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明統天下 >你眼中的錦衣衛
    錦衣衛是中國明朝時期的專有軍事特務機構,其全名爲“錦衣親軍都指揮使司”,前身爲明太祖所創設之“御用拱衛司”以及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時改制之“儀鸞司”與二年(公元1369年)時改制“大內親軍都督府”。他們直接聽命於皇上,可以逮捕任何人,包括皇親國戚,並進行不公開的審訊;部分功能形同漢代的監察官司隸校尉和現代的憲兵、國家安全局及總統府參軍長。也有參與收集軍情、策反敵將的工作,類似於今天的cia,如在萬曆朝鮮戰爭中收集了大量的日軍軍情。古人慣以朝廷鷹犬暗稱呼錦衣衛與東廠、西廠、內行廠。

    錦衣衛服飾具有鮮明的特徵,傳統意義上,錦衣衛服飾的三大特徵爲飛魚服,鸞帶,繡春刀。

    明初朱元璋設置錦衣衛。它原是護衛皇宮的親軍,掌管皇帝出入儀仗。明太祖加強**統治,使錦衣衛的權力擴大,兼管刑獄、偵察、緝捕盜賊奸黨、監視文武百官。

    其實錦衣衛的“職業歷史”到明代已經有一千多年了,早在漢朝漢武帝時設置“從中都官徒千二百人”之衆的“司隸校尉”開始就已經有了這個職業的雛形,到魏晉時期曹操因爲生性多疑恐“中丞,司隸不爲己用。”進而設立了規模更爲龐大的“校事”、“典校”及其附屬機構,正式確定了這個神祕的特務機構在中國曆朝政府中的地位。再以後南北朝時的“侯官”、唐時的“內衛”一直到明朝的“錦衣衛”實際上都是一回事。其實都那樣,只不過名字不一樣罷了。並且到了明代,朱元璋把漢武帝時的司隸校尉、繡衣直指御史這類專設監察官職正式化了,錦衣衛“私查舞弊,拱衛京師,獨捍皇權,察錄妖異”的特務性質最終連同組織形式終於正式被“確認”下來,並得到了他正式的名分而已。也就是說從明朝開始此類的軍事機構才具有正式的政治地位,用今天的話說咱從今往後也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了。

    錦衣衛的首領稱爲指揮使(或指揮同知、指揮僉事),一般由皇帝的親信武將擔任,很少由太監擔任。其職能是:“掌直駕侍衛、巡查緝捕”,一個頓號,基本上把錦衣衛分成兩個截然不同的部門。一部分是負責執掌侍衛、展列儀仗和隨同皇帝出巡的錦衣衛,這類錦衣衛基本上與傳統的禁衛軍沒什麼兩樣,其中比較著名的爲“大漢將軍”。這些人雖名爲“將軍”,其實只負責在殿中侍立,傳遞皇帝的命令,兼做保衛工作,說白了,就是在皇宮大殿上的樁子。當然,這些“樁子”也非等閒之輩,一般都是牛高馬大,虎背熊腰,而且中氣十足,聲音宏亮,從外表上看頗有威嚴,對不瞭解明廷底細的人有一定震懾作用。大漢將軍在錦衣衛中自成一營,初期約有1500人,到明末,由於官僚機構的膨脹,大漢將軍也一度增加到5000餘人。

    另一類就是負責“巡查緝捕”的錦衣衛,至於“巡查緝捕”,則是錦衣衛區別於其他各朝禁衛軍的特殊之處,也是它爲什麼能爲人們牢牢記住的原因。其實朱元璋建立錦衣衛的初衷也只是用來鹵簿儀仗,但後來由於他大肆屠戮功臣,感覺傳統的司法機構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使用起來不太順手,於是將錦衣衛的功能提升起來,使其成爲皇帝的私人警察。負責偵緝刑事的錦衣衛機構是南北兩個鎮撫司,其中北鎮撫司是洪武十五年添設,專理皇帝欽定的案件。成化元年,增鑄北司印信,一切刑獄不必關白本衛。北司擁有自己的監獄(詔獄),可以自行逮捕、刑訊、處決,不必經過一般司法機構。南北鎮撫司下設五個衛所,其統領官稱爲千戶、百戶、總旗、小旗,普通軍士稱爲校尉、力士。校尉和力士在執行緝盜拿奸任務時,被稱爲“緹騎”。緹騎的數量,最少時爲1000,最多時多達60000之衆。錦衣衛官校一般從民間選拔孔武有力,無不良記錄的良民入充,之後憑能力和資歷逐級升遷。同時,錦衣衛的官職也允許世襲。

    縱觀有明一朝的錦衣衛,既出過袁彬、牟斌這樣比較正直的指揮使,也出過馬順,紀綱一類的走狗,酷吏。既有過對萬曆中日戰爭中出色的情報戰,及其對蒙古貴族策反等表現,也有過依附東廠,妄殺忠臣的卑劣行徑。但總的來說其職能主要還是爲明朝皇帝監視臣民,正面作用是制裁士大夫階層的不軌行爲和預防可能的叛亂,同時負擔相當部分國防及情報工作。明朝的皇帝有了錦衣衛這樣血腥的統治工具,監督士大夫階層行徑顯得更加得心應手。有明一代的錦衣衛,基本是文官,宦官兩大政治集團的政治鬥爭工具。儘管有一定的正儘管有一定的正面作用,但更大的是負面影響。對錦衣衛進行改革使其朝着良性方面發展也是朱厚照未來的重要工作。

    錦衣衛官員有指揮使一人,正三品,同知二人,從三品,僉事二人,正四品,鎮撫二人,從四品,十四所千戶十四人,正五品,此其下管理職尚有副千戶(從五品)、百戶(正六品)、試百戶(從六品)、總旗(正七品)、小旗(從七品)等。下屬有將軍、力士、校尉,對外有參口口事(缺兩字,私參知某事,見朝鮮王朝實錄)、校令,另有精通多國語言的翻譯(如憲宗朝張渺正),內有法庭和監獄,其中,經歷司掌文移出入,鎮撫司掌本衛刑名,兼理軍匠,即“詔獄”。錦衣衛平日爲皇帝爪牙,鎮壓臣下時則羅織大獄,捕人,審訊和處刑。通常錦衣衛在逮捕嫌犯之前,會發給其“駕帖”,作用相當於現代的逮捕證。

    明朝的特務機構錦衣衛除北京外在各地都駐有分支機構,譬如今天津市河北區的錦衣衛橋大街和以前的錦衣衛橋,就是當初這些特務機構的所在地。明代的特務機關可以分爲三大部分:一是分駐各地的,一是駐在京師的,再有就是臨時向外派遣的。這三部分中,以分駐各地的最爲繁多,從明成祖朱棣時就開始設立,後來全國各省以及各重要城鎮全部都設有。他們的任務實際是替皇帝偵察該地官吏軍民人等,暗查軍民動態。明成祖朱棣在永樂十五年將首都遷往北京,遷都前,首先派出負責皇帝防務的貼身衛隊“錦衣衛”到天津衛,在原來三衛的指揮衙門前設立錦衣衛指揮衙門府,所在地就是現在的錦衣衛橋大街附近,專門負責暗地監察京津軍民動態。(1404年設立天津衛後,由於天津還沒有建城,天津衛指揮使的官衙就設在現在的獅子林橋望海樓附近;在建城以後,衛指揮使衙門遷入城內,原來的衛所便被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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