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金剛經 >大乘正宗分第三
    【原文】

    大乘正宗分第三*

    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衆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溼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

    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衆生,實無衆生得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譯文】

    佛陀告訴須菩提,「諸位菩薩摩訶薩,應當如此降伏妄心;對所有一切衆生,不同生命形態的卵生、溼生、化生;有色身、無色身;有心思想念的、無心思想念的、不是有想不是無想的衆生等,都要使他們進入無餘涅槃的境界,了斷一切苦報、煩惱,渡過生死苦海,到達不生不死之地。如此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的衆生,其實並不見有一個衆生爲我所度。

    這是什麼緣故?須菩提!若菩薩妄執有我、人、衆生、壽者四相對待別分,以爲有個我能化度衆生,又見有所謂的衆生爲我所度,這樣就不能稱爲菩薩了。

    【註釋】

    *本分是大乘的心要,佛陀回答須菩提的問題,最重要的就是要發四心:一、廣大心 ,不揀擇優劣親疏,一切衆生皆度;二、最勝心,使衆生皆斷除煩惱,了生脫死,而入無餘涅槃;三、無對待心,視一切衆生平等無差別;四、無顛倒心,沒有我、人、衆生、壽者四相之分別計較。又菩薩若能用般若妙智,照了性空本無四相,名降伏其心,否則非菩薩。

    菩薩摩訶薩:

    即大菩薩。必須具備七個條件:一、具大根,二、有大智,三、信大法,四、解大理,五、修大行,六、經大時,七、證大果。

    卵生、胎生、溼生、化生:

    即四生,指三界六道有情產生之四種類別。一、卵生,由卵殼出生者,如蛇、鳥、雞、鴨等;二、胎生,從母胎而出生者,如人、牛、馬、羊等;三、溼生,即由糞聚、注道、腐肉、叢草等潤溼地之溼氣所產生者,如蚊、蚋、蛆,以至於水中極細蟲等;(四)化生,無所託而忽有者,如諸天、地獄、中陰。

    有色、無色:

    從有沒有物質形體來說,衆生可分爲:一、有色,即有物質形體的衆生,也包括欲界六道衆生及色界四禪天;二、無色,沒有男女之慾與物質形體者,如無色界的四空天。

    有想、無想、非有想非無想:

    係依情識之有無,而將衆生所居分爲此三類。一、有想,即於空無邊處起空想,於識無邊處起識想之意;二、無想,即於無所有處離少想之意;三、非有想非無想,則爲有頂所攝。此係將三種有情衆生,配以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有頂等無色界之四處。

    無餘涅槃:

    涅槃,譯爲滅度、寂滅等。可分爲四種:一、自性清淨涅槃,指人人本具的佛性,恆常清淨而不染;二、有餘依涅槃,小乘聖者,雖已證入涅槃,不受後有,但仍有酬報過去世業因的身心存在,名有餘依涅槃;三、無餘依涅槃,比有餘依涅槃更進一步,連酬報過去世業因的身心皆已灰滅,到達不生不死的境界;四、無住處涅槃,大乘菩薩以智慧力斷除煩惱障、所知障,不住生死,但菩薩悲願無盡,常於娑婆世界中救度衆生,名無住處涅槃。

    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

    我相,執着我爲能度者,爲真實的個體存在;人相,執着彼爲我所度者,以他人爲和我對立之存在;衆生相,所度既非一人,各各善根又不一致,於是處處分別之,如階級、種族等分別,即是執着衆生相;壽者相,執着我、人、衆生等諸事物爲真實不虛、持續不壞,可以傳之長久。這四相實際上都是由一個「我相」所開展出來,所以,佛教特別注重破除「我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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