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對衝 >第103章:內心的開脫
    喫飯時,兩人閒扯了一堆。

    常天浩問:“你舅說起我了?”

    “對啊,表姐夫……不對,高洋這件事因爲涉及到表姐,我們都挺關心,舅舅也上上下下在幫忙奔走,然後還講了你在公安局的表現,所以我才知道你回來了。我以爲你回來處理完事務會給我打電話,所以癡癡地等。4號等到5號,5號等到6號,要不是今天休息天表姐帶小虎過來玩,我都差點……”

    說這句話時,喬冰倩露出了狡黠的微笑:實際陸筱敏在和她敲邊鼓,告訴她常天浩人在,且情緒有些波動,讓她抓緊時間主動出擊。

    常天浩被說的有些尷尬,爲掩飾這種局面,他趕緊從包裏拿出首飾盒,將蒂芙尼手鍊遞給對方。

    “其實我的感謝在這裏……”

    喬冰倩笑笑:“不用這麼隆重,我其實就跑了一趟,重點還是你那盒子。”

    她故意說盒子,因爲很清楚知道常天浩在濱東送出去的盒子裏大有乾坤。

    “濱東是濱東,這次是這次,比如你這幾幅畫這麼用心,我是不是也要感謝一下?”

    “真送我?”

    “當然。”

    “好!那我就收了。”喬冰倩把首飾盒推了回來,又把手伸了過來,笑道,“幫我戴一下……”

    因爲桌子比較大,她手伸過來,常天浩手再伸過去有點不太好操作,她乾脆站起來直接坐到他身邊,然後才把手伸過去。

    就在常天浩心無旁騖幫她佩戴時,她頭一歪,整個人都靠在他肩膀上,常天浩假裝不知道,輕輕把她手舉起來,稱讚道:“真好看。”

    她柔聲道:“其實我更盼着這是你過兩天送我的禮物。”

    過兩天是什麼日子他當然知道:馬上就是情人節了,1999年情人節正好是年二十九。

    常天浩沒吭聲,想了一會纔打着馬虎眼道:“新年禮物還沒準備好,過段時間補送……”

    嘴上這麼說,但人家女孩子都講得這麼直白,他又不是傻子,不可能聽不出弦外之音。再沒回應就太傷人心了。吻是不能吻的,便把手伸過去,悄悄摟住她肩頭。

    對這個動作,喬冰倩非但沒半點牴觸,反而有種很享受的感覺。

    她半倚靠在常天浩肩上,然後舉起手腕仔細端詳手鍊一番,似笑非笑看着他道:“好像表姐的新戒指也是這牌子。我說怎麼你年輕輕就成了小虎乾爹,還和表姐合辦公司,原來你們關係真不錯,品味也接近。”

    這句話如驚雷般把常天浩給砸醒了,他的臉一下子紅了,不知道該說什麼——陸筱敏總不能連牀上那點事都告訴她表妹吧?那可真是糗大了。

    第103章:內心的開脫

    這點他的確想多了,陸筱敏絕不會說這話,甚至戒指她也堅持是自己買的,不過常天浩成爲小虎乾爹確實是最大破綻。他給陸筱敏股份、送禮,都可以理解爲感謝,唯獨乾爹這件事不好解釋,畢竟他太年輕。

    可偏偏只有這層關係才能相對比較自如地出入陸家,比較自如地和陸筱敏見面、相處,所以由不得喬冰倩多想。

    看着他變得窘迫,喬冰倩噗嗤一聲笑了:“小時候我跟在表姐後做跟屁蟲,大了她是我閨蜜,我們聊得比較多的。大人很多情況不知道,我都能和她私下講。她來上海找你我很清楚,包括你和她講的止損,我深表贊同。說實在的,她確實應該好好感謝你,沒你幫她當機立斷,她下不了這狠心,而我壓根就不知道他們倆間究竟出了什麼事,所以什麼忙也幫不上。”

    常天浩鬆了口氣,心想:陸筱敏怎麼沒感謝,都感謝到牀上了,甚至願意一輩子躲在背後這種話都講了,還能讓一個女人怎麼感謝?這種荒唐肯定不可能維持很久,但多少是顧忌。

    九點半時,他將喬冰倩送回了家,下車時兩人熱烈擁抱在一起。

    相擁時,喬冰倩悄聲問:“你會喜歡上我嗎?”

    常天浩點點頭:“暫時還不知道,但我從沒抗拒過,我只擔心傷害你,因爲你知道我有很多……”

    “缺點”兩字還沒說,喬冰倩用手把他嘴捂住了:“不許老用這句話搪塞我,找個好點的理由。”

    “讓我好好想想該怎麼說。怎麼做更重要,說只是一方面。”常天浩低頭貼了下她的臉,嘴湊在他耳朵邊上柔聲道,“倩倩,不管我們最終能不能在一起,我都很欣賞你,很喜歡你……超越朋友外的欣賞和喜歡。”

    喬冰倩笑了,將他抱得更緊,然後很快又彼此心照不宣的迅速分開。

    這一晚上相處下來,相比普通朋友肯定是大大突破了,但談男女朋友關係卻還有些躊躇。

    他忽然覺得喬冰倩要比自己想得要複雜的多,她父母這邊是一層;她與陸筱敏的關係是第二層。如果選她當女朋友會面臨其他問題。

    他得好好考慮,可不能再荒唐下去了,那才真是害人。

    當他返回住處時,程家兩口子正躺在牀上在議論他。

    “老程,你知道詩詩和小常之間的事麼?”

    “知道一點,她大概和小常分手了。”

    “你很鎮定?”

    程卓然笑笑:“他們談戀愛時我就說過,不鼓勵、不支持、不反對,這還能不鎮定?”

    “但情況又和一般人不同,詩詩問了我一晚上。”

    “問什麼呢?”

    “挪用公款罪!”

    “你怎麼回答的?”

    “我還能怎麼回答,《刑法》384條寫的清清楚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直接構成挪用公款罪……炒期貨、炒股票都是營利活動,無論是否退還都構成犯罪,當然,退還不退還對量刑有影響。營利所得要全部歸公。”

    “這好像指向性很明確。”

    “說的就是高洋這案子。不過我和詩詩也解釋了,新世紀公司不是機關,只是國企,如果是一般員工還不能直接參照這條,當然高洋是中層幹部又

    是營業部負責人,他可以參照國家工作人員進行比照,適度從輕……”

    “這沒問題,然後呢?”

    “然後她就吞吞吐吐問小常的角色和責任。”孟秀麗嘆了口氣,“我告訴她,小常不是他們單位工作人員,也沒這個機會,所以絕不可能是共犯。同案裏連那個韓雪都不認爲是共犯,小常怎麼可能是?然後她又接着問我:假如小常明知高洋是挪用公款而幫助其盈利,同時獲得個人利益,是否要追究?追究的話,是否以所得沒收爲結果而不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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