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一個小律師的奮鬥人生 >第13章 何處尋蹤
    具體和韓城金融擔保公司如何談收費的事情,自有凌懷遠出面處理。

    郝好現在所要考慮的關鍵問題是,確定這個案子是否真的存在,如果真實存在,它又在哪個法院,在哪個法官的手中?

    不弄清這些問題,想參與訴訟,還是一邊歇着去吧。

    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第三人蔘與一個已經存在的訴訟,只有兩種途徑,一是法院發現案件可能涉及到第三人利益,主動通知第三人蔘與訴訟;第二種就是第三人發現某一個案子涉及到了自己的利益,主動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參與訴訟。

    可問題來了,如果法院沒有通知第三人,第三人又怎麼會知道有這麼一起和自己利益相關的訴訟案件的存在呢?

    特別是在何嵐與劉小天之間的這場訴訟,他們想瞞着都還怕瞞不住呢,更不可能滿世界的去嚷嚷吧。

    現在,郝好所面臨的就是這個問題。他只能猜何嵐與劉小天之間可能存在一場不動產所有權確認之訴,而無法確定是否存在。

    如果這個案子確實存在,何嵐和劉小天也不可能告訴案件的主審法官,這個案子還可能涉及到第三方的利益。

    法官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也不會主動詢問兩方當事人是否存在第三人。當然也就無從通知第三人蔘與訴訟了。

    沒有人向法官報告,也沒有通知韓城金融擔保公司,那一切,都得郝好自己想辦法。

    他必須得確認確實存在這個案子,並且還得找到承辦法官,然後還要有充足的理由說服法官,要求參與訴訟。

    事情顯然要比想象中難。

    法院從來不會公佈立案情況,除了雙方當事人外,其他人是很難知道一起案件是否存在的。

    於是,做爲案外人,想知道自己的利益在某一個案子中被侵犯了,除了意外獲得消息或者被人打上門來外,也就只能看法院的開庭公告了。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除了特殊情況外,所有案件都必須公開開庭審理。

    如果有人去過法院的話,就會發現,法院的某一塊電子顯示屏上,一行行的發佈着某某訴某某的什麼什麼案子於某年某月某日開庭。

    這個,就是開庭公告,任何人都可以依法旁聽。當然了,是要辦理一些手續的。

    可問題來了,這些公告數量之多,內容顯示不確定,雖然對於想旁聽庭審的人來說沒有多麼大的影響了。

    但對於想要知道某個具體案件是否存在的人來說,就是災難,無異於大海里撈針了。

    那能不能去法院立案庭查呢?

    呵呵!

    很顯然,想通過正規途徑估計是走不通了。那就得想辦法找找關係了,誰讓我們是一個關係型社會呢。

    此時,郝好不由仰天長嘆:關係用時方恨少啊。

    畢竟做律師時間短,積累還是太少了。到了關鍵的時刻,能直接用的上的關係,實在是太欠缺了。

    在找人之前,郝好還得先確定一下這個案子可能出現在哪個法院,總不能把商都下屬的十個基層法院都找一遍吧。

    其實確定在哪個法院是目前最容易的事情。

    依據法律規定,不動產所有權確認糾紛,由不動產所在地的法院管轄。

    而何嵐和劉小天被查封的房子,位於商城區。如果何嵐真的起訴劉小天確定房屋歸屬的話,那受理的法院一定是商城區法院。

    商城區法院?郝好在腦海中梳理了一遍自己認識的關係中,沒有一個人是在商城區法院的。

    歐陽姍姍是警察,他們很少直接和法院打交道的。先暫時放一邊再說。

    其實,郝好這個時候並沒有真正意識道,歐陽姍姍也許是最快找到結果的途徑之一。當然,也許是他刻意的忽略了也說不定的。

    在郝好認識的其他人中,在司法機關的總共就三個,老大在司法廳,另一個是遠在延邊的金家善,這兩人一開始就被排除在了求助的名單之外。

    而還有一個就是宿舍的老五許自強,他考上了公務員,現在在檢察院工作,但人不在商都,而是在汴京市。雖然也有點遠水解不了近渴的感覺。但在沒有其他關係可找的情況下,也只能先聯繫一下試試了。

    找出許自強的電話,郝好毫無負擔的就撥了過去。

    “嘟”的聲音只響了一下,就被掛斷了。

    郝好沒有再撥過去,電話只響了一下就被掛斷,只有兩種可能,一種在開會,一種在開庭。

    這兩種情況下,都不可能接聽電話的。

    果然,不到半分鐘,許自強的信息就發了過來,“正在開庭,庭審結束後聯繫。”

    看看時間,上午9時40分,看來至少要等到中午才能等到許自強的回電話了。

    兄弟八個裏面,還有一個孫建軍可以試試,他父親在商都司法界應該有一些關係的。

    郝好直接撥通了孫建軍的電話。

    “二哥,商城法院民庭熟嗎?”郝好待電話一接通,就開門見山的問道。

    “我不太熟,但應該能找到人說上話,有什麼你說吧。”孫建軍也沒有和郝好客氣。

    “我想查一個案子。”

    “案號多少?”

    “沒有案號,只知道當事人是誰。”

    “那你把當事人的名字發給我,我找人幫你查查。”

    “謝謝你了二哥。”

    “自己兄弟,不用客氣。”孫建軍說道,“另外,你這都當上合夥人了,是不是該請兄弟們喫一頓?”

    “當然沒問題了,我先聯繫人,時間定了,我通知你。”

    孫建軍的提議讓郝好心動了,喫飯就是聯絡感情。再好的關係,如果長時間不聯絡,也會慢慢地生疏的。

    對於八兄弟中僅有的兩名律師來說,其他幾個兄弟都是人脈,不一定什麼時候,就可以用上的。

    正如這次,郝好想在商城法院查一個案子的情況,自己做不到,不就得依靠這些人脈關係嗎。

    中午時分,許自強的電話打了過來,“四哥,什麼事兒?”

    “我想在商都市商城區法院查一個案子的情況,不知道你這邊有沒有熟人?”郝好說道。

    “商都市商城區?”許自強的略一回憶,立刻就想到了一個人,“正好,我入職培訓時認識的一個朋友,就在商城區檢察院,你把案子的情況發給我,我幫你問問。”

    “太感謝了。”郝好說道,“對了,最近忙不忙,兄弟們一起聚聚。”

    “週末吧,週末我正好休假回商都。”許自強說道,他自從考上省檢察院的公務員,被安置到汴京後,也已經很久沒和大家聚會了。一聽有聚會,他自然不想再錯過。

    “呯呯呯。”剛剛結束和許自強的通話,門就被敲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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