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小紙人的世界 >星光之下,願薦枕蓆
    “請兩位先生做好心理準備,這次談話可能會比較漫長。首先,請允許我自我介紹下自己,我叫娜塔莎藍,來自東方大陸,雲夢之澤,是你們紙人口中所傳的東岐奴,東方大陸離這裏應該不是特別遠,以爲經常會有載着你們口中東岐奴船隻擱淺在多蘭之角。

    我的父親叫西爾斯藍”,是雲夢之澤的主人,我生下來的時候,因爲天上彩霞四起,變幻無常,所以被族中的巫認定爲神選之女。所謂神選之女就是部落獻祭給天神的祭品,有時候也簡稱爲神女。所有的神選之女在成年之後都會被放置在小船上,隨之流放至大海,然後天神就會接引這艘船進入天堂。神選之女是部落獻祭給天神的祭品,待她們被接引到天堂之後,就會變爲天神的神妃候選。天神選上了哪位神妃,與之,和暢,則這位神妃的母國亦是風調雨順。

    對於其他人來說,這是個神話故事,或者着說這是一種儀式。但對於被選爲神女的我們來說,這卻是一個噩夢。每個被選中的女孩子將會被從小嚴厲教養,琴棋書畫樣樣要求精通,稍有不從,就是父親的責罵和數不清的懲罰,禁閉、罰食都是家常便飯。

    從七八歲開始,就要每天背誦神妃書,那是一本神女必須遵守的禮儀和行爲規範,天神要求神女的一言一行務必與書中相同,如果神女的舉止稍有侵犯惹怒了天神,則就要執行上面的懲罰,輕則打板子,重則就是處以斷手、刺眼、梟首之刑法,並且對送上神女的部落,大肆懲戒。所以神女們還尚未成年之前,在部落中舉止稍有散漫,立馬就要被抽荊條,以促使行爲完全與神妃書一致,養成良好的習慣。

    待到十一二歲,就要學習如何取悅天神,學習那些個讓人臉紅閨中祕術,幾乎每個幾天都要觀看一場活的春宮劇,還要對着男人的模型練手,不斷將學到技藝施展給教學的嬤嬤看。總之,這樣的生活幾乎把每一個神女都培養成了天神專屬性玩偶一般的女子。

    因爲是神女的身份,父親便不再和我有任何父女間該有的交流,而兄弟姐妹年齡稍長開始,就開始對我畢恭畢敬,一副討好我的樣子。我的父親卻與我的其他兄弟姐妹相處的和諧而美好,每當看到他們放生歡笑的樣子,我的心就彷彿被刀割過。我逐漸的明白,自己和他們雖然流淌着相同的血脈,但是終究已經不再是一路人了。

    因爲是神女,爲了把處子之身喪失的風險控制到最低,部落中的所有男性都不得靠近我三丈以內,違者輕則被流放,重則當場梟首。只有三種男人可以借我,我的父親,超過七十歲的老人、以及閹人。

    他們對我嚴防死守,企圖把他們想要的價值觀全部灌輸到我的腦子裏,後來我才知道,所有的部落對待神女的手段和教育理念基本都是大同小異的,基本上是按照神妃書的內容來的。

    在十四歲時,我開始被強迫練習神妃經,這本書的內容主要是聚氣,從自然中提取元素能量並且儲備在身體內,這些能量聚集在體內,並無法被使用,但是巫卻經常來探查我體內的能量,似乎每過一定的時間,能量就必須達到一定的標準。後來我才知道,這些能量是用來,在與天神的時候,被天神吸收的,壯大自己的力量。

    我無數次的逃跑,幻想要逃去過那種一隻嚮往的自由生活,每天面對大海,春暖花開,佳人相伴,白首偕老。卻又被抓出來,父親從沒有因爲這種事打過我,也沒有因爲這種事罵我,每次都只是默默的嘆口氣,然後嚴厲懲罰看管我的部下,並且嚴令更加嚴密的看管我。

    在我被出海的前一年,我的地位在族中已經僅次於父親了,我下達的命令都會被執行,我提出來的所有要求都會被滿足,當然除了放自己自由這一件事。在我宴請族中長輩的時候,有位年紀特別大的前神選之女的父親跟我說,神選之女的父親和神選之女關係都不會表現的特別親密,原因有二,一是天神不喜歡神妃與家族的關係過於密切,二是所有神選之女的父親都知道那是把自己的女兒往火坑裏推,如果與自己的女兒感情太好,怕關鍵時候下不來手。而如果觸怒了天神,全族人都要遭殃。

    我知道了這件事情以後,並沒有原諒父親,但是也並不恨他了,我所恨的是天神。

    一年後,我將要出海了,父親爲我辦了部落上有史以來最大的歡送盛典,整個部落停下所有事情,爲我禱告三天,甚至於爲了與鄰國停戰三天,付出了大量的財寶。但是我並不感激,我就這麼走了,不帶有任何的感情。我穿着的嫁衣是舉整個部落所有的靈石打造而成的,上面鑲嵌的每一粒靈石都能夠在東方大陸買下數百頭座山獸,而在我衣服上鑲嵌有三千六百顆這樣的靈石,巫告訴我靈石在神國是通用貨幣,而上一次神女出海,只帶了三百六十顆靈石。

    就這樣我出海了,好大一艘船,雲夢之澤的同族們,用船隊把我送到到離故鄉三天的地方,然後斬斷了我穿上的桅杆,離開了,船上只剩下了我一個人。巫最後一個離開,在離開之時,她斬下了他的右手,說她曾是最愛我父親的人,卻把他的女兒送去神國,她要斬下用於占卜的右手來償還我和我的父親。

    她告訴我不要輕生,前路不一定是想象中那麼壞。我對說她不必安慰我,我已經想好了,要做最好的神妃。她沒有再搭腔,只是深深看了我一眼,似乎想把我印在她腦子裏,然後詭異的在脣角現出一抹微笑,離開了。

    就在這樣我在船上等待着天神把我引入神國,眼看已經過去了半個多月,但是天神卻一直沒有來。巫曾經和我說過,天神一般會在3到10天把看的上的神女引入到神國,如果天神對這個神女不滿意,就會放棄她在海里,也正是因爲如此,纔會在神女的嫁衣上鑲嵌足夠多的靈石。

    我甚至自嘲的想,我身着三千六百顆靈石的嫁衣,竟然依舊無法讓天神滿意,可見自己魅力簡直是低到了冰點。我就開始盼望着,盼望着洋流把我帶離這邊海域,然後找個地方,從此隱姓埋名,痛痛快快的享受以後的人生。

    可是洋流也沒有來,我還是在那片海域飄蕩着,飄蕩着,不知不覺過去了三四個月。我越來越無法忍耐了,不單單是因爲寂寞,因爲這十幾年我一直是寂寞的,也不是因爲食物和淡水,攜帶的食物早已喫光,我就自己釣魚,淡水桶的淡水喝完了,我就靠收集雨水。

    最令我痛苦的是,我的皮膚開始因爲海風和日曬已經開始變得粗糙,膚色一日比一日黑,這令我痛苦不堪,因爲白皙和潤滑的皮膚是我未來唯一值得驕傲的資本和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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