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買宋 >第二百八十章 豐富多彩的喫食
    同時在北宋和南宋之交,隨着大批北方人的南遷,長江流域一帶的稻麥兩熟制更加普遍。閃舞..

    不少地方的農民四月間“便飽喫麥飯”,但有的地區,如江西撫州“出米多”,“厭河蟹麥飯,以爲粗糲,既不肯喫,遂不肯種”。

    信州玉山縣“謝七妻不孝於姑,每飯以麥,又不得飽,而自食白粳飯”。

    此外,如饒州“民種蕎麥,可充一兩月糧。異時饑饉,得蘿蔔、雜菜,和米作糜,亦可度日”。

    “沅、湘間多山,農家惟植粟”,他們的主食與北方人相同。

    而在海南島的話,“所產粳不足於食,乃以薯芋雜米作粥糜以取飽”。

    南方瑤人“耕山爲生,以粟、豆、芋魁充糧”。上述事例說明南方人也並不單純食稻。

    至於蔬菜的話,需要說明,蔬菜在宋人的飲食中佔有重要地位,人稱“蔬亞於谷”。

    在宋朝時的蔬菜品種就已經十分豐富了。

    像是在兩浙路的臨安府,蔬菜品種有苔心、矮黃、大白頭、小白頭、黃芽、芥、生菜、波棱菠菜、萵苣、苦、姜、蔥、薤、韭、大蒜、小蒜、茄、梢瓜、黃瓜、冬瓜、葫蘆、瓠、芋、山藥、牛蒡、蘿蔔、甘露子、茭白、蕨、芹、菌等。

    而在江南東路的徽州,蔬菜品種有芥、芹包括竹芹、水芹、蒜、蔥、姜、韭、胡荽、芸臺、苜蓿、頗棱菠菜、蘆菔、百合、芋、牛蒡、茭首茭白、菌、筍、蘇、枸杞、蒿、苦、苦薏、馬蘭、薺、莧、藜、蕨、瓠等。

    在福建路的福州,蔬菜品種有菘、芥、萊菔、烏葵、白豆、萵苣、芸臺、雍菜、水靳、菠、苦、、東風菜、茄、莧、胡荽、同蒿、蕨、姜、蔥、韭、薤、葫、冬瓜、瓠、白菱荷、紫蘇、香芹子、茵、陳紫菜、鹿角菜、芋、枸杞等。

    很多蔬菜也有不同品種,按菌譜記載,菌類就有合蕈、稠膏蕈、慄殼蕈、松蕈、竹蕈、麥蕈、玉蕈、黃蕈、紫蕈、四季蕈、鵝膏蕈等名品。

    由此看來各地的蔬菜品種也有差別,而南方和北方的差別尤其突出。

    比如蘇軾是四川人,曾寫詩讚美故鄉的元修菜,“點酒下鹽豉,縷橙姜蔥。那知雞與豚,但恐放箸空”,自稱“去鄉十有五年,思而不可得”。

    他的另一首春菜詩說,“蔓菁宿根已生葉,韭牙戴土拳如蕨,爛丞香薺白魚肥,碎點青蒿涼餅滑”。

    “北方苦寒今未已,雪底波棱如鐵甲。豈如吾蜀富冬蔬,霜葉露芽寒更茁。久拋菘葛猶細事,苦筍江豚那忍說”。

    這裏面還有南方因氣候的關係,導致冬菜比北方豐富,宋朝時葷素調配的菜餚也相當普遍。

    宋人沿用和發展了前代的醃漬等加工技術。

    如開封夜市中出售者有辣腳子姜,辣蘿蔔,鹹菜,梅子姜、萵苣、筍、辣瓜兒等。

    臨安市中出售者有姜油多、薤花茄兒、辣瓜兒、倭菜、藕、冬瓜、筍、茭白、糟瓊枝、蓴菜筍、糟黃芽、糟瓜齏、淡鹽齏、菜、醋姜、脂麻辣菜、拌生菜、諸般糟淹、鹽芥等。..

    當然,素食的發達當然與佛教也有關,少“士人多就禪剎素食”。

    有一仲殊長老,“所食皆蜜也,豆腐、煤有奉、牛乳之類,皆漬蜜食之。客多不能下箸”,唯有蘇軾“性亦酷嗜蜜,能與之共飽”。

    宋時已出現了素菜用葷腥命名的情況。

    如素蒸鴨是“蒸葫蘆一枚”。玉灌肺是用“真粉、油餅、芝麻、松子、核桃、蒔蘿”六種作料,加“白糖飴、紅曲少許爲末,拌和蒸熟,切作肺樣”。

    假煎肉則是用“瓠與麩薄切,各和以料煎,麩以油浸煎,瓠以肉脂煎,加蔥、椒、油、酒共炒”。

    而肉類和水產的話,也很豐富,宋人的肉食中,北方比較突出的是羊。

    北宋時,皇宮“御廚止用羊肉”,原則上“不登彘肉”。

    陝西馮翊縣出產的羊肉,時稱“膏嫩第一”。

    宋真宗時,“御廚歲費羊數萬口”,即“市於陝西”。

    大致在宋仁宗、宋英宗時,宋朝又從“河北榷場買契丹羊數萬”。

    宋神宗時,一年御廚支出爲“羊肉四十三萬四千四百六十三斤四兩,常支羊羔兒一十九口,豬肉四千一百三十一斤”,可見豬肉的比例很小。

    宋哲宗時,高太后聽政,“御廚進羊低俗作品請刪除及羔兒肉,下旨不得以羊羔爲膳”。

    看來羊羔肉尤爲珍貴,即使到南宋孝宗時,皇后“中宮內膳,日供一羊”。

    南宋時,產羊顯然不多,“吳中羊價絕高,肉一斤爲錢九百”。有人寫打油詩說:“平江九百一斤羊,俸薄如何敢買嘗。只把魚蝦充兩膳,肚皮今作小池塘。”

    不過隨着南北經濟交往的日益密切,京城汴梁的肉食結構也逐漸發生變化。

    像是歐陽修詩說,在宋統一中原以前,“於時北州人,飲食陋莫加,雞豚爲異味,貴河蟹無等差”。

    自“天下爲一家”後,“南產錯交廣,西珍富邛巴,水載每連軸,陸輸動盈車。溪潛細毛,海怪雄牙。豈惟貴公侯,閭巷飽蝦魚”。

    儘管如此,蘇軾詩中仍有“十年京國厭肥”之句,說明在社會上層中,肉食仍以羊肉爲主。

    僅次於羊肉者,當然是豬肉了。

    就像早前說過,汴梁城外“民間所宰豬”,往往從南薰門入城,“每日至晚,每羣萬數,止數十人驅逐”。

    當地“殺豬羊作坊,每人擔豬羊及車子上市,動即百數”。

    臨安“城內外,肉鋪不知其幾”,“懸掛成邊豬”,“各鋪日賣數十邊”。

    另有“修義坊,名曰肉市,巷內兩街,皆是屠宰之家,每日不下宰數百口”,以供應飲食店和攤販。可見這兩大城市的豬肉消費量之大。

    當然,在宋代農業社會中,牛依然是及其重要的生產力。

    官府屢次下令,禁止宰殺耕牛。

    宋真宗時,西北“渭州、鎮戎軍向來收穫蕃牛,以備犒設”,皇帝特詔“自今並轉送內地,以給農耕,宴犒則用羊豕”。

    官府的禁令,又使牛肉成爲肉中之珍。..

    如“浙民以牛肉爲上味,不逞之輩競於屠殺”。

    “秀州青龍鎮盛肇,凡百筵會,必殺牛取肉,巧爲庖饌,恣啖爲樂”。

    雞、鴨、鵝等家禽,還有兔肉、野味之類,也在宋代的肉食中佔有一定比例。

    在當時的經濟技術條件下,江河湖海中的水產品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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