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衆人討論的熱烈,陳佑也只好報以苦笑,不再多談蒙師之言。
景也看了,詩也談了,一番宴飲之後,衆人盡興而歸。
回到城中,陳佑重新投入繁雜的工作中。
重陽一過,基本上就要忙着秋收了,來年會不會出現饑荒就看這次秋收的成果了。
陳佑不敢放鬆,請示了趙元昌之後,借調駐紮各縣的軍兵,由各縣令、丞、簿、尉帶着到處巡視。
這期間,駐守豐都的李繼勳安排了幾次襲擾黔、涪二州秋收的行動。不過沈軍也早有準備,所以沒有取得多大的成果。雙方來來回回互相打了幾次,就默契地停了下來。
除了秋收,就是對地方豪強的清洗。
這件事一直在做,只不過前期立足未穩,只是除掉幾個明刀明槍站出來反抗的傢伙。現在戰事停歇,正是動手的好時機。
畢竟新佔一地,對平民可以秋毫無犯,但對原本的地方豪強,必須篩選削弱一遍。只有如此,才能獲得扶植新的利益階層的空間。有了既得利益者,對此地的統治才能穩固。
往年不過就是主動逼反幾家大戶豪強,或者直接栽贓某家勾連敵國,然後動用軍兵將之翦除。金銀浮財收繳上來,土地商鋪則給跪舔徹底的幾家分掉。
但是現在有了陳佑,那就不一樣了。
陳佑仿照土地革命時期的政策,給趙元昌上了一道治民策。
治民策所說不過三點:
一:簡單地將居民分成三類,靠被僱傭以及擁有少量土地或一個鋪子作爲收入來源的劃分爲平民;擁有大量土地或鋪子的劃分爲小豪強;有用大量土地或鋪子,同時家中有擔任州、縣官吏的劃分爲大豪強。
二:團結平民和小豪強,將不得人心的大豪強翦除掉,將配合的小豪強扶持爲新的大豪強;發動平民狀告民怨甚大的小豪強,將其土地分給少地或無地的平民,商鋪分給配合的小豪強。
這麼做,有利有弊。
好處是區別對待,不會讓當地豪強兔死狐悲,同時又拉攏了底層民心。安排傷兵擔任小吏,則讓周國對州縣事務控制力度加大,避免某些人通過拉攏控制小吏來阻礙州縣行政。
壞處就是不能像之前一樣短期內獲得大量浮財和糧食,畢竟對那些配合的豪強,總不好強壓着他們給出太多的“勞軍”錢物。
當然,陳佑也知道,這樣的法子對底層平民來說,並不能獲得多少好處。
只是現在真正控制縣及村鎮的還是那些豪強,一旦在此地將所有豪強都除去,再到下一個地方,知曉自己沒有活路的豪強要麼捲起浮財逃走,要麼奮死抵抗。
便是陳佑提出來,趙元昌也不可能同意。故而他也只能想法子從分給豪強的好處中扣一部分下來分給平民。
治民策遞上去之後,趙元昌立刻召集幕府衆人討論。
果不其然,爭論最大的就是“發動平民狀告民怨甚大的小豪強”這一條。
趙普更是直言,前罪從無,只要沒在周國治下違法,就不可懲處。
胡承約也是擔心,一旦這麼做了,那其它地方犯下事的豪強會不會堅決抵抗周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畢竟善良的豪強是不存在的,所謂“民怨甚大”,這個線怎麼劃,別人心裏沒準。
吵了一會兒,陳佑只好建議,凡是沾了三條以上人命官司的,劃分爲“民怨甚大”。
然後甘靖宇又補充說,人命官司不包括行宗法、打殺簽了死契的奴婢、買來的小妾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