堅決否認,案件還是上報到了上級部門。
田春達跟郝東談起案情說道:“我還有這樣的推理:一方是搶劫殺人後驚慌失措,另一方是一對年輕情侶,雙方開車精神都不集中。兩輛車迎頭撞在一起了。強盜一夥看到在寶馬車中和女人坐在一起的洪小桐,不禁怒火中燒,尋釁滋事。洪小桐感到要出事端,恐懼之下,自衛本能驅使他下意識地動了刀子。“
郝東聽後點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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