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打假天王 >第188章 開庭!
    午十點。手機端 m..

    法院準時開庭。

    法院工作人員、原被告、旁聽、媒體等等相繼入場。

    陸真進入法庭後,坐在旁聽席。

    他發現走道對面的旁聽席第一排坐着一對夫婦,錦衣華服、姿態傲慢!

    聽旁人議論說,這兩人是被告林天的父母,看去都只有四十來歲,無論是他們、還是他們的兒子,此時此刻皆一副無所謂的模樣,相當目無人!

    “方有財,勸你放棄吧,你們不可能成功的,證據全撐握在我們這邊!”林天的父親林立傲慢的朝陸真所在的方向說道。

    因爲原告方芳的父親方有財坐在陸真旁邊,是一個清瘦的男子,滿臉憔悴!

    方有財怒視林立,道:“林立,你不要太得意,我相信法院一定會替我們主持公道的!”

    “哈哈,真是天真,你連證據都沒有,法官怎麼替你主持公道?分明是你女兒犯賤勾引我兒子,在看到我有點資產後起了貪心,想勒索我,但我不同意,你把這件事公開,幸好我早有準備!”

    林立說話間,冷笑不斷,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樣。

    林天的母親鄙夷道:“什麼樣的人養出什麼樣的女兒,你看看你和你女兒有多賤啊?”

    方有財全身青筋凸起,滿腔怒火,暴怒的道:“你胡說八道,分明是你兒子強姦了我女兒,還敢顛倒黑白,看我不撕了你那張嘴!”

    說罷,暴躁的方有財真要衝出去,但一隻手卻按住了他。

    陸真按住方有財,默默的搖搖頭,示意他這種時候不要衝動,審判長已到場了!

    審判長到場後,書記員負責宣讀法庭紀律:“請全體人員肅靜,下面宣佈法庭紀律。”

    “一、未經法庭允許不準錄音、錄像、攝影;二、除本院因工作需要進入審判區的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不準進入審判區;三、不準鼓掌、喧譁、吵鬧和實施其他妨害審判活動的行爲;四、未經審判長許可,不得發言與提問……”

    經過一系列宣讀紀律與覈查原被告雙方的人員之後,審判長終於宣佈正式開庭。

    首先,由原告方代理律師馬致遠陳述事實與要求:“法官大人,被告林天與原告方芳是a市第一學的同班同學,被告林天於某年某月某日的下午放學後,單獨約我的當事人在學校的雜物室見面。”

    “雙方見面以後,被告向我的當事人表白,但遭到了拒絕,於是被告惱羞成怒於18:23分對我的當事人,一個十六歲的花季少女強加了暴行。我身爲原告方芳的代表律師,在這裏懇請法庭判令:被告林天強姦罪行成立,依法判刑;並賠償原告的經濟損失,包括精神損失、體檢費等等共九萬八千元整;另外,被告方應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審判長道:“現在由被告發言。”

    被告林天的代表律師王飛站起來,說道:“法官大人,針對此案,我代表我的當事人提出以下意見。”

    “首先,我的當事人否認對原告方芳施實了強姦,他們只是同學,同學之間的感情和磨擦皆屬正常情況;其次,據我的當事人描述,當時在雜物間見面後,原告是拒絕了他的表白,但在得知他的家庭背景後,卻改而勾引我的當事人,最終與我的當事人發生了關係。”

    “事後原告試圖勒索我的當事人,但被拒絕後便惱羞成怒的將此事公開,並誣陷我的當事人。基於這一事實,我請法院在查清真相的基礎判令:駁回原告一切訴訟要求,宣佈強姦事實不成立,原告應公開向我的當事人道歉,澄清我的當事人的名聲,並賠償被告精神損失費十一萬元整,此案的訴訟費用也該由原告方承擔。”

    “胡說八道,根本是胡說八道,法官大人不要相信啊!”

    “這怎麼可能,小芳是我看着長大的,她一向很乖巧懂事,怎會去勾引別人?”

    “……”

    被告律師王飛剛剛發完言,旁聽席的方有財等親友團憤慨的吼道,法庭之一時聲海如潮!

    審判長微微皺眉,重重的敲了敲錘子,道:“肅靜!肅靜!”

    法庭安靜下來之後,審判長才繼續道:“接下來進入舉證辯論環節,請原告方先出示證據,後由被告方提出質疑或提交反駁證據,以此類推。”

    馬致遠立即站了起來,拿起桌的一份件,遞交給了審判長。

    “法官大人,這是一份a市第一人民醫院的檢驗化驗單,其醫院在原告的下體提取到了被告的殘留物,證明被告強姦罪行是事實且成立的;此外,原告身有多處被被告掐紫掐腫的痕跡,由此更可以證明,被告是在武力脅迫的情況下完成對原告的人生侵犯!”

    說完,馬致遠眼神示意原告方芳露出這些證據。

    但方芳始終只是十六歲的少女,難免有些擔憂害怕,稚嫩的臉憔悴而蒼白!

    她先是看了看法庭的各異目光,然後才咬牙撈起衣袖,並把衣服的領子放下來。

    只見在她白嫩的手臂、脖子赫然有很多處淤青的痕跡,這些都是罪證,觸目驚心,歷歷在目!

    這時,法庭突響起一聲微弱的輕蔑笑聲!

    迅即,王飛緩緩站了起來,反駁道:“法官大人,基於我的當事人剛纔陳述的事實,是原告勾引了他,所以能在原告下體找到殘留物實屬正常;不過,原告身的清淤到底是怎麼來的,目前還沒有確定的定論,也無法證明我的當事人存在武力脅迫,所以在證據基礎不堅實的情況下,我不認爲這些能夠成爲實質的、有力的證據!”

    “哼,王飛,你難道還想說這些淤青是原告自己弄去的?”馬致遠冷冷反問。

    “並不排除這個可能……”王飛從被告律師席走了出來,說道:“法官大人,爲了證明我所說的這種可能性,我想問原告幾個問題。”

    審判長推了推眼鏡,道:“同意,被告律師請發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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