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大瞬移時代 >第六十五章 刀與劍
    ♂nbsp; “居然,被活活打暈過去了”

    拓跋雨目瞪口呆,胸口劇烈起伏,顯然是內心受到了巨大的震撼。

    她最驚駭的是陳思的原氣量,居然比她和拓跋石疊加後還要強,估計是常人的三倍以上正是如此龐大的原氣量,才能讓陳思以那樣一種戰鬥方式,肆無忌憚地浪費、揮霍。

    方信瞳孔略微收縮。

    “原氣量驚人,看來是在荒野中得到了奇遇吧,多半是誤食了什麼天材地寶”

    方信心中猜想,不得不佩服陳思的好運氣。

    不過,他向來最看不起的就是依靠奇遇的武者,正如陳思粗暴的戰鬥方式一樣,像個暴發戶,沒有絲毫底蘊可言。

    這種人,註定走不遠的。

    唰

    趙天罡出現在擂臺上,像老鷹捉小雞一樣,提起了昏迷不醒的殷影。

    他漫不經心地看了陳思一眼,渾濁的眸子中原能流轉,瞳孔變成了一種十分詭異的模樣。

    陳思心中一驚,有一種被看透的感覺。

    五分鐘後。

    陳思與方信的決戰,開始了。

    “陳思,你要不要休息一會兒,我可以等你。”

    方信微微一笑,依然表現得很有風度。

    “謝謝,不用了。”

    陳思道。

    “那我便要出手了,小心。”

    方信一邊說着,一邊輕輕撫摸他的劍,他的劍薄窄而長,劍鋒如白霜。

    陳思也拿出了自己的武器,是一把普通的制式戰刀。

    方信的氣質,如一個古代的劍客,隨着他撫劍,不斷調整自身狀態,他的氣勢逐漸攀升向一個頂點。

    偶然間,一縷陽光在劍尖上一閃而逝,給人一種驚鴻一瞥的驚豔美感。

    陳思被劍尖反射的陽光晃到,下意識眯起了雙眼。

    唰

    就在這時,方信捕捉到機會,毫不猶豫出手了。

    一道劍光,彷彿從天外飛來,不是一般的快,直刺陳思的心臟。劍身上一道寒光遊走、閃爍,如水面粼粼的波紋一般,不斷迷惑着陳思的眼睛。

    面對方信的突然發難,陳思索性閉上了雙眼,用天眼洞察,不閃不避,起手就是一刀。

    叮叮叮

    刀劍碰撞,發出清脆悅耳的聲音,兩人見招拆招,你來我往,交手了數十招。

    “嗯”

    陳思的天眼明察秋毫,突然“看”到了一股莫名的波動從對方的劍上傳來,無聲無息衝入了他持刀的手臂中,他的整條手臂就像是一根麪條一般,變得軟綿綿的,使不上勁。

    這就是共振的技巧

    陳思心中一驚,沒想到方信居然將這門技巧修煉到了如此精深的地步,僅憑武器的碰撞就能施展,實在令人防不勝防。

    好在陳思有天眼相助,對原氣的敏感程度絕對遠超一般人。

    噗

    他思維一動,一道原氣如餓虎撲食般衝出,將方信的原氣衝散,手臂才重新恢復了知覺。

    “咦”

    方信也未曾料到,陳思居然發現了他暗地裏的小動作,不受共振的影響。

    “既然如此,就用劍術擊敗你好了。”

    方信眸子中精芒一閃,經過剛纔試探性的交手,他已經摸清了陳思刀法的套路。

    他對自己的劍法,有着絕對的信心。

    唰唰唰

    方信進攻,腳下步伐靈活,手上招式多變,撩、挑、刺、穿、削、斷各種劍招層出不窮。

    鐺鐺鐺

    陳思還以顏色,一把刀如指臂使,劈、砍、攔、扎、抹,將方信的劍招一一化解。

    短時間內,兩人鬥得難解難分。

    “好強。”

    拓跋雨在一旁,看得眼花繚亂。

    方信與陳思兩人,一人使劍,一人用刀,風格完全不同,各有千秋。

    有一句俗語叫“劍走青,刀走黑”。

    青,是輕快便利的意思,劍本身輕、短、細、薄,利於削刺,配合靈活的走位,能幹淨利落閃躲對手的進攻,尋找對手的弱點,從各個角度發起攻擊。

    方信的劍法,使起來瀟灑飄逸,美不勝收,如果要用八個字形容,就是“翩若驚鴻,矯若遊龍”。

    而刀,則完全相反,刀本身面寬背厚、微彎曲,利於正面劈砍,硬擋、硬架、硬格,所謂的刀走黑,是兇猛狠毒的意思。

    陳思的刀法,大劈大砍,剛猛霸道,刀鋒過處,給人一種一去不回、你死我活的慘烈之感。

    “劍是君子佩,刀是俠盜使。”

    拓跋雨突然想到了這句話,實在是太符合眼前這兩人的氣質了。

    不過,相比之下,拓跋雨還是更喜歡方信的戰鬥風格,畢竟謙謙君子溫潤如玉,劍法瀟灑從容、賞心悅目,有一種儒道之風。

    這樣的儒雅青年,哪個女生不喜歡

    而且,隨着兩人交手的深入,方信也逐漸壓制了陳思。

    原因很簡單,陳思的刀法固然兇猛,但時間一長便難以維繼,露出頹勢。而反觀方信,始終從容不迫,遊刃有餘,漸漸地把控了局勢。

    撲哧

    方信抓住機會,一劍刺出,在陳思肩膀上留下了一道血痕。

    陳思臉色一變,身形暴退。

    唰唰唰

    方信乘勝追擊,連續出劍,陳思狼狽不堪地躲避,身上又添了幾道傷痕。

    他完全掌握了戰鬥的節奏,而陳思猶如籠子中的困獸,徒勞掙扎。

    “到極限了嗎”

    陳思在心中問自己。

    其實,陳思並沒有盡全力,至少他還沒有動用7倍原氣形態,也沒有使用霸氣。

    他和方信激戰這麼久,純粹是臨時起意,想要檢驗自己的刀法,但現在看來,他的刀法似乎完敗給了方信的劍法。

    陳思喜歡用刀,對這種武器有一種近乎執着的感情。

    或許,是因爲刀的象徵意義吧。

    自古以來,刀代表着社會底層人士,被士兵和平民使用。

    而劍,則代表着社會上層名流,貴族、將軍、文士在出門的時候,通常都會佩戴寶劍,是一種高貴的風度,是一種身份、權利、文化的象徵。

    人們更崇尚劍,而不是刀。

    十年磨一劍,霜刃未曾試。今日把視君,誰有不平事。

    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與名。

    一身轉戰三千里,一劍曾當百萬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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