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跑去看排練,今天排練卻是沒有的,因爲休息一天,李珊娜決定要休息的。
說是排練很累,需要休息一天。
這跳舞也累嗎?
想不通。
我回來自己辦公室,看到辦公室門開着,好多獄警站在辦公室門口,我辦公室裏面很多人。
我不知道怎麼回事,急忙擠過去,問:“怎麼了怎麼了?你們在我辦公室幹嘛?”
這些獄警,我都不認識的,都不是我們監區的人。
咦,辦公室裏面,怎麼有我認識的,就是宋圓圓在。
偵察科的人啊?
偵察科科長也在。
宋圓圓看着我,我分明看到的是她擔憂的目光。
怎麼了?
幹嘛這麼看我。
好多幹警翻着我辦公室的櫃桶什麼的,我辦公桌上放了那二十條煙,都在辦公桌上了。
尼瑪!
被發現了!
臥槽!
這才第一天干這事,怎麼就被發現了?
那麼悲催的?
偵察科科長看到我進來後,說道:“張帆,這是你辦公室對吧?”
我說:“對啊,怎麼了?”
她指着桌上的煙說:“這些東西,是不是你的?”
我只能點頭了。
偵察科科長指着其中兩條已經拆出來的煙條,和兩包煙,然後說道:“這裏面有什麼東西,你知道嗎?”
我搖頭,表示不知道。
偵察科科長說道:“裏面藏毒。”
我一下子如晴天霹靂劈中,當即愣在那裏,煙裏面藏毒!
如果真有毒,這不是要我死嗎?
不可能!
怎麼可能裏面藏毒!
我說道:“不可能!”
偵察科科長說道:“拍照!把證物帶走,把張帆也帶走!”
我被帶走的時候,我喊道:“科長,我沒有!我真沒有!裏面沒有什麼毒品,就是煙,就是煙!”
我被押到了偵察科那裏,還是那個偵察科的隔離室。
我在想着,到底怎麼回事了?
是有人在煙裏面做了手腳了嗎?是康雪找人拿着毒品進去我辦公室,然後塞進煙盒了?
如果是這樣,我只能說,康雪你真太厲害了,前面的示弱,請酒賠禮道歉,全是假的。
她如同勾踐,歷史上那個反敗爲勝的牛逼傢伙。
春秋時期,吳王夫差在於越國交戰中大敗越王勾踐。夫差要捉拿勾踐,范蠡出策,假裝投降,留得青山在不愁沒柴燒。夫差不聽老臣伍子胥的勸告,留下了勾踐等人。越國君臣在吳國爲奴三年,飽受屈辱,終被放回越國。
勾踐暗中訓練精兵,每日晚上睡覺不用褥,只鋪些柴草又在屋裏掛了一隻苦膽,他不時會嚐嚐苦膽的味道,爲的就是不忘過去的恥辱。最終勵精圖治,成功復國。越王勾踐亦成爲春秋時期最後一個霸主。
如果真是康雪乾的,康雪就如同勾踐,能忍非常人之忍,獲得非常人之得。
可我還是覺得有些不對勁,我纔出去了那麼一下子啊,就能到我辦公室裏在煙盒裏動手腳了嗎?
可誰知道我帶了二十條煙進去的了,還那麼快那麼迅速的就進去弄毒品進煙盒裏,然後又直接報到了偵察科那裏啊?
想到梅子去拿煙之前突然的肚子疼,然後讓我去拿煙,而且一天都不見人,我不得不懷疑梅子是不是在陷害我。
可是,梅子怎麼可能陷害我!
這絕對不可能!
偵察科科長進來了。
偵察科科長如同虎狼盯着我。
她坐下來,這種陣仗,讓我想到了我看過的不知哪部電視劇中,唐朝武則天手下酷吏周興還是來俊臣審狄仁傑的那種樣子。
偵察科科長盯着我問我道:“你辦公室的煙,二十條煙,從哪裏來的?”
我沉默。
只能說了,但我想,還是不要牽扯出梅子和那個司機的好。
我說道“:我想辦法帶進來的。”
偵察科科長問:“就是說,跟別人沒關係?”
我說:“是沒關係。”
偵察科科長說道:“你最好老實的說,這是大事,裏面藏有毒品!你知道會有什麼下場嗎?”
看着她這樣子,我有些坐立不安,有毒品,會整死我的!
我說道:“我全都招了吧,其實那不關我事的,裏面爲什麼會有毒?明顯有人要害我。”
偵察科科長說道:“你還是什麼都跟我們說清楚,那麼多煙,你怎麼帶進來?”
我還在想着怎麼糊弄。
偵察科科長拍桌子道:“張帆!你不要以爲這事情是小事,隨隨便便讓你糊弄一下就過去。弄不好你要判個無期或者死刑!”
我大喫一驚,那麼嚴重。
無期或者死刑!
靠!
要不要那麼厲害?
但是,這真的很嚴重,帶毒。
我只能招了:“事情經過是這樣,我們監區的幹警梅子,說想和我做一筆買賣,就是把那個毒品弄進來,不是不是,說錯!”
我急忙驚恐的重新說道:“是把那個煙弄進來賣給監區的女囚,不是毒品,剛纔說錯。然後我們就去找了一個司機,就是來弄防暴隊辦公樓建築的一個司機,他每天進來好幾趟的,就讓他帶進來二十條煙,然後給他兩百塊的運費,然後我每次在他進來的每一趟去拿五條煙,回到我辦公室。本來是梅子說放她宿舍,梅子說她來銷售的,煙也是梅子拿的,梅子出去拿了煙,然後給了司機帶進來的。至於說什麼裏面有毒品,我什麼也不知道!”
偵察科科長說道:“是什麼毒品暫時還沒清楚,已經拿去化驗了,我們也是接到了電話舉報,這事兒,都已經報到了警察局那邊,蓋不住了。”
我問道:“誰舉報的?”
媽的真的是有人在陷害我!
偵察科科長說道:“我們也不清楚。是打電話過來的。梅子,還有那個司機,是吧?司機叫什麼?”
我說道:“我只知道姓唐。”
偵察科科長說:“好。”
說完她就要離開。
我急忙問道:“科長,我不會有事吧?”
偵察科科長回頭對我說道:“這件事還沒查清楚之前,我不敢妄下結論,如果真是你做的,真的是毒品,那你難逃法網,如果不是毒品,不是你做的,那你當然不會有事。”