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伐謀三國 >第一百四十七章 議事(中)
    馬超發表自己的見解時,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思考中,沒有注意到閻忠、賈詡和那些太守、縣令們看着他的眼神目光炯炯。這些人包括賈詡在內,對馬超的認知是“智勇雙全的猛將”。所以當他們發現馬超對於政事也有如此獨到的見解時,他們就如同發現了新大陸般。

    馬騰揉搓着下巴,說:“超兒所言極是。那如你所說,我們該如何佈置?”

    馬超思考片刻,開口道:“我們仍然養兵五萬。明面上保持四萬騎兵,暗地裏保持一萬步軍。這一萬步軍疏散到各郡去,尤其是面向朝廷的漢陽郡、面向韓遂的武威郡、面向匈奴的北地郡,因爲這三者是我涼州日後的擴張方向。步軍之任務,便是主要駐守三郡的城池,謹防敵人的入侵。也就是說,一萬步軍主要駐防城池,保境安民,禦敵於國門之外;四萬騎兵主要作爲野戰兵力、機動兵力,伺機對敵人發起主動進攻,侵入敵境。”

    馬騰聽後,撫掌笑曰:“善。還有人有不同意見否?”

    衆人聽了馬超如此完備的建議,就算是賈詡和閻忠都不敢說可出其右,當然是都道:“少主高見,我等拜服。”

    馬騰說:“超兒,那你看我們是否要派步軍駐紮羌中?”

    馬超道 :“不必。羌中對我們已經沒有威脅,再次爆發叛亂的可能極小。再說,羌中多爲草原,步軍放在那裏也施展不開。不如不在羌中駐軍,向羌中之人示以毫無防備,更得人心。”

    馬騰說:“超兒說得對,卻是爲父小人之心了。對了,說到羌中,刺史府初步制定了對羌中的分治方案。”

    馬騰說着,自有一個小吏把一面牛皮地圖雙手捧着傳給馬超,馬超展開一看,上面是羌中地圖,足足有方圓八百里之地,已經用黑線劃分除了四個郡,在燒當羌故地、即後世大約海北藏族自治州和西寧市、涵蓋青海湖(東漢稱“西海”)的一帶設置燒當郡;在鍾羌故地、即後世大約海南藏族自治州、黃南藏族自治州一帶設置鍾郡;在參狼羌故地、即後世大約果洛藏族自治州東部和與其接壤的四川省部分地區設置參狼郡;在婼羌故地、即後世果洛藏族自治州西部、涵蓋扎陵湖和鄂陵湖的地區設置婼郡。

    這四個郡,已經基本把馬超熟知的青海省東邊一半土地涵蓋了進去,最西越過了積石山,到達了扎陵湖和鄂陵湖。在郡之下,刺史府還設置了縣、邑、鄉,每個郡都有七八個縣。

    馬超看完後,對於郡縣的劃分倒是沒什麼意見,但郡名讓馬超不安起來。

    馬騰見馬超對着地圖皺起眉頭,說:“超兒,可有什麼不滿意的?”

    馬超道:“郡名用羌人部落之名命名,十分危險啊父親。”

    “這是閻先生命名的,閻先生?”馬騰看向閻忠。

    閻忠起身道:“少主,西涼地名本就有衆多城邑沿用舊時匈奴發音。在下以爲,羌中四郡用羌名,如此方便之外,也可彰顯少主平定羌中、開拓疆土之功。不知有何不妥?”

    馬超道:“別駕之意自然是好的。但用羌名,羌人始終會記得,那些郡縣以前曾經是他們的領地。參狼、燒當,這些強悍部落和他們的歷史,會給羌人提供一個加強認同和歸屬的藉口。如此,叛亂的可能就放大了。”

    聽馬超如此說,閻忠也回過味來,道:“是在下失策了,少主高見。”

    “那依超兒,羌中四郡該如何命名呢?”馬騰道。

    馬超道:“首先,要先派遣太守進去上任治事;其後,再上表朝廷,把這四郡納入涼州之下。”

    賈詡聽到後,不露痕跡地點了點頭。賈詡很清楚,馬超這先後兩手,實際上先斬後奏之計。先是派太守實際控制住羌中四郡,不然如果先上表朝廷要求把四郡納入涼州之下,反而會給朝廷提了個醒,朝廷出於削弱和掣肘西涼的考慮,會反對四郡歸入涼州,而再設一個州;而馬超先派太守上任,朝廷再想分割四郡,就失去了藉口;這時再上表,朝廷只能同意四郡歸入涼州;如此,馬氏佔領羌中四郡就有了正當的理由,名正才能言順。

    馬騰大概是沒有體悟到馬超的這一番心思,道:“然後呢?”

    馬超道:“燒當故地內有西海,可名之爲西海郡;鍾羌故地內,黃河改變流向,可名之爲河曲郡;參狼故地內有岷山,可名之爲岷郡;婼羌故地有積石山,可名之爲積石郡。”

    馬騰道:“好,就按照超兒所說佈置。”

    馬超想了想,道:“父親,說到對羌中的處置,兒覺得,我們當前最爲緊迫者有五件事。”

    “哪五件事?”

    馬超伸出食指,說:“第一,休養生息,恢復農耕,囤積糧秣,消除饑荒。”

    馬騰道:“這個自然。你可有何計劃?”

    馬超道:“兒發現戰亂之後,涼州有衆多荒地。兒建議父親把土地均分給人民,人民可對土地有使用權,但所有權歸刺史府所有。土地分爲露田、桑田和麻田,露田種植糧食,桑田種植桑、榆、楊等樹,麻田種植麻。

    人民對土地可以耕種,但不能買賣轉讓租賃,若是人民犯了重罪、或者無力耕種、或者去世身亡,刺史府就收回其土地,再交給其他人耕種。按照土地的肥瘦品質,分爲上中下田;按照區域內人口多寡和荒地面積,分爲寬鄉和狹鄉;有些土地需要休耕,養其肥力,刺史府可以給人民授以兩倍的土地,是爲倍田。

    得到授田的人民,要對刺史府承擔賦稅、徭役和兵役。當然,賦稅、徭役和兵役要按照民戶和其授田的情況來徵收。另外,每郡每縣再設職分田,此田交給郡縣的官吏,其收成作爲對官吏的俸祿。官吏卸任後,職分田交給其後任。這種制度,兒稱之爲均田制。”

    馬超對均田制還有一些改動,如原本的均田制允許農戶在耕種一定時間後獲得部分土地的所有權,即可以世襲。但馬超覺得,這樣容易導致土地兼併,本來均田制的初衷就是遏制兼併,所以馬超就提出所有土地的所有權都歸涼州刺史府。這樣,大地主總不能兼併刺史府的土地。

    再者,原本的均田制對授田者有很多限制,如必須有奴婢、耕牛,男子達到十五歲即成丁,才能授田。另外,女子授田比男子的少一半,鰥寡孤獨得到的土地也很少或沒有。馬超覺得這樣有礙公平平等,況且涼州的荒地如此之多,人民卻如此之少,所以就決定授田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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