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對衝 >第九十四章:五方會談(第2700張月票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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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接到錢塘專案組要求自己配合調查的電話後,常天浩第一反應是打電話給喬冰倩,請她幫忙出面運作關係擺平此事。

    關係在可是可非的地方很管用,陸筱敏不就因爲他父親和表舅的關係被撇清在外麼?

    如果說當初高洋挪用那筆款子產生利潤要歸營業部所有,豈不是陸筱敏拿到的60萬也要被收回?畢竟這也來源於那筆孳息。沒被後續勾連進去就說明陸家的關係網發揮作用了。

    所以他想如法炮製把自己撇清。

    想了想後又放棄了:一來這次和上次不同,涉及層面更多、更高,怎麼和喬冰倩說?他和喬家又算什麼關係?二來每次出事都讓喬冰倩幫忙,就想着利用關係,何時才能自主併成熟起來?

    考慮半天,他形成了自己的解決方案:不迴避!親自去解決難題,爲以後更大糾紛增加實踐經驗,爲此他進行了精心準備。

    2月4日下午,兩輛上海牌照轎車,一輛虎頭奔、一輛豐田佳美抵達公安局大院,參與下午各方碰頭會。

    負責迎接常天浩的幹警愣住了,壓根沒想到這麼大排場——車上一口氣下來6個人,常天浩還走在最前面。

    “我是常天浩,這位是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專業碩士生導師蘇教授,旁邊是他的學生;這位是上海大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高級律師楊律師,旁邊是他助手,他們二位都是本公司法律顧問,也是這次會談我的辯護律師和法律顧問;最後這位是本公司法務專員……可以讓他們一起出席吧?”

    “好好。”

    他們正要上樓時,李恆和律師也趕到了,看到常天浩這麼大排場也楞了下,尤其是看到那輛虎頭奔更一陣懊喪——要不是高洋,他今天也該坐上虎頭奔了。他壓根不知道這就是他訂的那輛虎頭奔……

    “常總!”

    “李總!別來無恙?”

    “哎,其他都好,就是這案子……”

    “我也爲這案子煩心,真是城門失火殃及池魚。走走走,外面冷,上樓再說。”

    早有人把情況報告給主持會談的專案組組長馬處,他忍不住皺起眉頭:原以爲從常天浩這裏打開缺口容易,現在對方出動這麼大架勢,那今天場面就比較麻煩。但再麻煩也要解決掉,年底前結案才能交一份滿意答卷不是?

    會議開始後他先代表公安局做發言:“今天把大家招來,主要協調高洋專案最後處理事宜。根據昆明警方提供的線索和我局幹警及高洋親友辨認,確信犯罪嫌疑人高洋已在出逃途中身亡,根據《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由於犯罪嫌疑人身亡且無其他共犯,本案刑事部分偵查、處理已告終止,剩餘爲民事糾紛。

    與此同時,韓雪倒地流產事件與住宅所有權糾紛因與本案關係重大,也被專案組一併納入會談流程,共同解決。

    首先聲明,本局不對民事糾紛部分發表意見,更沒有管轄和審理權限,邀請諸位到場純粹是爲各方構建會談平臺,希望諸位能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請通過仲裁或民事訴訟等合理方式進行救濟……”

    各方代理人都一一發表意見,就連牛總也有代理人——雖然他是個人出面,但好歹有投資諮詢公司的帽子。

    意見如常天浩最初設想的一樣:

    李恆方認爲新世紀管控不力,制度失去制約,要求連帶承擔合理賠償;

    新世紀認爲常天浩在前次投機中與高洋利用公司資金不當獲利,應予返還;

    牛總認爲高洋提交借條真實有效,同時還拿出了房產證,認爲只有在高洋能確實控制的情況下才能獲得,從韓雪的經濟情況看根本無力承擔;

    至於常天浩的代理人,則以善意獲得爲抗辯——常天浩操作時並不知道高洋挪用,也沒有危害新世紀,要求返還於法無據。

    本來他還和兩位顧問講高洋涉嫌挪用他的資金的事,但顧問都勸他不能這麼說:你說高洋涉嫌挪用,那豈不是說也“可能”或“應當”知曉高洋會挪用其他資金?這對抗辯有麻煩。

    他虛心地聽從了辯護意見,隻字不提,實際他知道高洋挪用這茬。

    聘請法律顧問還有個插曲,本來常天浩考慮程雨詩在財大唸書,打算從那聘請1-2專家擔任,但後來出任的是華東政法專家。事後回頭想,也幸虧沒請財大,否則程程要求他多鑽研學術,他轉頭花5萬一年去財大請碩導當顧問提供服務——這是故意示威來着?還是想說資本凌駕於學術之上?

    韓雪只有依依陪着,孤零零在會場,一言不發,她確實也不知道該說什麼。至於流產傷害,牛總也有關係,三言兩語間變成雙方爭執後不慎倒地,這“不慎倒地”和“推搡倒地”顯然性質不同,可你也沒法證明就是人家把你推倒,所以牛總小弟拘留幾天就釋放了。

    扯淡半天,各方都自說自話,馬處面子有點掛不住,但又沒辦法,這麼多律師、法律專家看着,萬一他要有傾向性意見或者不合程序的規則被人抓到痛腳也是件麻煩事。

    他幾次想說,幾次又欲言又止。

    兩小時後,常天浩坐不住了,悄悄朝李恆招手,示意他出來私下談。對方會意,裝出上洗手間的樣子就出來了。

    “李總,我們明人不說暗話,你要拿到多少錢才滿意?”

    “高洋挪走了83萬,至少這個數必須給我……給我這個數,我就可以和其他兩朋友交代!”

    “我給你弄100萬,不過有個條件,你得幫我把那狗屁薛總監弄翻。”

    李恆嚇了一跳,低聲道:“常總,你想幹嘛?殺人犯法!”

    “你想哪去了,誰要殺人了?我是說我現在看新世紀不順眼,要弄他個聲名狼藉,讓他們在錢塘混不下去。”

    “這倒是可以。”李恆眼珠子一轉,“反正他們現在名聲已經臭了,投資圈都知道他們會挪用客戶資金,誰還敢來,再擠兌擠兌就該關門大吉了。”

    “那一言爲定!”

    回到會議室後,常天浩舉手要求發言,馬處請他開口。

    “諸位,這麼吵下去也不是個頭,我們是來解決問題,光吵架沒啥用,我提個建設性方案如何?”衆人一致同意先聽他講。

    常天浩看了眼薛總監,問道:“如果李總放棄向你們索賠,新世紀還堅持要我返還麼?”

    薛總臉色一僵,問了問代理人後道:“只要李總一方不再向本公司提出賠償要求,我方可以放棄……”

    “好,我和李總來談這協議。”常天浩轉過頭,“李總,高洋是我師兄,我們也曾經合作過一次,你索要補償我能理解,我們是否能達成如此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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