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心行善分第二十三*
「複次,須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無我、無人、無衆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所言善法者,如來說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譯文】
其次,須菩提!人不分賢愚聖凡,其真如菩提絕對平等的,沒有高下的分別,所以才名爲無上正等正覺。只要衆生不執着於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的妄想分別去修持一切善法,那麼即可悟得無上正等正覺。
須菩提!所謂的善法,也不過是因緣和合的假象,怎能執爲實有?修一切善法,不可着相,善法之名,不過是隨順世俗事相而言。
【註釋】
*說明一切法性本來平等,無有高下,故一一法皆不可分別執着。以此平等清淨心,不着人、我、衆生、壽者四相,而修一切善法,便契真如法性,照見本來面目,而得無上正等正覺。
(一)法相緣起平等:比如說,此法生起,必以彼法爲助緣;此法爲主,彼法爲伴,所謂「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若彼法生起,則又有另一個法爲伴,如此主伴因緣,重重無盡,互爲主伴,如此看來,豈不平等?
(二)法性普遍平等,即指二空般若智所顯出的真如實相,法爾天然,普遍平等。在佛不增,在衆生不減,本來就沒有高下勝劣之相,由此更顯出法法平等的實義。
善法:
指合乎於「善」的一切道理,即指五戒、十善、三學、六度。五戒、十善爲世間的的善法,三學、六度爲出世間的善法,二者雖有深淺之差異,而皆爲順理益世之法,故稱爲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