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狼王黑點 >四 公馬決鬥(下)
    原來,一匹高大健碩的白色公馬,正把它的妻小圈在一起,大有脅迫離開之勢。

    黑馬的後院起火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黑馬向趁火打劫的白色公馬,衝了上來。

    白色的母馬,看到心儀的征服者,又出現了,不由喜出望外。

    征服者和黑馬,相距只有十米左右了,一場大戰,在所難免。

    白馬的耳朵,朝向前方,鼻口上翹,前蹄刨地,不停地打着響鼻,磨牙霍霍,嚴陣以待。

    黑馬不停地嘶鳴,鼻翼翕動,噴着粗氣,不停地舉起前蹄,抖動耳廓,怒目而視。

    征服者的馬羣,黑馬的馬羣,以及後面跟上來的白色母馬,被兩匹公馬的氣勢深深吸引,都站到一旁,準備看一場好戲。

    一陣尖銳響亮的嘶鳴過後,兩匹公馬短兵相接,舉起錘子一般的前蹄,敲打、撲咬在一起。

    好一場鏖戰。

    兩匹野馬,四隻前蹄,乒乒乓乓地敲打在一起,如密集的鼓點,奏響大戰的號角。鼓聲過後,雙方都使出渾身解數,舉蹄、敲擊、撕咬、甩身、撞擊、尥蹶子等動作,應有盡有,一時間馬毛飄飛,馬血淋漓,塵土和草屑飛濺。

    雙方像拉鋸一樣,你來我往,大戰了三百回合,直到身上的斑斑血跡,將殘陽也染成了血紅色,還是難分勝負。

    白馬身上,白裏透紅;黑馬身上,黑裏透紅。兩隻頭馬星星點點的血跡,分明在向兩支野馬羣昭示,自己的雄風和血性。

    天黑了,雙方只好偃旗息鼓。

    兩匹頭馬,都久經沙場,從來沒有輸過,誰也不願服輸,都沒有帶馬羣逃遁,而是約好了來日再戰。

    純白色的家母馬,情不自禁地加入到征服者的馬羣。

    征服者,卻把一門心思,全部放在征服黑馬和它的野馬羣,對白色家母馬的柔情,置之不理。

    白母馬,也毫不在乎,耐心地等待着。

    一點小傷沒有什麼,對於野馬羣的頭馬來說,可以說是家常便飯了,每年的發情季節,幾乎每天,它們都得面對流浪公馬的挑戰。

    打鬥兇險,戰利品卻是成羣的妻妾,溫柔多情的母馬,也會把它們強悍的基因,繼續傳承下去。

    做一天頭馬,打鬥也就不可避免。發情期一過,頭馬身上,都會或多或少地留下傷疤,如對手賞賜的軍功章,具有永遠的紀念意義。

    兩匹頭馬,都想找一個背風,遠離小湖的地方過夜,這樣的地方,才能避開掠食者的攻擊。

    馬作爲食草動物,一旦受傷,不能象狼、豹、虎等食肉動物,用舌頭及時清理身上的血跡,因而容易引來掠食者。

    嗅覺靈敏的狼羣,如果嗅到血腥味,很快就會圍上來。

    兩支野馬羣,長期受到狼羣的威脅,對付狼羣的經驗,當然也很豐富了,它們暫時性地放棄敵視,合羣在一起,三十六匹野馬,對於狼羣來說,可不是好對付的。

    晚上,野馬羣都有哨馬,如果狼羣來了,兩匹頭馬就會密切合作,不分彼此,讓成年馬圍成一圈,頭向內,臀部向外,將馬駒圍在中間,保護起來。

    從這點來看,野馬羣還真有點像人類,有“兄弟鬩於牆,同御其外”的智慧。

    作爲這片土地上的一對冤家,狼和野馬都很瞭解對方。在野馬的發情季節,狼羣經常關注公馬的打鬥,如果流浪的公馬受了重傷,又沒有同類的陪伴和保護,很容易成爲它們的攻擊目標。

    狼羣的探狼,見征服者和黑馬,只是受了點皮肉傷,且背後還有龐大的野馬羣時,也就放棄了。

    狼是機會主義者,這個特點,也可以稱得上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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